自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随着中共的发展壮大、任务转变及不断成熟,中共中央的领导机构经过逐步调整、改革和完善,日益健全、合理、有效,形成了目前团结统
一、坚强正确的中央领导集体。认真梳理这一历史演变过程,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可以为新时期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领导机构建设提供历史借鉴。
为清晰起见,本文试图以历届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含一中全会)为线索,将中央领导机构的历史演变做个描述与说明。
一
对于一大选出的中央领导机构,传统的观点认为:由于当时全国只有50多名中共党员,党内事务很少,各地组织也不健全,所以会议决定暂不成立中央委员会,先由陈独秀、李达、张国焘3人组成中央局,负责领导全党的工作。但党史专家王健英则认为,一大选出了“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后成立了“中央局”。他的文章提供了许多令人信服的史料,目前,他的观点得到普遍的认同。
中共一大时,将党的最高领导人称为“书记”。“书记”在当时是最小的官职,即“书记官”,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文书、秘书。为什么共产党会选择最小的官职称谓作为党的各级负责人乃至党中央的最高领导的称呼呢? 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为了表示与旧社会决裂、为人民谋利益的决心,表示决不当官僚,决不做欺压百姓的老爷。
中共五大是在四一二政变发生后半个月这样一个非常状态下召开的,全党都期待着大会能够回答如何从危难中挽救革命的问题。五大没能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领导体制上却有重大的建树,开始形成中央四级领导体制。这一体制经中共七大重新确立,一直到今天都没有改变。这“四级领导体制”是: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共最高领导机关;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为中共最高领导机关;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其中,政治局常委会是领导核心。这四级领导体制是适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特点及中共组织实际的基本制度,是保证中共中央在任何情况下对全党实施集中统一的、不间断领导的有力保障,不可轻易改变。
在五大上,陈独秀受到批判,但仍被选为总书记。陈独秀担任过五届中共中央的最高领导人,次数堪称党史之最。但其称谓有所变化:一大称书记;二大、三大称委员长;四大、五大则称总书记。
还需要指出:从五大开始,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就不再称“中央执行委员会”。
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召开的最后一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代表大会。它以“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载入中国共产党的史册。七大选举产生中央委员44人,候补中央委员33人。在选举中坚持三个原则:
(一)对过去犯过错误的同志,只要承认错误,决心改正错误,还可以入选;
(二)既要承认和照顾“山头”,又要缩小和消灭“山头”;
(三)不要求每个中央委员都通晓各方面知识,但要求中央委员会通晓各方面知识,因而要把具有不同方面知识和才能的同志集中选出来。根据这些原则,七届中央委员会是一个由各个地方、各个岗位、各种经历的优秀人才汇集的、有威信的空前团结的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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