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乡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对德安县综治委下发的有关部门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维护了广大师生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了我乡社会稳定,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路清晰,责任明确
我乡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围绕“创建和谐平安塘山”这条主线,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了六项主要措施,建立了明确的责任制,对每项制度、每项措施、每次活动都进行了落实到人,谁主管谁负责,负责哪一个环节的干部出了问题由哪一个干部负责。乡政府与各学校都签订了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责任状,把安全负责进行到了年级组、班级,层层责任落实到了人,保证了安全层层有人管、有人抓。因思路清晰,责任明确,全乡全年未发生一起因校园及周边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二、制度健全,措施有力
我乡始终对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学校均按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制度,并把安全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学校均有安全机构,有校舍、防火、防爆、防盗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和各项具体措施。有值班人员、有护校队,并每晚进行了值班巡逻。各学校均形成了学校与学生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我乡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了对学校校舍、饮食卫生、消防、交通等安全方面的检查工作。消除了周边小店向学生销售“三无”食品的现象,由于措施得力,未发生一起不法份子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不法侵害的事件。我乡综治成员单位始终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常配合,督促学校搞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学校安全达到了五无,即: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校舍倒塌事件,无重大灾害事件,无重大交通事件,无饮食安全事件。
三、宣传有力,意识增强
我乡在落实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同时,加强了宣传的力度,大力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大力宣传了“五五普法”内容,充分利用了黑板报、广播、上法制课等多种宣传方式。使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在邹桥派出所聘请了人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了多次送法律知识进课堂活动,使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更加法制化,在开展多种各样形式宣传的同时,增强了综治干部、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了综治工作、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