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一
友谊是什么?友谊是受伤后一句关心的问候;友谊是什么?友谊是遇到难题时一次耐心的指导;友谊是什么?友谊是跌倒时搀扶的一只手......
最近,我读了一套小说:《盗墓笔记》,有的人认为这只是闲书,读了没什么用。这毕竟只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世人皆知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我认为,作者南派三叔写的不只是盗墓,还有人生的哲理,领我最感动的是“铁三角”的友谊。
故事要追溯到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作为土夫子,从古墓里带回了一片战国帛书。五十年后,吴邪的三叔成功破译了帛书上古墓的地点,于是吴邪就跟着三叔进入到一个古墓当中。真是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吴邪被卷入到一场阴谋中。线索如支离破碎的拼图摆在他面前,拼还是不拼,吴邪迷茫着,困惑着。
一个个谜团如缠在一起的线一样,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线虽然缠住了吴邪的思维,但却没有缠住兄弟们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抛开一切,光是其中的兄弟情义,便让我潸然泪下。
“你快走,不要管我们,我们不可能出去了!“如果不是张起灵在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对吴邪说出这句话,他给我的印象根本不会如此深刻,他在用生命说出这句话,但吴邪仍然没有抛弃张起灵和王胖子。他们这三个兄弟一起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但他们从来没有互相抛弃,所以成了名副其实的“铁三角”关系。
吴邪和伙伴们闯过七星鲁王宫,潜过西沙海底墓,登过秦岭神树,攀过长白山云顶天宫,赴过蛇沼鬼城......
今年是小学最后一年,让我们珍惜与伙伴的友谊,不要总是一言不合就绝交。在以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当中,能交到六年相处的朋友实在不容易,让我们珍惜这一年的时光和友谊吧!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感动于兄弟间的友谊,还让我惊叹于古人智慧的高超;悲哀与人心的冷暖以及世态的炎凉......在我看来《盗墓笔记》可谓是巨著!或许许多年以后,我们须发皆白,还能自豪的对后辈说:“我年轻的时候,看过这样一部小说......”
《盗墓笔记》,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童年时光!谢谢你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二
“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
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
刚开始看的时候很刺激,也有点吓人。但是,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使人往下看。盗墓一共有9本,越往后看,越感受到铁三角之前的友谊的宝贵。
吴邪,最不该卷入这件事件的男孩,却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是一个无论多么恨你也希望你活下去的男孩。他天真,他柔弱,但他经历了那么多生死卓绝的关头,他已不再天真。“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极祈祷,虽然他身处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他无法面对自己一路走来的意义。吴邪这一路走来,变化了许多。比如,他不再天真;比如,他不再轻信他人;比如,他不再没有心计;比如,他开始算计别人……他的变化我们有目共睹,这些年的经历让他不再是那个不经世事的人。他是故事的主角,更是最坚毅的那个男孩。
再说铁三角,他们铁三角之间的感情是最复杂的,也是最单纯的。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说明,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一路走来,若不是他们互相矜持,或许,走不到这一天的。十年之后,期待着天真去长白山接小哥回家。
盗墓笔记,感动的是什么呢?带给我们的又是什么呢?是情结。是羁绊。每当想起盗墓笔记就会想起铁三角。作者没有什么优美的语句,不出彩。但是朴实的语言感动着我们的心,温暖着我们的心。
小哥的淡漠,吴邪的天真,胖子的乐观,我从来没想过在盗墓笔记的最后,这些东西除了是一段故事尽然还会如此感动人心。铁三角的结局,潘子的结局,小花秀秀的结局,云彩的结局···这一切我无法承认。我宁愿一切的结局停留在重重迷雾之中,而不是这样疑团未解,故事却已然收尾,凄凉收尾。盗墓的结局,我只看到了铁三角厮杀过后的疲劳,累了,却无法对自己的宿命喊停。就算静默也只能声嘶力竭的静默。结局我不想承认,我宁愿自己还在等一个结局,又或者我根本不需要结局,我只是想单纯看到铁三角幸福,盗墓里的人都能好好的。
“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三
世界小说中有无数名篇,有长篇的,有短篇的。但我最爱的是南派三叔笔下的《盗墓笔记》。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它描绘了主人公吴邪的盗墓经历和各路势力间一系列复杂的斗争。南派三叔的描写虽不精致,但十分生动。当我阅读到七星王宫,我仿佛能看到青眼狐尸;而当我读到了阴山古楼,我眼前又好像是一座发散着青光的水下的千年瑶寨。书中的情节引人入胜,而且越向后阅读,越给人一种读下去的欲望。它有无数谜团,让我们去猜测。这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描绘的各种人物。它主要描绘了三个人:吴邪、胖子、张起灵。当然,也有很多配角和各路牛鬼蛇神。吴邪是一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人,他可以用自己的命换其他人的命。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有他的地方,便会有轻松和幽默。张起灵是一个淡视一切的人,他强大如神佛,给人带来无可比拟的安全感。而各路配角,有忠心耿耿的老伙计,热心的同路人,也有奸诈的小人。有的可以仗义疏财,有的却见利忘义。文中所有的人物都写活了。这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书中的那些精神、感情和品质。有铁三角间那种超越朋友的感情和团结,也有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保护与关爱;有潘子等人的忠实,也有王八邱的不轨。每一个人物的内心都有自己的打算,有的对主人公有利,有的则对他不利。这种种感情和品质,织成了这一系列书中的爱恨。“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这本小说,但我不爱那部翻拍的电视剧。因为在我心中,吴邪不姓李,小哥不姓杨。我希望大家是因为原著去看电视,而不是因为电视而看原著。“我们只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其实“稻米”也好,明星的粉丝也好,他们都没错,只是立场不同。“稻米”们不希望原著被演坏,粉丝不想自己偶像的努力白费。“稻米”的这份爱与坚持,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爱书中的每一个情节,爱书中的一切爱恨。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四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
——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9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五
天真无邪,范范俱爱,守得一窗瑞雪,一纸空墨,一挥空院故楼,无一例外,终已变。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知怎样来衡定,但从天间带到地间,几次次火中脱身不都脱出了么?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代表当你拥有它时有怎样的看法,但当你发觉你要离开它时,却噙满了泪水。
一段真挚的爱并不是比赛,并不是讽笑,而是需要时的相遇,不去捧场,只打心眼底很高兴。
十年一尘不变,一转身,下一个十年便注定无从,然而为它倾注的情却从未觉得不愿。
这便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六
今天是八月十七号,是张起灵回家的日子,对于稻米来说是很特殊的一个日子。这一天很多稻米都去长白山接小哥,我虽然也是个稻米,但因为种种原因却去不了。虽然如此,但我仍虔诚的待在四川这个城市等他回家,期待他和吴邪一起回家,盼望他出青铜门时对吴邪说的第一句话不是:“你是谁?一切也和很多稻米希望的一样,南派三叔给了他们俩一个很平和的结局,他们可能会去一个福建的村子,那个村子的风水很奇怪,坐落在一个谷边,有六条瀑布溅起的水淋在村子里,好像下雨一样。村里还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吃了可以长记性,传说可以恢复人前世的记忆。这个地方很适合小哥,因为他终于可以找到他之前的记忆了,虽然希望并不是很大,但至少有了希望......
我追《盗墓笔记》两年,虽然时间不长,但却对它融入了不深的感情。我不想说它是一本书,因为在我眼里,他已经是一个活灵活现的存在,一点一点告诉着我什么。它陪伴着我的青春,对我意义非凡。很感谢上天让我有机会遇到它,因为他真的给了我很多。我喜欢他的所有,我喜欢它里面的人物:吴邪、张起灵、解雨臣、齐黑瞎、王胖子、潘子、吴一穷、吴二白、吴三省、霍玲、霍秀秀......等等许多角色,也许在别人看来这些人没有什么,但对于真正看过这本书的.人来说,这些人物就是《盗墓笔记》的全部,尽管里面有恶势力,有很多任务都成为不为人知的谜团,一个又一个的大坑,但我还是爱他们。因为两年的接触,已经让觉得他们存在与这个世上,他们绝不是只存在于二次元,绝不是虚假的人物,只是我们不知道他们到底在世界哪个角落罢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七
老实说我也是因为被铺天盖地的20xx静候灵归才决定去看盗笔的。
是跟风也好,还是早就耳闻也罢,我就这么把这几本书给看掉了。
很早之前,我一直觉得这种类型的书籍不适合我去看,或许是被这打着盗墓旗号的小说给震慑到了,以为里面是什么鬼怪云集的恐怖故事。可是三叔的作品超出了我的想象,他所描绘出的世界是那么真实,让我不由得去相信书中人物是存在的。他们有着光辉的时候,黑暗的时期,生离死别,好似你我。三叔赋予这本小说的不仅仅是惊险刺激的冒险,还有着人性,社会,抉择,让我觉得这其实是本披着盗墓外皮的情感小说。
正如三叔的后记中写道,吴邪是个正常人,但他又是注定不平凡的。试想让一个正常人去作出不平凡的决定,这当中所需要的是多大的勇气与决心。吴邪的成长是可见的,连他自己都明显的察觉到,当初的天真无邪现如今经历了几次的死亡与历练,凭自身力量脱去了那个标签。
有些面具戴久了,就摘不下来了。
这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句话,它说的也许不只是解连环一个人,还有我们。我们都带着面具,我们无法赤裸地在这个社会生存,我们需要伪装,需要改变,需要适应。适者生存,就这样失去了自我。
作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要多传承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不只是去为赋新词强说愁。
盗笔带给我更多的,是感动。
在闷油瓶说着你不懂,就算我消失了你们也不会在意的话时,吴邪毅然说出了“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这类言语无疑是最能击中人心的。闷油瓶作为张起灵,封闭了情感,舍弃了过去,直至遇见吴邪他们之前长远的时光中都是一个人。吴邪对他说出的话,他恐怕是第一次听到。
不知道他听后,那淡漠的眼神中是否会起一丝涟漪。
我想他会的,因为他之后的言行印证了一切。
在巴乃的张家古楼,闷油瓶保护了吴邪。“还好我没有害死你”说明了他对于盘马的话是在意的,他和吴邪一样,都怕会害死对方,所以他会去努力,为了别人而努力。他本该对生死置之事外,他的确是这样的人,到最后也没变过,但他是关心他人的。说闷油瓶舍己为人总觉得措辞不当,他或许与夏洛克福尔摩斯(bbc)有些相像,虽然强大,不带着丝毫英雄色彩。他们都有名为吴邪和华生的挚友陪伴,并且为他们着想。
不过他们显然不会轻易说出挚友二字,要想让一个生活能力九级伤残者和一个觉得爱情只是化学物质失衡的人变得如此直白,他们身边的人一定会觉得是出了什么事,届时太阳从四个方位同时升起也不会觉得为过。
最后一幕,吴邪送张起灵往长白山。
从吴邪对闷油瓶专程来告别而明白其中的意义来看,吴邪明显已经非常了解这位专业失踪人员。于是他不顾一切,形象也好店铺也罢,死皮赖脸地跟上了闷油瓶。而闷油瓶同样也知晓吴邪的脾性,并没有阻止他执意前来。
“明天再走”吴邪在最后一晚说道,他不希望闷油瓶就这么进入深山,他在不舍,对于在帐篷外那个曾经与他出生入死的人。对方点点头,却还是不告而别。这一举动完全可以理解,果断地离开对两人来说都是最好的,就算吴邪再怎么不爽,他已经就这么走了。
本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说好诀别的家伙又回来了。他来将吴邪带到安全的地方,他来将一个鬼玺交付给吴邪,这是否意味着他终于愿意让吴邪承担一点责任呢,那本来该由吴家承担的责任。
再怎么不舍,千言万语汇成一个打晕对方的举动,这是最适合闷油瓶的告别。
“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
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用鬼玺打开青铜门,来接替我。”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八
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
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
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
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
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九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
自从看完《盗墓之王》后,这是我第二次如此挚着地,接近疯狂地,不知肉味地看一本书了。
《盗墓笔记》一部长篇小说,本来我现在已经很少看小说了,特别是长篇的,很浪费时间。另外我现在觉得长篇小说已经不具备时尚可读性,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长篇小说都是以特定时间段的真实事情做蓝本而润饰成的作品。当作者花一年半载的写完的时候,那本书的可读性就过时了。大打折扣了。而那种纯粹的胡思乱想的,内容粗制滥造的就更加是不知所谓了,用余秋雨的话说就是在浪费生命啊。
我这个人,对于新奇的东西,玄疑的东西,历史方面的东西是很感兴趣的。人有了求知欲才能进步,有了创造欲才能够发展。而那本书的确是能够把人带入到这两个境界里去。且不说这本书的时尚可读性,就其拥有的畅销书的特性就可以引来大批的读者。
那么这本书究竟是怎么个样子呢?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世界之大之无奇不有,人类到底是进步还是后退本身就是一个迷。我们用有限的生命也没有办法去了解这无限的知识。
就让我们在这无限的知识世界里过把瘾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一
这几天我把盗墓笔记重温了一遍,我很羡慕“铁三角”的友情,就像南派三叔在后记里写的那样,说他们是朋友,可是情义超出了朋友,说他们是亲人,可他们之间也有间隔,他们的情义可比所谓的闺蜜要多的多,可以说缺了一角,就毁了一个人的生活。
吴邪是一个最不能承担重任的一个人,因为他很珍惜友情,他怕朋友会受到伤害,他受不了生离死别,潘子死在张家古楼的时候,他多想背上他一起逃出去,可是他不能,想救可是救不了的感受,他最受不了了。又或者是小哥晕在张家古楼时,吴邪以为他死了,他以为铁三角缺了。你说吴邪懦弱,不是的,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
张起灵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他的过去对他来说无所谓,未来他也不在意,他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为别人考虑,但是他为吴邪想过,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有朋友的感受,第一次感受到了有人关心他的感受,第一次体会到关心别人的感受。
王胖子看上去是一个憨憨地幽默的普通小胖子,重情重义,每次到他的章节总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喜感,南派三叔称他为化可以解痛苦的人,把所有痛苦一一化解,使自己快乐,可以称之为佛了。他称吴邪“天真无邪”,他看懂了吴邪,一个天真普通的人,和他一样是重朋友的人,所以最担心的就是小天真,而吴邪最依靠的也是胖子和闷油瓶。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回到青铜门,与吴邪约定十年后让吴邪去找自己,留下了很多谜团,现在也有不少人把他们拍成电影和电视剧脑补接下来的内容。有人问为什么叫铁三角?因为铁三角他们共事次数最多,因此被人称“铁三角”,铁三角对他们仨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也是对他们友情的一种诠释。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二
朋友买了一套《盗墓笔记》。从小我就对鬼神、墓穴之类充满了好奇。于是,迫不及待地借来看。虽然很害怕,但还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小心翼翼地翻开书,好像里面真会钻出一个鬼怪来,很快就被书中离奇、古怪、恐怖、悬疑的故事情节吸引了。
看完这本书,想到了现实生活中也有气势磅礴、雄伟壮观的陵墓。像埃及的金字塔,印度的泰姬陵,中国的秦始皇陵……这些都出自古代劳动人民勤劳的双手,是他们智慧的结晶。
去参观世界各地的古墓是我的梦想,希望我的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