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一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完美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先时间能够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此刻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齐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齐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齐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齐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以往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此刻,我想恐怕仍是仅有我们两个人明白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此刻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我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齐,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我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应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我的秘密封存在自我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齐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齐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此刻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能够由自我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的确,时间能够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二
读鲁迅药这篇文章,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
在城市中,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向刽子手买来后,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於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药!""药?"——"原来这就是药?""这竟然是药!""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死有轻如鸿毛、重於泰山,这又是一个多麼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鲁迅的文笔,细腻且具有批判性,多讽刺,对比,象徵手法,描写人物简洁有利,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於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至於"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太阳也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这四个黯淡的金字。",鲁迅在这个情节刻意著墨较多,应是一种对无知社会强烈无奈的感受和警世的用意;至於煮药、吃药的过程并非文章的重心,则简略描述,但在这段文章中鲁迅也不忘藉由小栓严重的病情暗讽当时病入膏肓的中国社会;接著场景跳到茶馆中康大叔和驼背五少爷等人,旁若无人的聊及小栓的痨病、夏瑜的故事也在这个段落中以简略的文字描述——夏三爷告密,用别人的鲜血来换取自身的性命、"…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三
假期中适当地读一点鲁迅的文章并无坏处,至少可以培养一种民族精神,或者一股战斗力。走马观花地浏览了一下,最终还是选定了《药》,一部百读不厌的作品。
整部作品里面弥漫着诡异的气氛,让人不寒而栗。小栓因为得了绝症所以要吃人血馒头,恰逢一个革命志士夏瑜被处决。小栓吃到了人血馒头,可是还是死了。同样的下场,小栓的墓上只有荒草野花,夏瑜的墓上却有一个美丽的花圈。
他们不过是清贫的老百姓,有血有肉的人。可是不幸的是小栓得了病,这对全家都是个灾难性的打击。身为人父,老栓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小栓就这么死去,当然要想尽一切办法去救他。他是实在走投无路了,只能选择人血馒头这一迷信的方法。他去给人家送钱的时候,怀揣的那几块大洋,可是饱含着心血和体温呀!这是救命的钱!这对于这其中的辛酸、无奈、痛苦,又有谁能了解?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怎能不疯狂?怎么还能理智!
结局也在情理之中。
华小栓死了。
夏瑜死了。
华夏,也要死了吧。
这句话在当时并不是玩笑之言。
那个时候的人们愚昧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社会环境也黑暗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革命志士一个接一个地牺牲了,人们却丝毫没有什么改变。这样的华夏,这样的中国,还有什么生路可言么!
如果问秋瑾的牺牲换来了什么,那么我觉得,我们换来了《药》。鲁迅先生用超凡之笔写出了《药》,这味《药》太震撼了。
可是,能被医好的人有多少呢?又有多少的人病入膏肓仍不知其病理呢?恐怕,这之间的差距没有人知晓。那些革命者太孤寂了,太悲哀了。他们为了群众去牺牲,却落得这么惨痛的下常群众因为愚昧,竟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
太悲哀了。
倘若人们觉醒,那么华夏必将复兴,历史也验证了这一点。
希望在历史的警戒下,所有人都绝不要再变回那个时代的怪物。
绝不。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四
《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五
他,以笔作枪,与敌人奋战一生,他弃医从文,拯救人们于水深火热之中。他的作品使那些迷惘的人们找到了方向,给予人们精神力量。他就是“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
《狂人日记》是我国第一篇白话小说。用日记的形式写了大哥连同别人吃我,世人吃人的事情,折射出封建制度“吃人”的“仁义道德”,对人们的迫害和剥削。孔乙己,一个穷苦的读书人,终身贫困潦倒,唯一一个穿着破旧长衫,却站着喝酒的人,每次他的出现,都会成为别人的笑料,那孔乙己的名字来源——“上大人孔乙己”具有强烈的嘲讽意味,证明了作者对儒家思想的不满同时也写出了清末选官制度对人们身心额摧残。《故乡》中的杨二嫂,尖酸刻薄,充分反映看当时人们的愚昧和生活的艰辛。闰土当年的机灵可爱已不复存在,变得麻木,一声“老爷”令他们之间的关系疏远,隔上一层薄冰。水生和宏儿的表现却又让作者看到期望。经过这篇文章,作者表达出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以及对新生活的向往。
《父亲的病》中作者将中国的孝子们与西方相比较,写父亲死时,我不停叫喊而后悔、愧疚,觉得这好似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写出我对封建礼制的不满。
《祝福》中的祥林嫂,被婆婆卖掉,给自我的第二个儿子娶进媳妇。男人死后,再次回来做工的祥林嫂却变得麻木不堪,从前比男人还勤快能干的祥林嫂却已消失不见。
《药》中夏瑜等人革命被杀,而华老栓却听信于别人,找人要药——占有革命人鲜血的馍。证明当时华夏人的愚昧无知。可最终华小栓却也难逃死的下场,有了两座坟墓,夏瑜的坟墓多出了一圈红白的花。表现出作者对革命人的赞扬期望唤醒当时愚昧的人们。
鲁迅先生原是医生,为人们消除肉体上的痛苦,可是他又弃医从文,为的是唤醒那些麻木而愚昧的人,解救他们的思想,给予他们精神力量。鲁迅先生批判黑暗的社会,讽刺现实生活,他的作品是我们要读的,是我们值得读的。《藤野先生》中“清国留学生”的形象让鲁迅先生倍感厌恶。而藤野先生对鲁迅先生的不倦教诲,让鲁迅先生感激不已,他期望新的医学传入中国,拥有伟大的人格。而藤野先生的行为也讽刺了那些清朝的所谓“正人君子”。
在《五猖会》中,“我”满心盼望着东关的五猖会。最终到来却在出发前被父亲叫去背书,使“我”兴致全无。文章的最终一句,表达了鲁迅先生对这件事情的困惑不解,更体现了鲁迅先生对封建教育扼杀儿童期望和欢乐的不满。
活无常被人们所爱戴,他好心暂放癞子还阳半刻,让其与家人相聚,却被阎王以为是得钱买放,将他捆打四十。折射出当时社会的黑暗,还有当时社会扳不动的封建礼教是那么的不近人情。违背封建礼教的人会受到社会的批判,会被碾压被唾弃。而人们喜爱无常,也说明了人们期望能有公正的裁判,向往公平的社会生活。
鲁迅先生是我们公认的文学家,他的作品隐藏着唤醒人们的清泉,有着助人们突破封建束缚的精神力量,有着打开新思想大门的钥匙。他作品中的思想至今仍对我们有很大的启迪和帮忙,所以让我们一齐享受鲁迅先生的作品,让鲁迅先生的精神在我们心里发芽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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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作品读后感篇六
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七
忘记了是在几岁开始知道有鲁迅这个人物,只是随着年龄增大,也逐渐有了他的文章的接触,更知道了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人民战士。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写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可以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希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
日记。
》,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只有心里知道。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读了《鲁迅》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时间就是生命,我们应该珍惜时间。
文章讲述了鲁迅十分珍惜时间,常常夜以继日地工作,忘我地学习,他一直工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天。他不仅爱惜自己的时间,也爱惜别人的时间,开会也从不迟到。
文章读完了,鲁迅先生珍惜时间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正是因为鲁迅热爱时间,把时间看作生命,所以他的一生才做出那么多成就。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要是你不珍惜时间,那么时间就悄悄过去了,什么也不等你了。为什么有些人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完此事还可以多做点别的事,而有些人在同一时间内办不完事?这就因为珍惜时间的那种人,从不拖拖拉拉,在指定时间内能做非常多事,做完指定的事后,见还剩下时间,马上又投入到别的事中。那些拖时间的人,前面的准备已经花了许多时间,好不容易开始,但一会儿又拖拖拉拉磨磨蹭蹭,最后就干不完事了。
有许多人正是因为珍惜时间才完成了大业。牛顿也是珍惜时间的人。有一次,他约了朋友吃饭,他早到了,见朋友还没到,就拿起笔记本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直到朋友来了,他才停下笔记。当朋友对他道歉时,他却说:“我已经利用这段时间把我的新想法记录下来了。”正因为牛顿珍惜时间,才使他成为一个物理学家。
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让我们从现在起做一个时间的小主人吧!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九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对鲁迅先生来说,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十
这也就是我不解的地方,为什么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起来怪怪的?所以我一直避开这些文章,去读曹文轩、去读《草房子》。可是我发现这些文字蕴含了深刻的道理,而鲁迅先生是不明说的,只有仔细品味,才能有所体会。
我觉得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有时会比较乏味,因为大多数文章都有着一样的写作风格,我知道是因为当时年代的原因,所以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有悲凉及对当时社会的不满,有时读了,让人一筹莫展。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鲁迅先生,平凡而伟大;严厉而慈详。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十一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十二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十三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使我知道当时的旧社会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那些人都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难道说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或许在今天我们可以把病治好,但在没有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的情况下,一个血馒头做了什么呢?小栓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仙药吗?可能现在看来那是盲目的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他们还深受封建思想的迫害。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