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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一
石家庄市栾城区供水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石栾安委办[20xx]24号文件规定,保障城市安全正常供水,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目的
为确保城区供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有序和城市供水安全地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供水现状,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单位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2、依靠科学。充分利用一切先进技术、设备,采取科学方法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系统联动,科学应对。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实行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职能部门应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充分发挥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和抢险队员的作用。
(三)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栾城县城区供水管理办法》制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区供水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以及下列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抢修、救援等应急处理工作。
1、城区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破坏或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地震、洪灾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输配设施等严重损坏;
3、城区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4、传染性区域疾病;
5、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停电、供水区域减压等;
6、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栾城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张建永
副组长:张兴东
成员:王书亚任书立王国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人王国欣,成员:邢增川、赵贤江。明确分工,分组落实责任。
(二)组织机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安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实施,针对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布预警等级。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展开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用应急队伍做好事故处置、控制和善后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总体的调度和协调,第一时间掌握突发事件信息,随时关注应急突发抢险进度及最终处理结果,及时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
保持整个应急预案过程中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通报事故现场态势。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一)一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遭到破坏,造成全城区内停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水源地受到严重污染,致使饮用水各项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二)二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事故,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大部分居民终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饮用水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3、供电设施受到损害,造成城区供水压力严重不足。
(三)三级预警
1、制水设施及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水源受到污染,致使饮用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3、供水设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四)四级预警
1、因制水设施出现故障,供水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少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因制水设施和供水设施发生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可随时升级或降级。
(一)各级预警响应
1、一级预警:由上级主要领导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2、二级、三级预警:由单位总经理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3、四级预警:由单位分管经理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响应级别按照水污染事件发展趋势可随时升级或降级。
(二)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1、为实时监测、控制水源地的水质水量安全状况、提高风险预警、预报能力,供水井全部配备变频及消毒设备,并对各供水井进行联网电子监控,随时掌握供水井运行情况。
2、自设化验室,每周取水样检测,对城区供水水质进行检测,随时掌握供水井饮水安全情况。
3、卫生监督部门定期抽取水样,对城区各供水井水质进行检测。随时掌握城区供水状况,并对城区供水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
(一)本城区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88xxxxx(供水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供水突发重特大公共事件发生单位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三)因抢救人员、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应在事件发生后按上级要求时限将事件快速报送应急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分别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一)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自然灾害报告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全体人员组织抢险工作。
3、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
4、供电电源和供电设备被破坏时,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抢修的应积极进行抢修,争取及时供水。
(2)如需供电部门抢修时,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5、如发生水源井或供水设施损坏时,供水应急抢险队员应科学有序的积极配合机泵维修人员进行及时的抢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复供水生产。
6、如损坏严重时,较长时间无法恢复供水,由单位组织人员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以保证居民供水。
7、单位积极组织灾后设备修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二)水源地防投毒预案
1、落实对水源地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2、明确水源地、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防范检查,及时整改。
3、加强泵房技防措施,安装24小时远程监控系统。
4、一旦发生水源、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派有关人员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三)供水管道抢修预案
1、24小时值班人员接到重特大事件电话后,立即报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2、应急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应急办公室通过各种形式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1、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
3、水质监测中心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4、调动水务局、城管局及消防队蓄水车向故障供水区域送水。
(五)防破坏工作预案
1、迅速报110。
2、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事发区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一)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单位和事件发生单位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二
(一)取水值班人员需在1分钟内告知运行班长和厂长。
(二)运行班长应及时要求停止取水,并安排当班人员关闭进水阀,滤池出水阀。
(三)厂部安排化验人员到取水口和反应、沉淀、滤池、送水泵房取样化验,化验人员要及时将情况通报厂部。
(四)运行班长在要求停止取水后,应立刻与中心调度联系,并报告清水库水位运行情况,对送水进行减压运行。
(五)厂长及相关处置人员(节假日及下班后为机电值班人员)应即刻赶往事故现场,根据生产工艺中水受污染情况出动事故应急小组。
(六)在事故应急小组的帮助下,对反应、沉淀、滤池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七)反应、沉淀、滤池内的污染物处理完成后,当班班长在泵船当班人员作出取水口无水源污染物汇报后,与中心调度联系,恢复正常运行。
(一)在1分钟内告知运行班长及厂长。
(二)运行班长应及时要求停止取水,并安排当班人员关闭进水阀、滤池出水阀,避免浑水进入清水库。
(三)由运行班长通知加矾人员查看加矾设备运行情况,并向厂长汇报。
(四)运行班长及时将厂内设备突发故障情况告知中心调度室。
(五)厂长安排维修人员检查加矾管道与计量泵是否正常,若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抢修。
(六)当设备抢修完成后,通知运行班长,进入正常生产。
(七)运行班长将生产情况向中心调度进行汇报,并按其要求安排生产。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三
在现代社会中,供水安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尤其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如自然灾害、水源受损或供水管道受损等情况下,供水安全问题将变得更加严峻。要确保供水安全,必须制定一份有效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是一份文件,规定了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供水安全的具体措施。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必须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且要有针对性地设计相应的解决方案。预案必须明确责任、工作流程、资源保障等方面的标准,以便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对潜在危害进行快速响应。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需要经过充分的组织和准备。首先,必须建立应急预案的专门工作组,包括水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安全生产人员等。然后,需要开展供水系统监测、预警等工作,不断更新应急预案中的涉及内容,确保其时效性。在实施阶段,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行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在制定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不同区域、不同应急情况的特点。根据其所在的地域特点,应该编写相应的预案,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对应的采取相应的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还必须充分考虑到人员安全问题,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并确保供水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总之,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是保障全社会用水安全的重要保证。为了有效实施应急预案,我们需要时刻关注供水系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同时,还需要建立全面的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和更新预案,以便迅速有效地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完善,保障供水安全,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四
1.员工接到报警或发现大厦范围内出现水浸事故,应立即将进水地点、楼层、水源、水势情况报告当值领导、工程部人员和当班秩序维护领班,并在支援人员到达以前尽量控制现场水势,防止水浸范围扩大。
2.相关人员接报后,立即派员就近采用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槽口,并将电梯升上最高层,切断电源,以免电梯受损;若电梯轿厢控制面板已经进水,则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忌升降电梯,以防故障扩大。
3.立即查明水浸原因,采取措施(包括关闭水泵、关闭水阀、封堵水管、堵塞漏洞、疏通排水管道、打开末端放水等),切断水源,并关闭受浸区域之电闸,防止人员触电。若水源来自供水总管或工程部无力解决时,应立即通知自来水公司前来抢修。
4.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摆设拦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到设备房、配电室、业主室内或其它楼层。
5.组织力量采用各种手段,排净积水,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整洁。
6.水源中断后,工程部应立即派人尽快修复受损设施;秩序维护部、客服部应设法维持大厦内秩序,并耐心做好住户的安慰解释工作,尽力解决水浸给住户带来的实际困难,并注意维护物业公司的形象。
7.如在水浸事故后,有任何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受到影响或由此引发停电停水,应知会相关业主或在大厦各主要出入口设置告示,知会全体业主;如有任何区域存在危险性,应在该范围内设置警告标志。
8.召开会议,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类似事故。
9.详细记录水浸事故发生经过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受损情况。
10.一些常见水浸事故的预防措施:
1)秩序维护巡逻和工程部巡检时,应留意排水渠道是否有淤泥、杂物或塑胶袋,有否堵塞,并随时加以清理疏通;清洁工定时清扫天台、排水沟,防止雨后垃圾冲入排水口造成堵塞。
2)加强对消防喷淋系统的巡视,防止碰撞、移动喷淋头或消火栓引起水浸。
3)灾害性天气(台风、暴雨、大雪)来临前,维修人员应对大厦内门窗、天台、排水沟渠、集水井、排水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管道工在操作安装、维修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水浸事故。
5)对业主/用户装修要加强管理,防止由于业主/用户在进行管道安装、尤其是消防喷淋系统试压时施工不当引起水浸事故。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五
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我校饮用水应急预案。
1、学校饮用水事故处理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一)饮用水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幼儿园领导,教育局、保健医生,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幼儿园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幼儿园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保健医生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饮用水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仓库存水处。通知供水单位到校接受调查。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幼儿园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幼儿园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二)饮用水供应中断
如幼儿园饮用水短期(临时)中断供应:
(1)幼儿园可安排食堂人员及时在幼儿园的主要通道处设置温开水供应点,保证幼儿饮水的正常供应。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六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供水安全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话题。无论是居民小区、商业建筑还是工业企业,都需要安全可靠的供水系统。然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水源受到污染或供水管道损坏等情况时有发生,这时就需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来保障供水安全。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显得至关重要。
第一,应急预案的编制。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该充分考虑不同复杂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及实施流程。预案必须要经过充分地讨论和演练,以确保在实际应急情况中能够得到有效的应用。
第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预案的执行者,其素质和实力直接关系到应急行动的成败。因此,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对队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定期演练,以提高队员们的实战能力。
第三,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和更新。应急设备和物资是应急行动中的重要保障。在应急预案中,应当对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进行明确的列出,并要制定合理的储备计划和更新计划,以确保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及时供给。
第四,应急演练的开展。应急预案的实际应用需要经过实战演练。通过定期的应急演练,可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完善性,纠正漏洞和不足,以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在应急行动中,需要实现快速响应和精准决策。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实时监测和分析水质。因此,应急预案还需要考虑水质监测分析系统的建设。这个系统需要能够快速地检测到水源的污染物,并且能够对污染物进行分析,提供精准可靠的信息,以便及时地做出决策和采取措施。
总之,制定应急预案是保障供水安全的一个重要步骤。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应该包括预案的编制、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和更新、应急演练的开展以及水质监测分析系统的建设等方面。只有经过充分的讨论和演练,才能够实现在应急情况下的快速响应和精准决策,确保供水安全。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七
金沙湾水厂10kv供电系统采用双回路供电,琅琊线为水厂的主供电源,沙畈线为备供电源。为保证正常供水,减少因停电造成对生产的影响,避免停水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1、指挥。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职责。
指挥部:
(1)负责全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负责应急处理预案的制订和修改。
(3)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演练。
(4)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5)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7)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8)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时,副总指挥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厂长助理:协助总指挥负责,负责应急启动生产、运行和人员调度以及对外调度联系工作。
技术管理: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供水值班长:负责事故处置运行调度工作。
综合管理: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化验班长:负责把关水质质量。
1、生产调度组:由厂长助理负责(名单见附表)。担负本厂恢复生产、运行和人员调度工作。
2、设备检修组:由技术管理负责(名单见附表)。负责生产设备的抢险工作。
3、水质化验组:由化验班长负责(名单见附表)。负责恢复生产后水质质量控制。
1、单回路电源停电。
原因:运行中的线路突然停电、水厂高配间开关柜跳闸、运行中变压器发生故障、低压总柜跳闸。
2、双回路电源同时停电。
原因:供电部门设备检修、供电线路发生故障。
1、当发生停电情况时值班电工首先应查明停电原因并报告值班长。
2、值班长及时向总指挥及公司领导报告停电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3、当发生单回路电源停电。
3.1当运行中的线路停电或高压开关柜跳闸时,值班电工和值班长按照《倒闸操作规程》将停电线路切换到备供电源,恢复生产并做好停电记录。
3.2当运行中变压器发生故障时值班电工和值班长按照操作规程将故障变压器切换到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并做好停电记录。
3.3当低压总柜跳闸时,值班电工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方可重新合闸或切换备用低压总柜,恢复生产并做好停电记录。
3.4抢修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
4、当发生双回路电源同时停电。
4.1值班长应马上报告总指挥和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并和供电部门取得联系查明停电原因,尽快要求供电部门恢复供电。
4.2值班电工应坚守岗位,密切观察来电指示灯,随时准备恢复供电。
4.3各岗位人员做好本职工作,随时准备恢复正常生产。
4.4机修班组协助供水班组做好工作。
4.5化验班组加强水质监测并报告总指挥。
1、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巡查、检修,特别是对ups电源进行检查,使其在停电时能投入正常运行。
2、科学配置防护用具和抢修用具,并定期对电气类作业工具进行试验,检查。
3、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加强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
七、联系电话。
1、公司总经理:xxxxxxxxxxxx。
2、公司副总经理:xxxxxxxxxxxx。
3、公司生产设备处:xxxxxxxxxxxx。
4、公司调度中心:xxxxxxxxxxxx。
5、公司服务热线:xxxxxxxxxxxx。
6、金华市电业局调度室:xxxxxxxxxxxx。
7、琅琊供电所:xxxxxxxxxxxx。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八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是指针对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等可能造成供水安全问题的情况,进行预先制定、协调、指挥和组织等应急救援工作的方案。当前,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城市化进程加速以及人口高速增长等因素,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对供水系统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建立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制定应急预案前要对供水系统进行评估,了解系统的弱点和薄弱环节,为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二、制定应急预案时应采用科学、综合、灵活和实用的原则,细化预案内容、明确组织指挥系统、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和统一协调救援力量。
三、在应急预案制定后,要进行组织、演练、完善和修订,同时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部门和人员的应对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和推广应急救援科技设备,应用高科技手段提高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的可靠性和效率。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对供水安全应急预案进行积极建设和完善,建立了包括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响应、信息共享等在内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以确保供水系统在突发事件时的安全稳定。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都需要持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认识到供水安全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要积极参与到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中来,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减少对供水系统的破坏和损失,共同维护供水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综上所述,建立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对于保障供水系统安全稳定、减轻灾难损失具有重要作用,应该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九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x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条例》、《xxx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组织机构。
xxx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成员组成如下: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和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预防预警信息。
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预防预警行动。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十
为保障极端严寒期间供水管网及设施运行安全,做到应急响应反应快、决策快、处置快,全员参与限时安全供水,确保供水管网安全,以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及公司供水区域范围内极端严寒期间限时供水应急工作。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2.1.1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2.1.2工作小组:
安全办、总经理办公室、信息办、供水营业部、供水分公司、石臼漾水厂、贯泾港水厂。
2.1.3领导小组职责:
2.1.3.1领导小组根据安全办提出的启动限时供水预案建议,决定启动预案;
2.1.3.2发出预案启动指令,指挥各部门协调行动;
2.1.3.3听取现场指挥的汇报和建议,调整和控制预案的实施;
2.1.3.4提供调配抢修需要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援;
2.1.3.5决定向集团公司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和向社会发布的内容;
2.1.3.6下达应急处置终止命令。
2.1.4工作小组职责。
2.1.4.1安全办。
根据天气预报,当气候条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6℃和风力5级时,及时向领导小组建议启动预案。根据气候变化和实际供水情况,制订实施限时供水时间段。
2.1.4.2总经理办公室:执行和传达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向集团公司上报和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处置信息,负责领导小组各项指令通知下达到各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调配车辆配合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善后工作。
2.1.4.3供水营业部。
协调各供水分公司,并参与预案演练和总结工作。
2.1.4.4供水分公司。
所管辖区域合理划分若干组,每组若干人,指定组长,包干负责,完成阀门的启闭工作。熟悉负责线路内所有阀门、排污阀、消火栓的具体位置。负责抢修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和准备,参与预案演练和总结工作。负责对社区、物业进行电话通知及上门张贴发放告示,短信通知到用户,对于医院、学校、宾馆、工业等用水大户进行通知提醒做好自我防护,并对冲洗水量进行计算。负责恢复供水前管网水质检测。
2.1.4.5信息办。
向各供水分公司提供管网信息的查询、统计、阀门启闭分析等相关服务,负责对限时供水时间段的管网水压力、流量调配工作,加强热线的群众沟通、解释和帮助工作。
2.1.4.6两水厂:
根据信息办指令,进行压力调整。
2.2处置流程。
2.2.1预案启动。
2.2.1.1启动条件:嘉兴市气象局发布天气预报,气温-6℃和风力5级。
2.2.1.2启动程序:安全办建议领导小组启动限时供水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指定总经理办公室通知到相关各部门(包括消防)。
2.2.1.3限时供水时间:21:30-6:00。
2.2.2.1极端严寒天气应急限时供水工作方案见2.5。
2.2.3现场指挥。
2.2.3.1供水各分公司;
2.2.4阀门启闭。
2.2.4.1执行单位:供水各分公司。
2.2.4.2现场指挥:根据预先划分的组,通知到组长,组长根据预先制订的.方案,立即展开应急处置。
2.2.5告知社区。
供水应急预案启动后,总经理办公室立即将消息披露相关媒体和网站,并通知公司热线做好相应沟通工作。供水各分公司用短信、布告和电话形式通知到相关社区和用户。
2.2.6终止条件。
气象不符合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或安全办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可以解除应急响应,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决定退出预案。
2.2.7终止程序。
退出预案命令下达到现场指挥,各组成员退出包干区域,总经理办公室处理善后工作,供水各分公司配合,预案结束。
2.3预案演练。
安全办组织,供水各分公司根据防冻应急限时供水工作方案制订演练内容进行演练,并对演练进行评估和修订。
2.4通信保障。
2.4.124小时嘉源服务热线:
2.4.224小时公司门卫值班电话:
2.5极端严寒天气应急限时供水工作方案。
2.5.1为确保供水安全,解决因低温冰冻灾害造成的供水问题,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保证正常供水,想方设法最大程度地降低低温冰冻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基本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制订如下防冻应急限时供水工作方案:
2.5.2由供水各分公司组建现场阀门启闭组。
2.5.3设置现场启闭阀队伍,每组2-3名成员,每支队伍根据线路安排负责本队伍的线路内的阀门启闭工作。
2.5.4线路设置。
根据20xx年初寒潮期间小区冻表率排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防冻应急启闭阀门线路安排表》,原则上不影响医院、学校、工厂用水,保障公共消防用水(提前通知消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5.5车辆安排。
由供水各分公司负责安排。
2.5.6预案启动气候条件。
气温达到﹣6℃以下,风力5级以上。
2.5.7限时供水时间:21:30—6:00。
2.5.8方案启动。
供水各分公司接防冻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极端严寒期间限时供水应急预案后,立即启动本方案。指挥各相关人员执行预案,即时启动方案并通知相关社区协助,通过社区、手机短信、农民信箱、微信等媒介以及电子显示屏幕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供水信息。
2.5.9现场指挥。
供水分公司负责所管辖区域的现场指挥。
2.5.10方案启动完成时限。
本方案启动后,各组在1小时内迅速完成线路内所有阀门的启闭工作,严遵限时供水时间段。
2.5.11操作要求。
2.5.11.2早上在规定时间前到达现场,缓慢开启阀门,通过排污阀或消防栓冲洗半小时后,关闭排污阀或消防栓,以保证供水水质,完成开阀工作。
2.5.12注意事项。
2.5.12.1保证早上6:00已经开启所有前一天晚上关闭的阀门,确保供水;
2.5.12.2阀门关闭后首选排污阀进行管道水放空,没有排污阀的开启消防栓放水,特别注意将排放的水放入下水道、绿化带、河道内,不得直接排放在马路上,以避免低温结冰造成的安全隐患。
2.5.13方案的终止。
供水分公司接防冻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终止极端严寒期间限时供水应急预案后,立即终止本方案。
2.5.14新建小区。
2.5.14.1针对新建小区管道、水表防冻方案,供水各分公司应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如防冻措施不到位的,一并列入限时供水计划中,新建小区的`高层用户限时供水,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小区物业,由物业负责操作启闭增压水泵。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十一
根据xx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沐环函12号)的文件要求,为有效防止和应对我镇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黄丹镇刑行政区内发生的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在县环保局和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黄丹镇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吴林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一)镇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较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环保部门的及镇政府关于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4、负责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与协调各部门合作。
5、部署辖区内应急工作的公共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应急工作信息。
(二)办公室职责。
1、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
2、负责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情况及时向镇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领导小组做好与镇有关部门之间的联运工作。
3、负责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期间本镇内部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及后勤工作。
(一)迅速报告。
(二)快速出动。
(三)现场控制。
(四)现场调查。
(五)情况上报。
(六)污染警戒区域的划定及消息的发布。
(七)污染跟踪。
(八)调查取证。
(一)终止应急的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达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完全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消除,供水系统已全面恢复正常。
(二)应急终止程序。
确认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公告。
本预案至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十二
指导全乡各村(社区)季节性缺水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乡季节性缺水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柳池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应、有效解决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因发生季节性缺水或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一定范围或一段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成立大坪乡季节性缺水供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乡相关村季节性缺水供水的应急工作。
组长:刘海军。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乡安办,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联系相关季节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1)及时了解掌握各村季节性缺水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
(2)审定全乡各村季节性缺水应急工作预案。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大坪自来水厂、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乡农村季节性缺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应急加固、恢复重建或准备蓄水设备工作。
(一)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三)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一)全乡应急预案:乡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和湖泊局备案。
(二)村级应急预案:村民委员会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乡政府备案。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1)乡供水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各村要在乡政府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缺水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乡级应急预案启动,各村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当发生季节性缺水时,要启动相应预案。
(1)乡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乡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派出工作组,指导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乡直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时配合做好应急供水工作。(三)应急处理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启用备用水源(东冲水库、横岭水库);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方便用户有序储水。
4.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一)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季节性缺水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物资保障大坪自来水厂和乡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供水应急需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四)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派出所要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乡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统筹做好新建或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满足或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十三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提高对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尽量杜绝因各种原因引起的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各类可能引起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范围内做好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4、要重视开展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防范和处置的培训,组织员工广泛参与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和职责。
1、应急指挥组织及职责。
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时,行政办牵头成立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协调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行动保障工作。
2、日常管理机构。
事件采取的措施。
1、立即停止一切供水,封存保护二次供水现场,以便相关部门。
检测;
2、二次供水监测机构立即向行政办、卫生行政部门等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3、行政办牵头成立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各部门及时。
配合卫生医疗部门救治因水质污染受害的病人;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检测等工作,待水质污染事件有。
效控制后,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恢复供水。
四、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1、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结束后,各部门在行政办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水质污染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置措施情况、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教训,提出需该进的意见。后期的总结报告由行政办进行存档备查,同时将事件总结报告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究当事人责任。
五、培训与预演。
1、邀请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
急处置情况,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行政办不定期开展模拟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
污染事件。
六、严格执行,责任到人。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着力提高本单位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社会饮用水安全,为居民供水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创建和构筑安全、放心的饮水环境。
为了保证泵房能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正常供水,同时正确、有效、快速的处理水质污染问题!
二、
职责:
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1.加强供水系统的安全检查和水质监测,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通告各用户,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
2.发现水质污染或水体投毒,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博海售后服务部立即停止供水,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展开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处理好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的保障工作,若断水二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供应。对水池、水塔、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3.传染病高发季节或传染病爆发,博海供水技术服务部应立即加大对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确保饮用水安全。
4、如遇水池、水塔、及管网污染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同时采用城市备用供水方案,等管网恢复后,取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1.接到客户电话后要立即停止二次供水设施,核实情况后,经应急小组领导同意,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
2.泵房管理人员立即拨打120电话,救护,治疗病人。
3.售后服务部负责保护好现场,稳定用户情绪。
4.如需公安部门配合,泵房管理人员立即拨打电话。
5.销售部负责人了解事故经过,配合做好调查。
6.售后服务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7.销售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8.售后服务部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十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着力提高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建工新城饮用水卫生安全。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检查相结合,从小处着眼,处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学。
3.1组成
组长:副组长:成员:
3.2职责:
3.2.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3.2.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2.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4.1发现轻微污染情况,工程部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通告客服务中心,由客户中心通知各用水户。
4.2发现水体投毒,导致三人以上出现呕吐、头晕、腹泻、晕倒或死亡,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
4.2.1物业公司任一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二次供水领导小组,通知工程部立即停止运行二次供水设施,会同综合部、医务室核实情况,经核实后,由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上报集团总公司领导、卫生防疫部门。
4.2.2综合部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救护、治疗病人,医务室人员负责求助现场的医疗技术协调。
4.2.3工程部保护好现场状况,了解事件经过,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若需公安部门配合,经领导同意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4.2.4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4.2.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4.2.6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4.2.7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并对水池、水塔、水箱、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4.3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暴发,应督导二次供水单位加大对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确保饮水卫生安全。
4.4如遇洪水,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同时采用紧急供水措施,待管网恢复后,取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5.1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水质污染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置措施情况、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教训,提出需该进的意见,后期的总结报告由综合部进行存档备查。
5.2对于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和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6.1邀请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6.2不定期开展模拟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
6.3对各部门员工广泛开展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指导员工以正确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十六
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津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标准,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
按照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3.1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1)城市供水水源遭受严重污染或输水工程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城市供水40天以上;
(2)受供水突发性事件影响,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中断供水24小时以上;
(3)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群体肠道疾病300人以上。
1.3.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3)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群体肠道疾病200人以上、300人以下。
1.3.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突发事件:
(2)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群体肠道疾病100人以上、200人以下。
1.3.4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突发事件:
(2)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群体肠道疾病50人以上、100人以下。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天津市津南区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因供水水源遭受严重污染、输水工程发生事故或者城市供水、村镇供水、二次供水发生事故,影响供水系统和供水水质、水量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5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完善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我区供水行业应急工作机制,使供水行业的事故应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供水行业重大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供水行业事故。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供水单位的作用,并依靠社会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平战结合、科学处置。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供水安全监控体系,增强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抢险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
1.6应急预案
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区专项应急预案和供水单位应急预案。
(1)区专项应急预案。津南区人民政府为应对辖区供水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并纳入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供水单位应急预案。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村镇供水单位为应对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
2.1指挥机构
2.1.1成立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总指挥由津南区人民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水务局局长担任。
2.1.2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防范工作;负责较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在市指挥部的指挥下,做好重大以上级别供水突发事件有关处置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区指挥部下设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区指挥部办事机构。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分管供水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
2.2.2区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完善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支撑文件,检查区指挥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协调、指导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供水应急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
区水务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供水突发事件调查及处置情况的上报工作;组织和督导供水单位开展供水应急预案的演练。
区发改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负责应急供水工程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初步设计概算的核定工作。
区商务局:加强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及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做好桶装水、瓶装水的调拨供应。
区工信局:负责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公众通讯应急保障工作,并恢复受损的公共电信基础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
区财政局:负责对区级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不含企业)保障。
区民政局:负责依据临时救助制度开展急难生活救助,做好死亡人员遗体的善后处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在供水突发事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危险化学品影响范围、影响人数等,启动《天津市津南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应响应程序,提出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措施建议;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区住房建设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因供水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施工道路的抢修和恢复工作。
区城管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对因供水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城市道路桥梁涵洞设施以及供热、燃气等设施的抢修和恢复重建工作。
区交管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在现场救援处置工作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区气象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对环境恢复提出建议措施。
公安局津南分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现场交通疏导,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变化,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协助组织群众安全撤离。
区卫健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组织和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和专业队伍进行支援。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发布供水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区信访办: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化解因供水突发事件产生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应急抢险的顺利开展。
区委网信办:负责统筹相关部门做好涉供水突发事件相关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网络谣言等有害信息处置。
津南水务有限公司: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所辖供水工程的安全保障工作。
国网天津城南公司:参与并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区域的电力供应及抢修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参与并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4现场指挥部
根据工作需要,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供水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工作职责是: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可能超出自身处置能力,立即报请市指挥部协调处置。
2.5应急专家组
区指挥部聘请国家及本市供水行业、相关专业部门、大专院校的专家组成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主要负责参加供水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方案的研究;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事故处理提供咨询及建议。
2.6供水单位应急组织
2.6.1城市供水单位
各城市供水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责任人;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落实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器材,开展应急演练。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按照市指挥部和区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6.2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
本区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责任人,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巡查,预防水质污染事件发生;与设备生产单位建立联系,做好应急处置保障工作。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按照市指挥部和区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6.3村镇供水单位
村镇供水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责任人,建立向镇人民政府、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报告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供水水质的检测,根据需要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按照市指挥部和区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1监测
为有效防控供水突发事件,做好风险评估,建立完善日常水质监控机制。
(1)区水务局、供水单位做好供水水源、输水工程的安全防护、水质监测和水源调度工作,预防和减少城市供水水源突发事件的发生。
(2)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水务局和供水单位加强对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和水量的监测,为城市供水提供保障。
(3)供水单位化验室对供水水质进行日常监测和监控,随时掌握水质动态,预防水质突发事件的发生。
(4)供水单位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控,保证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5)供水单位严格化学危险品管理,化学危险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加氯系统设置氯泄漏报警、吸收装置。
(6)供水单位加强对供水调度、自动控制等计算机系统安全防范,避免遭受入侵、失控和损毁,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7)区指挥部依托天津市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相关监测站,开展供水水质监测,强化供水行业水质督察,并为水质突发事件的早期预警提供水质信息。
(8)区指挥部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短期内能够整改的,立即消除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2预警
3.2.1预警发布和解除
按照本预案事件分级,预警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一)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2)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二)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橙色预警:
(2)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黄色预警:
(2)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四)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蓝色预警:
(2)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蓝色预警、黄色预警由区人民政府进行发布,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水务局。当确定突发事件不会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由区人民政府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措施。
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的发布及解除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执行。
预警信息的发布、解除通过公告、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报警器等方式进行。
3.2.2采取应对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区指挥部向相关部门转发城市供水水源遭严重污染或者输水工程发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成员单位应及时实施预警响应措施。
区指挥部、相关供水单位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措施:
(1)区指挥部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供水突发事件情况的监测和预警;
(2)区指挥部及相关供水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并按照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5)相关供水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6)区指挥部组织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供水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7)区指挥部、相关供水单位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1信息报告
4.1.1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或即将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时,涉及的供水单位要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区水务局报告事件信息和先期处置情况。区人民政府、区水务局在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区水务局同时报送市水务局。
对于供水水源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已经或者有可能引发舆情炒作、造成负面影响的,区人民政府要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4.1.2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损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等。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应根据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
4.2先期处置
4.2.1供水水源发生突发事件,区水务局应及时组织津南水务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紧急会商会议,研究应急水源的应对措施。
4.2.2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和村镇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抢险救援,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严防危害扩散。
4.2.3区人民政府、区水务局接报后,迅速核实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科学研判,根据危害程度组织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区水务局向市指挥部报告;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市指挥部。
4.3分级响应
4.3.1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以及跨区的供水突发事件,由区人民政府做好先期处置,并接受市指挥部统一指挥。初判发生较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
4.3.2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区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决定,区指挥部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区指挥部按照市指挥部指导,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如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到现场后,区总指挥负责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导。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区指挥部启动二级或三级应急响应,超出区处置能力时,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
4.4处置措施
4.4.1区指挥部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城市供水水源遭受严重污染或输水工程发生突发事件,按《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区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区应急备用水源供水,同时制定并启动我区供配水应急方案,采取相应供水措施,限制供水,保证城市供水最低需求,尽可能延长城市供水时间。
(2)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城市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监测。
(3)组织相关单位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
(4)组织供水单位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尽快恢复供水。
(5)启用供水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编造、传播有关供水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虚假信息的行为。
(7)结合供水突发事件实际情况,特别做好老年人疏散、转移、安置和桶装水瓶装水供应等保障服务工作。
(8)区指挥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取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4.4.2城市供水单位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供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应急响应报告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区指挥部。
(2)当供水水源出现问题,需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前,做好水源切换方案的制定和措施落实,并根据市指挥部的调度指令进行水源切换,并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和应急供水工作。
(3)当城市供水水源或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质严重污染时,立即停止供水,并做好有关泵站水量、水压的调度;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污染源和影响范围并做好人员的救治工作。
(4)当主要供配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电设施,尽快恢复供水;外部供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立即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和电力部门,并做好应对措施的落实。
(5)当主要输配水管道爆管、断裂,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尽快恢复供水。
(6)因地震、洪涝、战争、破坏或恐怖活动等导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尽快恢复供水。
(7)当生产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时,立即切断信息通道,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加强防范。
4.4.3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应急响应报告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区指挥部。
(2)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污染源并做好人员的救治工作。
(3)当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质严重污染时,立即停止供水,保护现场,迅速控制危险源,防治事态进一步扩大,并通知相关用户。
(4)对被污染的设施、管道进行清洗消毒,经水质检测机构监测合格后,恢复供水。
4.4.4村镇供水单位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村镇供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应急响应报告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区指挥部。
(2)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污染源并做好人员的救治工作。
(3)当供水水源或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质严重污染时,立即停止供水,查明污染源和影响范围;污染危害解除和对供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后,恢复供水。
(4)当主要供配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电设施,尽快恢复供水;外部供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立即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和电力部门,并做好应对措施的落实。
(5)因地震、洪涝、战争、破坏或恐怖活动等导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尽快恢复供水。
(6)当主要输配水管道爆管、断裂,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尽快恢复供水。
4.5新闻报道与发布
4.5.1区宣传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新闻报道工作。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特别重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区人民政府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未经批准,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消息。
4.5.2区委网信办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网络舆情分析、引导工作,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及时调控管控有害信息;会同公安津南分局,依法依规对散布谣言、恶意炒作等行为进行处理。
4.6应急结束
4.6.1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经有关机构、专家评估,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次生、衍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6.2一般供水突发事件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结束的宣布,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执行。
4.6.3应急结束后,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5.1修复重建
应急结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修复被损坏的供水设施,保证企业及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
5.2调查评估
按照供水突发事件级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供水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受灾程度和损失情况、应对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形成调查评估报告并提交市人民政府。一般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区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5.3善后处置
5.3.1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善后处理措施,报市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受灾地区社会管理,尽快恢复社会秩序,配合做好灾情统计和救助款物的管理调拨、发放工作。
5.3.2事件调查结束后,相关供水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做好受害家庭的安抚、赔偿工作。
6.1应急队伍保障
6.1.1由区水务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依托津南水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组建天津市津南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队伍。供水单位根据供水设备设施的类型和供应规模,组建供水单位供水事故应急抢险队伍。
6.1.2各级应急处置队伍要保持工作状态,服从市、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6.2物资保障
6.2.1各供水单位配备应急装备和器材,为应对供水突发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6.2.2各供水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抢险物资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保养、更新制度;每年向区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物资保障情况,区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6.2.3各供水单位储备的应急抢险物资应服从市指挥部、区指挥的统一调配。区指挥部所调用的抢险物资,由区财政给予补偿。
6.3设施保障
加强对供水设施安全防范,对重点设施、关键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进行供水设施设备巡查养护,保证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6.4科技保障
依托天津市城区供水水质监测网定期对城市供水水源、城市供水、二次供水、村镇供水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为预警和抢险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
6.5通讯保障
建立和完善通讯联络网,执行相应的通讯保障制度,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各部门、各单位通讯联系畅通。按照应急保障要求组织通信试联试通。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机构成员、供水单位负责人和抢险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快捷、反应迅速。
6.6资金保障
处置供水突发事件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保证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承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部门提出,列入区财政预算。
7.1技术培训
7.1.1区指挥部定期组织开展对水质检测、泵站运行、管网抢修、特种设备操作等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7.1.2供水单位要将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纳入全年培训计划,并抓好组织和落实。
7.2应急演练
结合本区供水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本预案每两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供水单位定期组织对水源污染、火灾、爆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调整、修订应急预案。
8.1名词解释
城市供水:指城市供水企业通过城市供水设施向用水单位或个人提供生活、生产和其它用水的行为。
二次供水:指因建筑物高度对水压要求超过本市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将城市供水经过储存、加压后,通过管道供水的方式。
村镇供水:指为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提供生活和生产等用水统称。
8.2责任与奖惩
8.2.1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对区水务局和供水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
8.2.2区指挥部会同区有关部门,对各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问题整改。
8.2.3对在供水应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违反应急管理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惩处。
8.3预案管理
8.3.1本预案由区水务局组织起草,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报送市水务局备案。各供水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水务局备案,区水务局汇总后上报市水务局备案。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中相关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部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并抄送区水务局。
8.3.2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负责开展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3.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0年,2014年11月5日公布的《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防汛应急预案等3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4〕34号)中的《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十七
为克服冬季气候严寒困难,保证公司的生产顺利进行和人员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公司冬季生产中防寒防冻积累经验。
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主要成员:
工作成员:各单位、各项目部全体员工
预警小组:
组长:路鑫
成员:牛洪刚、张庆涛、楼厦
预警小组每天两次查看电视天气预报和网上天气预报,必要时,打电话给当地气象局,并每天在交接班会上汇报,在当地气温降至零下14-16℃时,立即启动防冻预警系统,各单位进入防冻措施预防实施阶段。
(一)正常检查阶段
1、各单位列出重点防冻部位,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防冻工作,并成立防冻重点检查和抢修小组,报工作小组备案。
3、当气温在0-零下14℃时,各单位检查小组组织防冻重点检查点进行检查,做好防冻记录,并每天向防冻领导小组汇报。
4、物业处检查所有室内外供水、供暖管路,对管路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处理,防止管路冻裂、冻堵现象。
5、各单位要及时将防冻液注入支架内,以防将支架冻坏。
6、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对重点项目部位防冻检查。
7、技术部负责对出厂的支架进行逐架检测,检查是否按照规定注足防冻液,以防途中支架上冻、影响施工。
8、支架制造、支架维修以及各工程项目部,在施工措施中制定防寒防冻措施充注防冻液的工艺标准。
(二)预警启动阶段
当防冻预警系统启动后,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2、当出现供电故障时,物业处要在保证水暖管路不被冻住时,及时将供暖管路水放掉,以防将管路冻裂。
3、各单位要及时清理所辖区域的冰雪工作和各厂房的保暖工作。
4、办公室要及时给车辆加防冻液和防滑链,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
5、如为雨雪天气,各级人员作巡回检查及操作时注意自我保护以防滑倒伤人。
6、经营规划部提前准备所有防冻、防寒需要的材料、工器具。
7、当发现到矿支架上冻无法下井时,上井支架防冻,在井下注防冻液后再上井,施工项目部和公司技术部分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利用井口供暖管道接上高压软管立即对支架立柱、片阀、管接头等容易上冻的部位进行供暖、化冻,把影响时间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8、当启动应急预案后,工作小组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管理和安排。
1、喷灯10个;
2、氧气、乙炔各30瓶;
3、柴油暖风机3个;
4、棉绒手套300副;
5、镐、铁锹各20把;
6、汽油500升;
7、焦炭10吨;
8、焦炭炉20个;
9、劈柴2吨;
10、高压软管100m,管接头10个;
11、工业用盐500kg。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十八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应对处置我县供水突发事件,全面提高我县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速度和抢险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供水安全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供水的水质在使用中不应当给人体带来短期的或长期的健康危害,即供水在自然属性上的安全性;二是指供水系统对遭受突发性事故威胁(包括自然灾害、恐怖袭击、人为蓄意破坏等)具有良好的预防、保护、应急和恢复功能,即供水在社会意义上的安全性。由于自然灾害、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内源性水质污染事故、水厂运行事故引起的供水水质危害可统称为事故型供水水质危机,有恐怖袭击或人为蓄意破坏引起的事故型水危机可统称为破坏性水质危机。
本预案适用于和政县供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编制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二是预防为主。高度重视供水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供水行业重大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四是协调一致。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供水突发事件分析:
4.其他。地震、投毒破坏或恐怖活动等。
供水风险分析:我县地形复杂,供水管网长,纵横交错,一旦发生供水管道跑水,给抢修造成不便;区域供水管网及设施老化,极易发生突发爆管漏水事故。
根据供水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我县的供水突发事件可分为:
1.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性事件。连年干旱,地表水水源水位持续下降,取水设施无法正常取水,导致供水设施不能满足正常供水需求;地震、洪灾等灾害导致供水水源破坏,输配水管网破裂,输配电、净水工程和机电设备损毁等。
2.工程事故引起的突发事件。取水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直至水源枯竭,或因出现危险情况需要紧急停用维修、或停止取水;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发生爆管,造成大范围供水压力降低、水量不足甚至停水,或其他工程事故导致供水中断;供水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液氯严重泄漏等;供水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或毁坏。
3.公共卫生事件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有毒有机物、重金属、有毒化工产品或致病原微生物污染,或藻类大规模繁殖等影响正常供水;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毒剂、病毒、油污或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影响正常供水。
根据供水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影响供水居民人口数量和供水范围的严重程度可分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iv级(一般),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人口在8万人以上或占县总人口的40%以上;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县总供水范围的50%以上;
(3)省、州人民政府,省、州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发布涉及本辖区的i级预警供水突发事件。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i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人口在6万-8万人或占县总人口的30%-4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县总供水范围的40%-50%;
(3)省、州人民政府,省、州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发布涉及本辖区的ii级预警供水突发事件。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ii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人口在4万-6万人或占县总人口的20%-3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县总供水范围的30%-40%;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v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人口在1万-2万人或占县总人口的10%-2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县总供水范围的20%-30%;
根据我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分类,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1.自然灾害类供水事件应急措施。通过增强供水量,启用备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备井水源井,或新凿水井,并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相应供水水质标准;对自然灾害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工程及配套设施与机电设备等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和临时供水设施;根据县内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实施多水源联合应急调度,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县内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调整县内供水优先次序:首先满足居民生活、医院、学校、机关、食品加工、宾馆和餐饮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务用水,再次是重点工业企业用水等;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采取跨行政区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应急调度,保证县内应急供水。
2.工程事故类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对工程事故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工程及配套设施、机电设备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设施和备用系统,实施水量应急调度;调配和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县内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用水车辆送水;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3.公共卫生事件类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关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污染的水源或供水设施,停止供水并及时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启动县内备用水源,实施应急供水,对受污染的县内水源或供水设施及污染水域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卫生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污染状况和水质水情数据;增加自备井水源供水量,适时启用封存的自备井水源井,由当地水环境检测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资质部门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调配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净水设备、水质净化装置,以及单户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根据县内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针对局部区域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根据重点污染企业废水排放和重点排水企业档案,关闭水闸、水阀,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限产或停产。
事故应急救援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靠某一部门是很难完成的,必须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形成统一的救援指挥部,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应急、消防、生态环境、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损失。
1.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组成。成立和政县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供水的总体协调、总调度,指挥、部署、监督和检查各成员单位应急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与省、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联系,及时上报情况,必要时请求省、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实施跨市、县救援等紧急措施,组织灾后重建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负责印制应急供水明白纸,发放至各乡镇,由各乡镇发放至辖区各用水户。
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马寿龙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杨林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马明县委常委、副县长
办公室主任:马义县水务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张海军县人饮管理总站站长
成员单位:宣传部、水务局、县人饮管理总站、应急管理局、卫计局、住建局、城管局、总工会、公安局、工信和商务局、民政局、交通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纪委监委、气象局、供电公司、各乡镇等。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宣传部:负责做好供水事故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工作,确保舆论引导客观、真实;及时组织新闻单位,积极宣传报道应急供水措施、施工进展等内容,为应急供水工作提供良好社会环境;适时关注新闻动态,加强与其他单位沟通,积极宣传我县采取的应急措施,征得理解支持,营造好的外部舆论环境;负责接待好其他新闻单位;视断水具体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水务局:牵头组建指挥部办公室,主持办公室日常和应急响应期间的工作;检测、接受供水性突发事件报警、预警信息;负责对水污染事件进行供水水源紧急调度;负责供水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检测,修复损坏的水利工程。协调各成员单位。
县人饮管理总站:负责全县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成立供水应急抢修队伍,保障全县供水工作。加强供水调度,优先保障居民、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基本生活用水,关停洗浴行业,限制工商企业等方面用水。
应急管理局:协助县政府提出突发事件对应方案,协调全县供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做好供水事故发展动态后续报告;组织开展供水事故调查工作;负责调集城管、消防、园林、水务等单位送水车辆,向全县居民和重点单位临时供水。
卫健局:迅速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开展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县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负责送水车辆清洁消毒和水质监督工作。
住建局:组织起草《和政县县城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县城供水应急工作,发布应急供水期间的县城供水信息,限制建筑工地用水,发现县城供水设施问题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城管局:启动应急预案后,限制道路保洁、园林绿化等方面用水。
总工会:指导、协调做好供水事故的伤亡职工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公安局: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参与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助停水后的紧急供水工作;负责做好应急供水期间送水车辆的交通保障工作。
工信和商务局:保障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通信畅通;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负责督导落实限制工业企业用水工作;协调各电信运营商信息发送工作。
民政局:启动社会救援机制,为供水事故受害人员提供社会救助。
交通局:负责应急警戒状态下运输工具调集工作,确保满足抢险物资、人员、生活物资运力需求。
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供水事故抢险费用,并监督使用。
人社局:依法做好供水事故因工伤伤亡人员的有关善后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供水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与污染范围,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负责污染区域环境生态后续修复监测工作。
应急管理局:参与供水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纪委监委:负责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与责任追究。
气象局:负责对天气气候、舆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适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气候的预警、预测、预报。
地震局:负责震情监视、收集、汇总地震前兆与宏观异常信息,根据震情会商结果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严厉查处乱涨价行为,负责矿泉水、纯净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监测,并协调做好调配工作;负责落实限制商业企业、洗浴行业限制用水工作。。
电力公司:负责指导供水企业制定用电安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电网发生故障影响供水安全时,指导供水企业实施用电安全的应急处理。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对应急供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落实辖区救援物资供应、发放的地点并实施供应与发放;负责事故现场的群众协调工作;负责及时通知群众提前储水、节约用水。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作为日常办公机构。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工作细则;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对各供水企业的供水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研究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指导恢复重建工作;向县政府和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媒体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专访;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专家工作组组成与职责。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工作组由市政、住建、规划、应急、卫健、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专业人员及高等院校专业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参加县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对事件处理给予技术支持。
1.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在应急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死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采取各项措施进行自身防护。
(2)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害源是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3)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消除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的原因和事故的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地调查。
2.事故救援系统。由于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可避免的时候,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唯一可以抵制事故或灾害蔓延危害后果的有力措施,因此,如果事故或灾害发生前建立完善的应急系统,制定周密救援计划,而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以及事故后的系统恢复和善后处理,可以拯救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
事故救援系统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应急救援组织结构;
(2)应急救援预案;
(3)应急培训和演习;
(4)应急救援行动;
(5)现场清除和净化;
(6)事故活动恢复和善后处理
1.监测
水环境检测以县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人饮管理总站、卫健局为主。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水体水质监测,沿河污染物的排放监督检查;县水务局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做好定期对各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人饮总站水厂的出厂水水质状况的跟踪监测,严格控制出厂水指标;县卫健局负责居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饮用水卫生标准。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在第一时间对供水突发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做出分析、预报,提出初步建议等。
在日常管理中,县人饮管理总站在水源地上、下游及保护区范围内,设立监测站点并建立定期不定期对水源开展巡查,实时监控其水质、水量状况。
2.预警
水源地来水预警:根据水文、气象和自然地理条件,通过县供水监测系统提供的实时信息,对供水水源地来水量与水质进行实时诊断和预测,并在水量与水质出现或可能出现异常时及时发出警报或预警。
供水预警:包括供水工程及运行异常预警和水厂、输配水管网水质及水压异常预警,实现对供水系统水量、水质和水压实时监测与运行信息实时查询功能,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诊断并发出警报。
预警级别及信息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车等,采用公开播送、派发传单、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预案启动
一旦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按照分级相应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启动高级别的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较少损失,同时组织力量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并向指挥部报告。
县级预案启动程序:
发生ii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县人民政府领导本县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供水应急办提出启动相应专项预案建议,经指挥部批准,及时启动相应预案,同时报告临夏州人民政府。
发生iii级供水突发事件:县人民政府领导本县的应急救援工作,由指挥部通过会商后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相应预案并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
发生iv级突发事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本乡镇的应急救援工作。可参照i、ii、iii级响应程序、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响应程序。在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急时向指挥部提出请求,县供水应急办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业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4.先期处置
水源和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水源工程管理单位、供水企业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立即启动以本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预案机制,并报告应急指挥中心。供水突发事件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处置供水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在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向县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i级、ii级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乡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指挥部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同时,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迅速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确保应急物资和抢险队伍及时到位。指挥部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iv级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乡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职责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5.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
(2)突发事件报告;
(3)信息共享和处理;
(4)通信;
(5)指挥与协调;
(6)紧急处置;
(7)应急人员保护;
(8)新闻报道。
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条件:
(1)突发事故现场搜救工作已完成;
(2)幸存人员已撤离、疏散;
(3)伤亡人员已经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4)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周边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和安置措施;
(5)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
(6)停水区域已经恢复正常供水。
应急结束程序:
经事故现场办公室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四个等级的应急结束工作分别由相应部门宣布。
(3)iv级应急响应由各乡镇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经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报县政府、县应急办,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水务局等相关单位应及时会同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应制定措施进行抚恤、补助、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对于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和政县供水突发事件事后调查与评估工作的责任部门为县水务局,供水突发事件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由按国家相关程序成立的事件调查组承担。供水系统应急终止后的一个月内,县水务局应向县人民政府提供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严重、特别严重供水突发事件应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开展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总结和分析经验、教训与不足,提出安全建议。
供水预案死亡人数篇十九
为提高城区防洪排涝能力,切实做好2011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城区安全度汛,结合新野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任务。
重点,求真务实,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完善防汛责任制。
按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防汛指挥部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一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提高对防汛工作的认识,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主管防汛工作的领导要熟悉重点区域部位,掌握本区域的防汛设施状况。二是各单位要建立防汛机构,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并保证值班到位。三是落实防汛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层层落实责任目标,一级抓一级,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切实做到“领导、机构、资金、物资、措施、协调”六个到位。
三、认真组织汛前检查。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汛前有限时间,组织人员按照防汛措施要求,对辖区内河道及两侧建筑、设施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重点检查组织、物资、旧危房、经费、通信、报汛等方面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及时排除防汛隐患,完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防汛意识,树立防汛无小事的思想,克服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涝、抢大险,确保汛期安全。
四、扎实做好抢险准备。
防汛物资的储备是夺取抗洪抢险胜利的物资保证。各单位要按照“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的办法,及时更新和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汛物资并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做到“地点清、品种清、数量清、质量清、规格清、联系人清”,确保防汛物资质好量足,调的出、用的上。凡防汛物资准备不到位的、不能用的,要通报批评并由监察部门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各单位要组建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并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抢险训练,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城区防汛范围及主要职责分工。
(一)防汛范围。
东至东环路,南至河园路,西至s335线上港段,北至三里河以及产业集聚区西区。
(二)职责分工。
1、汉城、汉华街道办事处、城郊乡、上港乡:负责辖区内河堤沿线的加固防巡,及时对居民区内排水沟渠进行清理疏通,一旦发生汛情,做好居民安全转移工作。
2、交通局:负责汛期的交通运输工作,备足交通工具,一旦汛情需要,交通运输部门的运输车辆,必须无条件服从调用,以保证防汛抢险救灾的需要。
3、水利局、气象局: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天气预报和汛情信息,为城区防汛提供决策依据。
4、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通讯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恢复被毁坏的通讯设施,启动应急通讯系统,架设临时专用线路等,保障汛期通信联络畅通。
5、电业局: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建立防汛抢险队伍,随时做好应付汛期突发事件准备工作,确保汛期供电线路畅通。
6、公安局:负责做好汛期的治安保卫工作,保证汛期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7、住建局(市政局):负责城区汛期日常巡视,做好城区排水沟渠的日常维护,重点积水部位疏通和路下涵洞的封堵,确保城区排水通畅。同时在汛前对离电线较近的高大树木进行整修,解决好“树电”问题,减少和防止汛期因暴风骤雨造成的停、漏电事故。
8、财政局:负责汛情期间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争取救灾项目,增加救灾投入,做好救灾款的及时下拨、发放。
9、广电局:负责对汛情的宣传报道,提高全民防汛意识和参与的自觉性,真正形成团结协作、全民防汛的局面。
10、民政局:负责在汛期出现灾情时的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根据气象部门测报的雨情、水情,组织核查报告灾情;检查受灾区域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救灾款物的筹集,负责款物的安排、使用和管理。
11、其他县直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汛前要对本单位的办公房、厂房、家属房、仓库及排水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和整改,确保雨水及时排泄和汛期安全度汛。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物资储备、抢险自救工作,积极承担辖区分配的各项防汛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