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村民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促进全村各项事业和谐稳定发展。经村委会研究,公开承诺以下事项:
一、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章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为民办事。任期内为村民办好事实事5件以上,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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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好以上5件实事的基础上,在任期内还将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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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明建设。认真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群众破除封建迷信,提高党员群众文化道德素质;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任期内实现文明村的创建达标,文明户达总户数的90%以上;全面完成计划生育“四术”任务。
四、社会稳定。增强法制观念,带头依法行政;善于用示范引导、说服教育、提供服务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促进村民团结互助,争创“平安村”,村民安居乐业。
六、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坚决贯彻执行支部决议,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办事公道,热心为群众服务;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实行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每季度定期公开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和财务收支情况,重大事项和决策随时公开。
七、廉洁自律。不利用自己权力或者便利条件,为自己或亲属谋私利;不利用为群众办事吃拿卡要;不为个别人利益采取许愿等方式损害村绝大多数群众利益或集体利益。
为表明诚意,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村两委愿以个人职务保证承诺的实施,请全县人民监督,如果在任期内有违背承诺的行为,将主动辞去村委会职务,或请立即召开村民会议罢免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