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实习是土木工程专业教学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土木工程专业大学三年级学生所进行的专业基本技能的实习,也是进行工程师基本训练的有机组成部分。实习过程中,学生深入施工现场,接触实际工程,较深入地了解了房屋建筑施工工艺过程及工长和技术员的业务工作,巩固和加深了所学有关专业课程,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实习安排在第六学期期末,《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课程结束之后,为期四周,上午七点半出发,下午五点返回,中午在工地休息一小时。
每班(按30人计)分成六个实习小组,每组五名学生,每一施工现场安排一组;每2~3名学生由一名现场工长或项目负责人指导;每班安排3名指导教师(每名教师各负责两个工地,工地可能相距较远)负责学生的组织工作,并配合工地负责人指导学生的业务工作。
为达到预期的实习效果,并考虑施工现场的复杂性,特制定如下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参加实习的学生应努力完成实习任务,服从实习指导教师和工地指导人的领导。
2.学生在施工现场应以工长和技术员助手的身份协助工长和技术员工作,完成工长和技术员分配给自己的生产任务。
3.根据实习所在工地的施工阶段,思考《生产实习思考提纲》中的有关问题。
4.实习中应虚心向工地技术员和工人师傅学习,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5.记好实习日记,写好实习报告。
6.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因故请假必须经指导教师和工地批准。
7.请事假累计不超过三天、病假不超过一周者,可给予延长实习所差时间的机会,否则不得在本次内补偿,不补足所差时间,不能记载实习成绩。
8.对于无故旷工达三天以上者,取消本次实习,不得补作,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9.注意工地安全,杜绝工伤事故,因违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所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均由自己负责。
10.维护学校声誉,搞好与工地的关系,凡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指导教师有权中断其实习,取消实习资格,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根据工地的不同,此次实习,同学们分别接触到了以下的工程内容:基础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结构安装工程、砌筑工程、屋面防水工程、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他们在工地上学到了许多在课堂里学不到的知识,进一步了解了专业,树立了劳动观点,提高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多同学都希望加强实践教学,增加专业实践的机会,学习更多的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