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饮料代理合同协议篇一
甲方:(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邮编:合同编号:甲方:(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邮编: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银行帐户:乙方:中国外运公司(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邮编: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银行帐户:鉴于:
1、乙方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2、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国际运输及相关服务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服务范围。
1.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承担责任。
2.
1.2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x,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甲方应当如实申报货物名称。如果托运的货物是危险品,甲方应当确定该危险品等级并书面告知乙方。甲方承担未如实申报的全部责任。
2.
第三人承担的责任,以及抗辩的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
1.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明示委托事项,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2.
1.5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书面确认航期,无乙方书面确认航期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2.
1.6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
1.7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费用。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项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应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
2.
2.2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事宜,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
第三人披露甲方作为委托人这一事实。
2.
2.3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特别授权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如果乙方代为垫付任何费用,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乙方垫付的款项。
2.
2.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在合理时间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如因船公司原因未能及时配载,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2.
2.5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当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及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
2.6对于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当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2.
2.7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
第五十一条所列x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3如遇有关费率上调或者增加委托事项,则合同价款应当做相应增加。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调整后的付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4根据。
2.
2.3条的规定乙方为甲方代垫的费用超过了附件二规定的范围,则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保险。
4.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
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
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5.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
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
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
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5.
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
5.
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________年。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6.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
1.1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另外,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
1.2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配载、通关或者出运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
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7.
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
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7.
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8.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8.4合同的修改:
8.
4.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8.
4.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8.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饮料代理合同协议篇二
区域代理 品牌 产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 产品名称:
1.2经销区域: 。
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前,双方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银行开户证明等资质材料的复印件;
4、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授权证书》。
3.1甲方权利义务。
3.1.1甲方有权对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
3.1.2甲方有权阶段性对乙方经销区域的市场运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对乙方提出指导意见。
3.1.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反响及销售情况对市场价格、整体市场运营机制进行调整。
3.1.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维护甲方及甲方承销品牌的企业品牌、形象、信誉等。
3.1.5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销售相关资质资料、授权书及产品说明等。
3.2乙方权利义务。
3.2.1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对代理产品进行推广、销售及市场运作。
3.2.2乙方有权根据经销区域当地市场情况制定代理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但不得低于甲方制定标准零售价 折销售。
3.2.3乙方有权参与甲方统一组织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3.2.4乙方有权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经销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2.5乙方有义务遵守与甲方的约定,进行规范化的市场运作,维护市场秩序,不得进行恶意的价格竞争或低价倾销。
3.2.6乙方不得在授权之外区域经销甲方产品。
3.2.7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声誉和利益,维护甲方及代理品牌、产品的形象和完整性。
3.2.8乙方有维护代理产品知识产权义务,在授权区域内,发现假冒产品、水货需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配合甲方与司法机构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3.2.9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总结和市场拓展计划,及时反馈市场信息的义务。
3.2.10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使用所代理产品的商标、图示和其他宣传描述及资料。
3.2.11协议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所代理品牌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甲方名义销售非甲方产品之行为),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令第三方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类似的名义进行商业活动,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所有损失。
3.2.12乙方不得转授权。
4.1市场保证金及代理费用。
4.1.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计 万元整,如乙方未违反双方共同约定的各项政策,保证金自甲乙双方合作终止三个月后无息退还乙方。
4.1.2代理费: 。
4.2产品价格。
4.2.1当甲方调整供货价格时,甲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调价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并立即调整市场销售价格。
4.2.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销售政策执行,不得低于最低限价销售。
4.2.3甲方如有新品上市,定价以书面正式文件为准。
4.2.4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价格的义务。
4.3 付款。
4.3.1先款后货:当甲、乙双方确认订货数量、供货价格及货款总额后,乙方应立即如数支付全部货款。
4.3.2当乙方未履行支付货款或者其他约定时,货物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
4.3.3付款方式:
(1)乙方须向甲方指定的帐户付款;
(2)乙方未向甲方指定帐户或与其他任何个人之间的款项往来,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指定帐户: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5.1订货。
乙方应及时准确的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情况、产品库存数量,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订货数量、预计要货时间等。交货产品、数量与金额以甲方订货确认单为准。乙方收到甲方订货确认单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
5.2发货。
甲方收到货款后 个工作日之内,安排发货。
甲方于每月 至 日提供上个月的销售情况单据供乙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乙方应在单据上签字盖章回传至甲方公司。
乙方若有以下任何行为均视为违约,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其他合理费用,并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取消乙方代理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进行推广时,宣传物品、资料系违法、虚假的;
2、虚假销售、夸大产品功能等恶意损害甲方及甲方经营品牌形象的;
3、恶意低价抛售的;
4、通过非甲方授权渠道销售的;
5、违反本协议其他全部条款的。
9.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9.2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等。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或持有对方任何之形式之资料、文件,均负永久保密之责。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的,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授权证书》一致。
12.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冲突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通信地址: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
联系电话: 。
签订时间: 。
本协议签订地: 。
饮料代理合同协议篇三
甲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北京市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28号大华宾馆28楼
甲方因 一案,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盈长沙 字第 号),委托乙方为 阶段的代理人/辩护人,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现因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解除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饮料代理合同协议篇四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为搞好我校师生生活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明确安全责任,减少采购中间环节,减轻学校负担。我校决定对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调味品)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特订立本合同。
一、资质验证要求。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本人身份证及健康证。
2、乙方向甲方提供所进食品原料生产单位(或个体)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各批次质检报告等。
二、配送具体要求。
1、乙方根据学校的需要(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电话通知乙方)将调料等物品按所需数量不计运费配送到学校,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复核验收并在食堂原材料采购凭证上签名认可后到食堂经费管理人员处付款。
2、乙方所配送的调料等物品,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添加违禁添加剂防腐剂等,不超保质期。若因乙方提供的物品导致的中毒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货物送达时,经学校食堂负责人、安全员的相互监督下经过质量检验后进行计量并结算货款。
4、乙方所配送的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或略低于市场价格),并随市场的波动而变化。
三、合同期限:本协议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日始,每年由食堂管理委员会审计一次,若无违规现象本协议长期有效。若因政策性、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性的外因需要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应及时终止合同并共同协商处理好相关工作。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饮料代理合同协议篇五
第二条 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定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对用户的财务责任
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贷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的意见、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七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保证不竞争
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5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九条保密
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条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代理人应观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二条 代理人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向代理人不断提供信息
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条 佣金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______美元按______ %收佣
______美元按______ %收佣
第十六条 平分佣金
第十七条 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己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计算佣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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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代理合同协议篇六
签订代理合同时,合同中代理的事项要合法,代理的权限要明确,代理双方要有民事行为能力。今天,我们是时候准备一下代理类合同了。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营销代理合同协议”,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位于新乐市礼堂街的雅荷·春天沿街(地上地下)商业项目之销售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雅荷·春天沿街商业(含地上地下)。
2、地址:河北省新乐市礼堂街。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本项目商业部分,销售面积地上地下共计约8279.07㎡。
第三条销售价格。
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价格区间,由甲方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正式签约之日起至正式开始销售后的6个月终止。
2、合同期满,双方可视合同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延长合同期限,并另行签约。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的策划费及代理佣金。
2、甲方负责项目的财务和契约管理,负责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关房地产税费。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以使乙方可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申办该项目有关销售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
4、负责评审乙方提交的策划、推广方案,并提出改进意见,负责审定乙方报送的销售策略、销售价格、付款方式。
5、项目在乙方代理发售前,甲方须提供能够展示项目形象的售楼部一处,面积介于100㎡左右。同时备妥洽谈桌椅、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硬件设施,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推广事宜。
6、负责售楼处装修、户型沙盘、户型模型、效果图、楼书、dm、展板、户外、活动等相关的宣传费用。
7、协助客户办理产权证手续。
8、在本合同终止或甲方依本合同提出解除前,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销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9、甲方全权负责与当地政府各部门及拆迁户的协调工作,以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10、甲方须委派一名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全程接洽。
11、同时根据销售要求及时提供看房车辆及市中心设立临时咨询点,以加快项目销售进程。
12、对于乙方提交的策划方案、销售方案、广告推广方案,甲方必须在收到之日48小时之内给予乙方答复,否则视为甲方同意。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该商业项目的全程策划、销售代理、广告推广策划等与销售相。
2、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策划费及代理佣金。
3、承担本项目销售工作的策划人员、销售人员、广告推广人员、招商人员等工资、办公费、住宿费、佣金等。
4、负责在销售现场接待客户及提供咨询。
5、进行销售人员选拔、培训、考核、管理及淘汰工作。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做好客户反馈信息的收集工作,对本项目周边市场进行调查,同时根据本项目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策划工作。
7、甲方负责广告推广及销售费用,但乙方须完成各阶段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的策划及整合工作(包括销售计划、销售费用预算、广告投放计划等)提供宣传策划方案及实施所需费用明细。
8、乙方根据本项目推广实际情况,保证推广费用不高于该项目销售额的。
9、完成项目广告推广工作(包括整合营销传播策略及执行、vi系统的设计)。
10、客户签订认购书后,乙方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督促客户缴纳首付款并于签订认购书后的规定时间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通知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交付按揭资料及相关所需资料及其他费用。
11、自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至本合同终止时,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销售报表。
12、乙方保证就客户购买本项目一事不做出超出本项目甲方确认的买卖合同文本及补充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承诺,本项目所有的客户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视为违约。
13、乙方策划人员全程跟进项目的整个操作过程,期间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及时参与本项目的定位设计工作,并提供参考意见。
14、乙方必须保证该商业的整体性,在制定销售计划及实施销售时,按片、按计划推进。
15、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乙方须提供完整的营销策略报告。
第七条服务费用。
1、策划费。
考虑到该商业项目的特殊性,乙方要提供除销售以外的全程策划、广告推广等工作。由于参与该项目工作的人员过多,同时广告推广属额外工作,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伍万元策划费用,该费用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由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
2、销售佣金。
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为所售商业营业额的2.5%。
3、佣金支付标准。
甲方在每月销售合同签订(或手续不全的情况下,签订自制的购房协议书)并在客户缴纳首期房款后,甲方财务必须在每月10日前给乙方据实结算佣金。
4、溢价部分提成。
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超出的部分,甲乙双方按七三比例分成(甲方为七,乙方为三)。每月溢价提成由甲方向乙方全部据实结算。溢价提成部分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项目销售代理费结算方式。
1、服务费及溢价按月结算,销售考核以套数为依据。
2、乙方须在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月销售报表,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成交业绩,按既定佣金标准(2.5%)于每月10日前给乙方据实结算佣金(不含大定)。
3、当乙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规定任务的60%,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实际回款的2.0%给乙方结算代理佣金,合同自动终止。
4、当正式销售开始之日起(积累客户和销售vip卡的时间除外,以正式签订大定协议书收取客户定金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三个月内不能完成商业销售总额的30%,甲乙双方合同自动终止。甲方给乙方按1.5%结算佣金,剩余1%做为罚金归甲方所有,不再返还乙方。
5、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不得以其他方式销售,甲方自行销售的必须按规定给乙方计提佣金,或甲方的关系户必须由乙方亲自接待,佣金归乙方所有。甲方如抵账,则抵账款项及套数自动冲抵当月任务(即做为乙方的任务),但乙方不参与抵账部分的提成。
6、甲方与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后,非甲方原因导致该《买卖合同》终止或客户退房时,不计提服务费用。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用,由甲方向日后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扣除。
7、客户签订认购书或《买卖合同》后,由于换房、更名、违约等,向客户收取的有关费用和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8、甲方支付代理佣金后,乙方给甲方开据正式发票,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保证金。
1、为了更好地督促乙方工作,提高销售进度,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拾万元保证金。
2、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每月甲方从乙方应提的代理佣金中扣除2万元,5个月扣清,共计拾万元做为保证金。
3、如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该项目全部销售额的85%以上(含85%),并经甲方核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当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该项目全部销售额的60%以上85%以下,并经甲方核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保证金总额的50%,剩余50%做为罚金归甲方所有。如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任务不足60%时,所扣拾万元保证金做为罚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销售部的组建。
1、本合同签订后,在双方确定入场前,乙方向本项目提供营销总监1名,销售经理1名,策划师1名,创意表现1名(不驻场),销售人员4—6名。营销总监由乙方总经理亲自兼任,必须保证每周在项目现场呆一天,销售经理做为乙方的全权代表与甲方全方位沟通接洽。
2、策划师在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到位并开始工作。销售部在项目认购前一个月组建到位。
3、上述乙方人员与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共同组成本项目的销售部。
4、如乙方委派的管理人员、策划人员及现场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被客户投诉或不符合本项目的销售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0日内更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如签订合同后,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代理或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若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或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
3、因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守约方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代理费;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程度,扣除相应部分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费。
5、甲方须按照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延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6、乙方入场后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盘销售或该项目转让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如期销售,同时超过双方确定的开盘日期达一个月以上,则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两万以上五万以下的经济补偿。
7、由于甲方原因,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被相关部门查封,致使项目不能正常销售、不能收取客户房款,导致乙方无形中增加经营成本达一个月以上时,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不低于五万元的经济补偿。
8、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的原则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项目的营销广告策划和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双方在今后之合作中共同遵守:
第一章委托事宜。
一、委托代理物业名称:顺德和园该项目位于莘县汽车站对面建筑面积约为60000平方米。
二、在本合同之有效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该物业的营销广告策划和销售代理事宜,不得再委托第三方为该项目进行代理事宜。
第二章委托期限及代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一、销售代理阶段费用计算支付方式。
1、购房业主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并经甲方盖章生效后,既视为乙方对该房屋销售成功。合同的签订由乙方派销售人员协助甲方签订,甲方派专人专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并具体与乙方沟通及本合同的落实。
2、代理销售面积:约计平方米。
3、代理期限及销售指标。
3.1、代理期限:各期房源代理期限自该阶段房源取得预售条件起至该期房源综合验收交付后6个月。
3.2、销售指标:各期房源在代理期限内完成90%销售率(销售率按套数计,商业不计入考核指标).团体购房和甲方关系客户等均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具体指标应根据施工进度及预售条件分期制定《各期房源销售指标》,列为合同附件。
代理费计算按底价包销结合溢价的形式计算(因甲方和市场变幻及政府有关部门造成的价格不能上调或售价变低:因国家限价、限购政策的调整致使价格调低,乙方佣金按每平米30元计提)。
在销售过程中,若遇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乙方有权另行提出价格变化方案,经甲方批准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如项目是分期建设开发,上期已完成销售率,下期开发3个月项目还未开盘,则甲方应按每月2万元(每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作为日常工作费用,作为对乙方补偿(以后不再从代理费结算时扣除)。
4.1、底价包销的佣金。
乙方成功销售房屋后,甲方按合同底价超出部分(超过底价60元以内)为乙方佣金。
4.2、销售底价均价:多层住宅结算均价2861元。
高层住宅结算均价元/平方米。
4.3、溢价佣金。
甲乙双方按各楼层及楼座的相应销售底价作为结算价格。超60--100元部分按甲方60%,乙方40%结算。超出100元以上部分,按甲方70%,乙方30%结算。以底价为标杆,分段相加结算。
4.4、为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甲方按每月2万元(每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作为日常工作费用(以后从代理费结算时扣除)。
代理费结算每3个月为一结算周期,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乙方在每3个月的次月五日前将上期代理费对账单递交甲方,甲方须在十日内将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章双方权利及责任。
一、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有广告的审批权;对乙方招聘、培训的营销人员有监管权。
2、甲方有对乙方销售执行提出意见及要求乙方修改的权利。
3、销售款由甲方负责收取。
4、甲方负责办理《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等与销售相关的证件及手续,并保证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6、甲方承担销售过程中的宣传费用,如售楼处租用及装修、工程围挡、引导旗及条福、户内外看板、电视、报纸广告、dm单及楼书、促销活动及公务宣传车日常出行费用。总体宣传推广费控制在0.6%以内。
7、提供符合房产销售使用功能的现场售楼处(含装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可以上网的电脑及售楼电话,承担与售楼处营运相关电及修缮等费用。
8、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代理费用等款项,若逾期支付的,应按逾期部分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追索赔偿的权利。
9、双方签约过程中甲方必须就抵押状况如实向乙方通报,并列入合同附件,对该部分物业在销售周期等相关方面所出现的问题,依现实状况双方协商解决。若以甲方提供虚假物业资料或隐瞒该物业已抵押等情况而造成乙方及客户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甲方负责财务、备案、按揭及协调各方关系等相关事宜。乙方派人协助。
二、乙方权利及责任:
1、征得甲方的认可后,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市场调研、实地勘察、发布新闻稿、发布售楼广告、进行售楼接待等工作。
2、起草《房屋认购书》等及相关销售文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使用。
3、有权要求甲方予以工作的配合,如财务交接、按揭办理及协调各方关系等相关事宜。
4、乙方应全面参与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工作,从市场入手提供项目规划布局、建筑外观、功能设计、户型配比、户型优化等建议。
5、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负责报纸广告、楼书等所有宣传的设计。
7、乙方应及时催促客户按销售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以及办理按揭手续的所有客户资料。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项目资料有保密责任。
9、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按照不低于甲方规定的底价销售,低于底价销售时需经甲方书面认同。
10、乙方应当及时将所签订的文本提交甲方,并每月向甲方提供市场与客户意见,并及时将销售情况提交甲方。
11、乙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补充条款应与甲方共同商讨,并由甲方事先进行书面审核确认。
第四章其它费用。
一、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佣金、津贴、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除乙方人员费用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乙方提议宣传方案后一周内甲方给予答复,如乙方连续2次经修改的宣传方案一直未能使用,造成的销售不畅由甲方负责。
第五章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所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流行病、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法律条文或者其适用发生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二、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可在相应期限内终止本协议义务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实和影响程度书面通知对方,并且提供证据,同时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第六章保密义务。
一、“保密”是指本协议签订的各项条款、商业机密及其他不应向外言讲的秘密,甲、乙双方均不得泄漏。
二、一方因不能履行“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一、“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或不兑现本协议中的承诺或保证,均视为违约。
二、因违约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一、如果因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二、如果争议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协议的权利、解释以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章其他规定。
1、本协议对双方以及该方合法的继承者和受让人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3、本协议规定一方向另一方发生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应通过传真送达相应一方,传真机发送报告记载发送的日期为通知到达日期。
4、本合同执行完毕或双方同意终止协议,本协议自行失效。
5、非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履行本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本协议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8、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盖骑缝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项目的营销广告策划和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双方在今后之合作中共同遵守:
第一章委托事宜。
一、委托代理物业名称:顺德和园该项目位于莘县汽车站对面建筑面积约为60000平方米。
二、在本合同之有效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该物业的营销广告策划和销售代理事宜,不得再委托第三方为该项目进行代理事宜。
第二章委托期限及代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一、销售代理阶段费用计算支付方式。
1、购房业主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并经甲方盖章生效后,既视为乙方对该房屋销售成功。合同的签订由乙方派销售人员协助甲方签订,甲方派专人专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并具体与乙方沟通及本合同的落实。
2、代理销售面积:约计平方米。
3、代理期限及销售指标。
3.1、代理期限:各期房源代理期限自该阶段房源取得预售条件起至该期房源综合验收交付后6个月。
3.2、销售指标:各期房源在代理期限内完成90%销售率(销售率按套数计,商业不计入考核指标).团体购房和甲方关系客户等均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具体指标应根据施工进度及预售条件分期制定《各期房源销售指标》,列为合同附件。
代理费计算按底价包销结合溢价的形式计算(因甲方和市场变幻及政府有关部门造成的价格不能上调或售价变低:因国家限价、限购政策的调整致使价格调低,乙方佣金按每平米30元计提)。
在销售过程中,若遇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乙方有权另行提出价格变化方案,经甲方批准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如项目是分期建设开发,上期已完成销售率,下期开发3个月项目还未开盘,则甲方应按每月2万元(每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作为日常工作费用,作为对乙方补偿(以后不再从代理费结算时扣除)。
4.1、底价包销的佣金。
乙方成功销售房屋后,甲方按合同底价超出部分(超过底价60元以内)为乙方佣金。
4.2、销售底价均价:多层住宅结算均价2861元。
高层住宅结算均价元/平方米。
4.3、溢价佣金。
甲乙双方按各楼层及楼座的相应销售底价作为结算价格。超60--100元部分按甲方60%,乙方40%结算。超出100元以上部分,按甲方70%,乙方30%结算。以底价为标杆,分段相加结算。
4.4、为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甲方按每月2万元(每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作为日常工作费用(以后从代理费结算时扣除)。
代理费结算每3个月为一结算周期,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乙方在每3个月的次月五日前将上期代理费对账单递交甲方,甲方须在十日内将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章双方权利及责任。
一、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有广告的审批权;对乙方招聘、培训的营销人员有监管权。
2、甲方有对乙方销售执行提出意见及要求乙方修改的权利。
3、销售款由甲方负责收取。
4、甲方负责办理《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等与销售相关的证件及手续,并保证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6、甲方承担销售过程中的宣传费用,如售楼处租用及装修、工程围挡、引导旗及条福、户内外看板、电视、报纸广告、dm单及楼书、促销活动及公务宣传车日常出行费用。总体宣传推广费控制在0.6%以内。
7、提供符合房产销售使用功能的现场售楼处(含装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可以上网的电脑及售楼电话,承担与售楼处营运相关电及修缮等费用。
8、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代理费用等款项,若逾期支付的,应按逾期部分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追索赔偿的权利。
9、双方签约过程中甲方必须就抵押状况如实向乙方通报,并列入合同附件,对该部分物业在销售周期等相关方面所出现的问题,依现实状况双方协商解决。若以甲方提供虚假物业资料或隐瞒该物业已抵押等情况而造成乙方及客户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甲方负责财务、备案、按揭及协调各方关系等相关事宜。乙方派人协助。
二、乙方权利及责任:
1、征得甲方的认可后,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市场调研、实地勘察、发布新闻稿、发布售楼广告、进行售楼接待等工作。
2、起草《房屋认购书》等及相关销售文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使用。
3、有权要求甲方予以工作的配合,如财务交接、按揭办理及协调各方关系等相关事宜。
4、乙方应全面参与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工作,从市场入手提供项目规划布局、建筑外观、功能设计、户型配比、户型优化等建议。
5、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负责报纸广告、楼书等所有宣传的设计。
7、乙方应及时催促客户按销售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以及办理按揭手续的所有客户资料。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项目资料有保密责任。
9、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按照不低于甲方规定的底价销售,低于底价销售时需经甲方书面认同。
10、乙方应当及时将所签订的文本提交甲方,并每月向甲方提供市场与客户意见,并及时将销售情况提交甲方。
11、乙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补充条款应与甲方共同商讨,并由甲方事先进行书面审核确认。
第四章其它费用。
一、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佣金、津贴、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除乙方人员费用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乙方提议宣传方案后一周内甲方给予答复,如乙方连续2次经修改的宣传方案一直未能使用,造成的销售不畅由甲方负责。
第五章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所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流行病、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法律条文或者其适用发生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二、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可在相应期限内终止本协议义务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实和影响程度书面通知对方,并且提供证据,同时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第六章保密义务。
一、“保密”是指本协议签订的各项条款、商业机密及其他不应向外言讲的秘密,甲、乙双方均不得泄漏。
二、一方因不能履行“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一、“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或不兑现本协议中的承诺或保证,均视为违约。
二、因违约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一、如果因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二、如果争议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协议的权利、解释以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章其他规定。
1、本协议对双方以及该方合法的继承者和受让人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3、本协议规定一方向另一方发生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应通过传真送达相应一方,传真机发送报告记载发送的日期为通知到达日期。
4、本合同执行完毕或双方同意终止协议,本协议自行失效。
5、非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履行本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本协议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8、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盖骑缝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饮料代理合同协议篇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商采购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以下产品:
一.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
二.产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采购产品质量、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代理商采购合同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于本代理商采购合同签署之日起,在90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交货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代理商采购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的20%即462260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其他事项。
本代理商采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代理商采购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账号:地址: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饮料代理合同协议篇八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
计量。
总金。
交售时间。
数量。
品种。
数量单价。
名称。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开户帐号:开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__年02月08日至__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