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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妇幼工作计划篇一
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100%
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启动妇女健康行动工作。根据《房县妇女健康行动计划(20xx~2012年)实施方案》,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做好启动妇女健康行动工作。
实行政府牵头,卫生、妇联、财政、民政、广电、计生等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保健院抽调医疗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明确职责,以乡为单位落实好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
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主要要抓好孕妇筛查、活产数漏报、hiv检测早孕检测、新筛等工作的信息沟通与反馈。
爱婴医院课题核心是保障母乳喂养的实现,提高母乳喂养率,为此,县卫生局成立专班,对全县已授牌的爱婴医院进行复查,进一步促进母乳喂养十条措施的落实。
创建等级保健院的核心是规范管理,提高保健服务能力。县保健院要总结上年创建经验,通过健全管理体系,落实规章制度,抓环节质量,与保健工作相结合、与临床工作相结合,力争顺利通过评审。
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统一健康教育内容,将健康教育内容印刷成册、页,通过乡、村保健人员向目标人群发放,加强督导,对没有向目标人群发放造成浪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处罚,同时要继续利用电视、报纸、标语、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过程中要避免有盲区、死角。
一是要继续巩固重新调整启用hiv检测章的规范运行,
三是各助产技术执业机构要把hiv检测工作纳入孕产妇管理范畴,孕期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开展免费咨询、检测,产时要查验hiv检测情况,四是县保健院要做好hiv检测费的统计、兑付工作,抓好经费管理。
卫生室妇幼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是《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13年)》和《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2013年)》的终末评估年,也是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13年)》的关键年。天津市妇幼卫生工作将继续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宗旨,以《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13年)》和《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2013年)》为指导,以《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13年)》为主要任务,履行妇幼卫生公共职能,开展妇幼保健技术服务,推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保障母婴安全、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工作目标。
(一)孕产妇死亡率
控制在10/10万以下。
(二)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
(三)其他工作指标
1.早孕建卡率达80%。
2.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市区达98%,农村达95%;农籍孕妇孕期免费体检率达85%以上。
3.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4.住院分娩率达100%。
5.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市区达98%,农村达90%。
6.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
7.高危儿童筛查率全市达95%,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市区达95%;农村达80%。
8.孕前传染病筛查率达90%以上。
9.产前筛查率达90%以上。
10.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
11.儿童白内障筛查率达90%以上。
12.儿童髋关节筛查率达90%以上。
13.儿童先心病筛查率达90%以上。
14.适龄妇女妇科病完成当年计划的100%。
15.农村妇女叶酸服用率达80%以上,服用依从率达50%以上。
16.项目区县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共完成2.4万例,治疗率达95%以上。
17.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率达100%。
(一)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剥离住院业务,确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发展模式
设置床位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剥离住院业务,以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为主要职能,统一名称为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实现内部功能、科室布局、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设置。
(二)落实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建设,提高公共卫生能力
在确定区县妇幼保健机构专业公共卫生职能后,各区县要通过资源调整、改造、扩建、新建等方式,改善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确保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业务用房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房屋功能要符合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工作需求。依辖区人口房屋面积要达到2500平方米、3500平方米、4200平方米三个标准。凡按要求时限和标准完成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区县,经市发改委、市卫生局验收合格后,由市发改委给予资金奖励。
(三)依据相关政策,配齐妇幼保健工作人员
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卫妇字2号),参照辖区人口核定编制,配备工作人员,一般应在40-7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要占工作人员总数的75-80%。新进保健人员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要到市妇儿保健中心接受为期一年的岗位培训。加强现有岗位人员培训,通过三年时间,强化区县妇幼保健力量。
(四)确保经费,保障公共卫生工作开展
依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要求,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实行预算科目单列,保证经费足额、按时拨付。其中,人员经费按照编制拨付;妇幼卫生群体保健经费,要严格依照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政发18号)文件要求,按照0.5万元/万人口的标准,认真执行,并随着经济增长和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而增加;公务经费要按照工作需要核算,并认真落实。
(一)强化责任
继续实行孕产妇死亡控制的领导责任承诺,强化区域管理,实现有效控制。实行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和归因分析,对可避免因素所致死亡进行责任通报和明令整改,对实现年度承诺目标的区县和对抢救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机构进行表彰。
(二)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
1.提高社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工作积极性。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实施以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为考核标准的妇幼卫生工作资金分配方案。
2.加强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的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提高孕妇早孕建卡率,二、三级医院要做好孕妇接诊的信息录入。同时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做好外来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
3.做好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之间的转诊沟通,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鉴别转诊和全程监护。
(三)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发挥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的作用,加强抢救中心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沟通,保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得到救治,保障母婴安全。
(四)继续加强各级产科建设和管理,强化助产技术服务等院内感染控制的规范、培训和督导,实现产科设置和服务的规范化,提高产科质量。对全市二级以上助产技术机构实施校验。
(五)定期开展辖区围产协作组活动,进行孕产妇死亡或危重病例讨论,推动产科技术水平的提高。
(六)根据《天津市新生儿死亡病例评审制度》,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进行新生儿救治讲座和典型病例讨论,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一)继续推进12项免费惠民项目的实施,严格质量控制和环节管理,及时确诊,适时干预,提高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受益率。以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资金分配办法》为指导,规范进行全市惠民项目。
(二)做好与教委、人口与计生、妇联等部门的协同合作,积极推进儿童肥胖干预、心理行为健康、视力保护、龋齿防护、生殖健康等项目的社会发动和健康促进,实现健康教育进课堂、进社区和部门信息共享。在全国率先推进学前儿童常规血压监测,20xx年实现全市托幼机构信息联网,在散居儿童系统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实现集体儿童的生长发育、营养摄入、健康状况的动态管理与监控。
(三)加强剖宫产控制,在物价、社会保障部门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将剖宫产率与产科执业校验管理相结合,确保剖宫产率的有效控制。
(四)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xx年)监测评估方案》。从政策环境、过程指标、项目绩效、人群满意度、社会影响、卫生经济学等方面综合评估项目工作,示范和引领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高效率、高水平运行。
(五)和分析数据成果,形成众多高水平学术文章和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一)通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规范基层产科服务。
(二)做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以健康教育、个案咨询指导、免费进行叶酸水平监测、进行每日补服记录、全程结束结果反馈、分娩结局追踪等形式,提高目标人群的依从性。
(三)以国家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为契机,提高社区妇女保健服务能力。
(一)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津卫妇4号),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安全。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
(一)制定天津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规划,指导我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发展。
(二)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队伍,每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有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培训。
(三)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示范基地。
(四)形成并完善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系列教材。
卫生室妇幼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100%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
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100%,督导行政村占10%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卫生室妇幼工作计划篇四
今年我村卫生室各项工作,将在镇卫生院、村委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及加大卫生工作宣传力度,确保我村卫生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全面落实,现将工作计划提出如下:
1、年初有工作计划,年中有自查报告和半年总结,年终有总结和考核自查报告。
2、每月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一次,各种制度上墙,按时完成各种材料上报工作。
3、使用统一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登记表、卡、册、档案规范管理。
4、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及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参加药品统一代购及乡村一体化管理。
5、按时参加例会及业务学习培训,并作好学习笔记。
1、认真作好疾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时上报疫情,报告率100%,严防传染病的发生及爆发流行。
2、计划免疫工作:按时通知和督促接种对象进行疫苗接种,按计划完成各苗的接种任务。
3、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计划外各种疫苗活动。
4、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5、认真作好结核病人治疗的全程督导,督导率100%。
6、及时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发热病人。
1、及时准确上报本村的孕妇数及出生情况,认真填写及开展高危孕妇的筛查,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全面完成。
2、认真做好妇幼卫生知识及降消项目的宣传工作,村宣传覆盖面达100%,孕妇知晓率100%(外出除外)。
3、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资料存根等进行归档保存。
4、做好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1、遵守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规范以及村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医务服务工作。
2、处方书写规范,用药、收费合理,配伍正确,并有病情和治 疗记录。医疗垃圾及时正确处理并完善记录备查。
3、热情接待病人,不得推诿病人和拒绝出诊,做好病人的转诊工作。
4、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农民得实惠。
5. 认真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零差价销售。
1.认真做好本村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工作,制定好全年的健康工作安排 ,做到工作有计划,做后有总结。
2.针对重点人群有针对的慢性病进行讲解,让老百姓了解一些慢
性病和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情况。
3.对季节性的疾病做好预防工作,特别是一些具有传染性的疾病,让老百姓增强传染病的认识和懂得一些防治知识。
我卫生室工作计划有所不周,以及在以后的生产实践中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望上级领导在督导工作时加以指正。
卫生室妇幼工作计划篇五
天津市出台《20xx年度天津市妇幼卫生工作计划》,今年天津市孕产妇死亡率将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12项免费惠民项目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同时,天津市还将加强对孕产妇的系统保健服务,高危孕妇管理率将达100%,孕期体重管理率达80%以上。
计划自然分娩率达50%以上。
20xx年天津市将继续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各区县辖区内不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同时,天津市将强化助产技术管理,要求天津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自然分娩率达到50%以上。同时,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今年天津市将加强市、区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的沟通与联系,做到及时转诊,快速接诊,提高抢救成功率。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天津市将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加强社区医院与辖区计生、居委会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孕情,督促怀孕早期的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8%以上,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同时,规范使用天津市儿童保健手册,提高3岁以下儿童定期体检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50%;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3%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在2%以下;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
孕期体重管理率80%以上。
今年天津市还将加强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的管理,进一步控制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加强助产技术管理和督导,促进自然分娩。开展孕产妇乙肝、梅毒、艾滋病的筛查和干预,三种疾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减少传染病的母婴垂直传播。开展适龄妇女妇科病普查,提高宫颈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开展孕期体重管理,管理率达到80%以上,减少孕期体重增长过快对母婴健康的影响。推进女性盆底功能障碍筛查防治。开展儿童肥胖干预、心理行为健康、视力保护、龋齿防护等项目,积极推进儿童高血压、高血脂常规监测。
严查非法胎儿性别鉴定。
今年天津市将组建成立区、县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规范内部科室设置和工作流程。同时继续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和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天津市还将继续执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的相关规定,严厉查处无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进行托幼机构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专项检查。
卫生室妇幼工作计划篇六
20xx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托幼机构,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1、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
7、妇女病普查率6%,普治率9%;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xx%。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
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
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
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xx%,督导行政村占xx%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
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房县20xx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
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xx%,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
三是杜绝家庭接生。
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
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房卫字[20xx]76号)文件精神。
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
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
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一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20xx年全县仍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县卫生监督局、县保健院要加大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指导和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二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运行,从20xx年1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计算机打印,不能落实的单位县保健院停发该单位出生医学证明。
三是加强三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所有有助产技术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行月报表制度,同时结合“两大”系统管理,加大对出生缺陷调查,并要及进上报。
四是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儿童系统管理要按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配备1名兼职儿保医生,配备婴儿秤、体重秤、软尺等必备设备,散居儿童结合儿童冷链运转等形式定期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集居儿童要定期进行集中体检,对筛查出有疾病的及时建议家长治疗,并给予喂养指导。
五是开展妇女(围)绝经期保健(即更年期保健),拓展保健服务领域。县保健院积极筹建(围)绝经期保健门诊,开展(围)绝经期保健服务,探索(围)绝经期保健服务管理。
卫生室妇幼工作计划篇七
3、早孕建卡率:农村达到45%、城市达到70%。
5、出生缺陷监测覆盖率100%;出生缺陷发生率。
1、继续加强《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母婴保健的认识,切实加强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2、加强依法管理,坚持依法执业、依法服务,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妇幼保舰治疗、护理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健康。
3、加强规范化门诊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完成创建围产期保健规范化门诊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其它乡镇也要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4、加强和完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围产期保舰儿童保健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对妇幼卫生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三联必须要有产妇本人签名。
5、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要抓紧、抓实、抓细,工作质量和水平要上新台阶,两个系管率要确保达到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
6、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动态,进一步完善台帐管理,切实掌握孕情及新生儿出生情况,提高早孕建卡率、42天新生儿建卡率和系统管理率。
7、强化高危孕产妇跟综管理,提高县级水平高危筛查质量,健全孕产妇高危筛查的专册登记、就诊、报告、追踪结案制度。加强医院与保健机构,管理好重度高危孕妇,严禁乡镇卫生院截流高危孕妇。
8、呼吁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定点接生单位产科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的抢救水平;严禁农村非法接生,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
9、加强体弱儿、高危儿筛查、分级管理,要做好体弱儿、高危儿筛查、登记、并填好体弱儿名单表。
1、加大《母婴保健法》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力度,制作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母婴保健工作的氛围,促进优生优育措施的落实。
2、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对乡妇幼保健专干及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并组织人员下乡入户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相关政策,使每一位农村孕产妇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关爱,从而提高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努力推进婚前保健工作,加强婚姻保健工作重要性的宣传,主动加强与民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政府的优惠政策,取得政府支持,达到婚检检查政府买单,努力开发新婚保舰优生优育服务,认真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提高婚检率。
1、托幼机构儿童保健,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努力提高保健的质量和水平,扩大儿童保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此项工作要做到精心组织、热情服务、认真检查、科学指导、及时治疗、及时反馈,并不断提高检查质量,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干预措施。
3、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监测、管理和督查,儿童入学健康检查。
积极申请妇幼保健门诊,对两系管理工作中筛查出的体弱儿、营养不良儿童、缺铁性贫血儿童及孕妇、高危孕妇等及时进行治疗,按照门诊医疗救治规范要求积极开展医疗工作,使预防保健和治疗相结合,提高服务质量,增加业务收入。
卫生室妇幼工作计划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妇幼保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我县2015年妇幼保健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其中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3、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4、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6、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真实率达100%,完整率达100%。
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0%以上;
8、营养包发放率达80%以上,有效服用率达60%以上。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三个项目,严格执行卫生局关于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属地管理的规定,按照《安徽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将各种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到xx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
电子健康档案要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建档机制,通过门诊服务、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城乡居民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健康档案,确保健康档案的真实性、规范性,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在患者就诊、复诊时,由接诊医生负责更新档案内容,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2013年版)》的要求,完善中医药内容。
2、“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民生工程项目: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全县完成4200人补助任务。
3、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超早期宫颈癌筛查等工作;
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我县农村5000名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普及婴幼儿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我县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每人每天1袋。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为尽早发现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障碍患儿,降低儿童智障和听力残疾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利用中央财政专项经费,为全县3700名新生儿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
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工作:利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公益项目,开展已婚育龄妇女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全县普查率达到全县总人数的8%,dna技术参检率占参检人数的40%以上,治疗率达总人数的1%。
(3)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4、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妇幼秘[2015]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与管理工作。
5、进一步加强卫生宣教、妇幼保健例会、妇幼卫生信息登记上报、督查、培训等各项工作。
(一)精神病防治。
1、加强综治、公安、卫生、财政、人事、教育、残联、宣传、街道等部门的联系,召开区给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落实各部门在精神病人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发挥其公共管理的作用,共同做好精神卫生工作。
2、呼吁政府加大对精神病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人才队伍稳定、建设和培养。
3、加大社区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力度,提高公共卫生防治能力和服务水平。
4、加强精神病人家属资源中心的建设,做好对病人家属及监护人相关政策和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强化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同时提高家属的心理健康水平。
(二)精神疾病康复。
1、争取发展和联系过渡就业岗位,帮助会员胜任工作,回归社会。
2、借助“家属资源中心”的平台,不断深入加强与家属、家庭的沟通、联系,促进非活跃会员的参与,增加活跃会员的人数。
3、扩大认证的社会效益,增加会所知名度,引入更多社会资源,以及与市、区残联联系帮助其他区域(xx区外)的精神残障人士可以获得在蒲公英会所免费康复的机会,扩大受益人群。
4、继续探索推广会所模式,在规范和提升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建立精神康复会所培训知识体系,力争逐步建立精神康复会所培训基地的目标。
(三)心理健康促进。
1、加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整合队伍,开展现场演练,更好地为罗湖居民的心理紧急援助服务。
2、深化心理卫生进学校服务项目,加大心理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与案例督导的次数;关注教师学生的个体心灵成长,把教师、学生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做精做强,打造心理卫生进学校的整体品牌,扩大影响力。
3、把特殊儿童心理健康融合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加强医院、康训部、学校三方的合作,开展更多的活动,为孤独症、多动症等障碍儿童提供更多有效帮助。
卫生室妇幼工作计划篇九
一、继续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一是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0%,建立婚前保健和孕期保健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三区妇幼保健所和市妇幼保健所要力争政府支持,建设符合要求的妇幼保健所。各级妇幼保健所要进一步合理布局、增加设备、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二、认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妇幼卫生服务均等化。一是积极推进孕产妇保健门诊和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年底全市两个门诊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80%;二是完善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努力提高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三是加强和规范孕产妇绿色通道建设,提高孕产妇急救能力和服务质量,力争住院分娩率达98%,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四是强化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争取补服率达80%,知晓率达90%以上;五是继续推行农村孕产妇乡镇卫生院平产免费,严格控制剖宫产率,严格执行剖宫产最高限价政策;六是继续做好hiv、乙肝、梅毒母婴阻断工作,积极主动与各级疾控中心沟通协调,掌握辖区hiv育龄妇女信息,建立健全hiv育龄妇女健康档案,逐步提高孕期保健hiv自愿咨询和检测率,切实做好hiv育龄妇女和儿童跟踪随访服务工作。做好梅毒阳性产妇和其所娩婴儿的跟踪随访工作,扎实做好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工作。
四、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检测实验室,完善筛查网络,各县市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70%以上。进一步规范新筛工作,强化质量控制和监督,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心,确保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质量。
五、积极推进等级保健机构的创建和评审工作。加强爱婴医院(卫生院)创建与巩固,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心卫生院创建率达100%,普通卫生院创建率达70%。对已创建命名的爱婴医院(卫生院),根据卫生部颁发的爱婴医院复核办法进行全面的复核评估,以迎接国家、省对爱婴医院(卫生院)复核评估。
六、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指导托幼机构设置保健室、配置专(兼)职人员,做好集居儿童保健管理。
七、继续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年底前全市要基本做到统一妇幼保健软件,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妇幼卫生年报工作质量,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科学性、时效性。继续做好全市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全面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
八、强化妇幼卫生法制建设,加强妇幼卫生管理
1、严格妇幼保健服务市场管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章、政策,强化妇幼保健服务技术和市场管理。与相关部门协作,严厉打击非法助产、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行为和非法组织妇科病检查活动。
2、严格资质审批许可。要严格助产、终止妊娠、计划生育、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资质的审批许可。
3、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严格督导考评制度。按照省厅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妇幼保健服务程序和技术规范,拓展服务范围、推广适宜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县市区除进行专项工作督导外,每季度对辖区妇幼卫生全面工作督导一次,市局每半年督导和考评一次。
卫生室妇幼工作计划篇十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在过去的一年工作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我区实际的路子,取得了一定经验,为继续巩固落实以“三进五送八服务”为主线的优质服务系统工程,我区将继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权为民用、情为民为系、利为民所谋,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反映人民的意愿,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完成实施方案的总目标,争创全国先进县(区),就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主要抓紧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摆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地位,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每年召开不少两次的计划生育工作专题研究会,每次会议解决不少于一件实事。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对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考核,切实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作用,明确各有关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积极建立新的工作举措,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建立起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十六大报告中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论述,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规定》、优质服务理念、“三进五送八服务”、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健全人口学校和其它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阵地,开展“服务式”宣传,根据群众需要提供法律、法规、管理等信息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舰性病艾滋病预防等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依法生育意识、避孕保护意识、优生优育意识和生殖保健意识,倡导男女平等和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中、小学开设人口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课程,积极稳妥地开展青少年性健康教育工作。
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普及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
力争到年底,计划生育干部的优质服务理念和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知情选择知晓率达85%以上,对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预防性病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把工作的重心真正下移到基层,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地方,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和方案,切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台账管理工作,为计生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长期拖欠问题,做到正确执法和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办事手续,清理和废除限制群众合法权利的各种不合理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生殖健康权利,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各级党政领导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通报情况,认真落实责任制。在工作中认真做好摸底调查,注重工作方法,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认真分析、研究,以点促面,全面推进。严格把好政策关,严审办证资格,简化办证程序。各乡(镇)工作人员积极深入到村、组一孩家庭户中,宣传“奖优免补”政策,使群众真正了解“奖优免补”知识,转变生育观念,自愿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完成市下达的办证任务,要注重巩固率的提高,不断总结经验,讲究工作方法,认真开展好“奖优免补”工作。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工作及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突出重点、难点,以点带面,分类指导。积极探索适宜我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路子。
xx年,村民自治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经验,在此基础上,今年认真巩固成果,积极有效的推进未达标的21个村(居)委员会、社区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按照玉红计生字(xx)9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工作,一是建好信息网络,摸准服务脉搏,实行分工负责,全面采集信息。二是实行内外结合,拓宽信息采集渠道。三是整合信息资源的分析应用,提升服务与管理水平,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在日常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从完善信息的分析和应用入手,使信息贯穿于服务工作全过程,促进了整体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高。四是实施信息引导服务,促进计生优质服务健康发展,把信息作为评估工作效果,实行科学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依据,为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改进工作提供了方向,为计生优质服务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通过让信息引导服务、促进服务、规范服务,为开展计划生育生育工作构筑了良好的信息支持平台,提高工作预见性和创新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坚持行政管理和群众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五大职能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作用,充分利用计生协会活动室,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社区计生协会的建立健全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