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变化,体现了新的社会特征。在新形势下,民间矛盾的主体由公民与公民转变为公民与经济组织、与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邻里、继承、赡养等简单涉及人身利益、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改制纠纷、山林权属、殡葬纠纷、拆迁征地纠纷等复杂性纠纷。矛盾由简单到复杂增多、由个体向群体增多,这些纠纷调处难度增大、易激化,必须谨慎化解。国家重点工程葛沪高压、川气东送,推进集镇建设、居民点建设及市场管理等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不安定因素。
对各类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实现社会稳定,就必须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我镇从实际出发,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从五个方面加强社会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在政策宣传、经费投入及领导亲身参与协调化解工作上都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镇长同志在平时工作中常要求各部门要时刻牢记我们要发展,而发展就必须要稳定,稳定是第一责任,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就是稳定的第一道防线;4月,在同志的协调下,在镇中学召开现场办公会,限期各相关部门及村负责人,限期做好周遍群众的工作,在他的督促下终于使得学校多年来想建围墙的心愿实现了;3月,我镇村组因道路纠纷问题突然激化,经镇、村两级调委会不能化解的情况下,同志召集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专项研究,剖析问题、指出化解思路,从而有效化解了一起重大疑难纠纷。在经费上,镇财政对村级调解员自行调处的纠纷按疑难程度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
建设好人民调解员队伍,特别是充分发挥村级专职调解员队伍的作用,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重要环节。人民调解作为维稳的第一道防线,有着贴近群众情感深、深入群众信息灵的优势,可以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我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这一优势,同时克服以往调解员变动较大、不够专业、兼职多精力不足等缺点,及时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村级维稳综治工作站、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定期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一般民间矛盾纠纷基本不出村,显示了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化解各类纠纷,光靠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社会矛盾维护化解网络,才能争取矛盾“早发现、早化解”。我们自上而下设立了村民组矛盾排查信息员、调解员,村级调委会、街道调委会,司法所为主体的镇调委会,镇党委副书记为主任、政法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四级纵向排查化解网络;以调解员、社区志愿者、社区民警和综治、信访、安全部门等组成的横向网络,构成了一套完整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网络,确保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目前,很多矛盾纠纷不仅涉及众多部门,在内容上也往往涉及到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社会治安、社会环境和跨地区等许多方面,所以必须建立一个联动联调的机制。
我镇于和市县镇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于和市县乡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并于今年和两地分别联合调处,圆满地化解了两起疑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周边地区的稳定。
我镇从实际出发,在遇到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时,建立以一个部门为主,多个部门协调处理的矛盾调处机制,以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达到快速处理的目的。如由殡葬引起的矛盾纠纷中,往往会涉及几个部门,我们在实际处理中,从矛盾纠纷的实质出发,以民政办为主,司法协助处理,减弱行政色彩,引导矛盾纠纷向更容易处理的方向发展。
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充分合理配置社会力量,达到快速消化处理社会矛盾的目的,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由于矛盾纠纷发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使矛盾纠纷的调处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3是山场资源及殡葬等引起的纠纷;
4是田间争水、邻里漏水、婚姻纠葛、琐事引起的纠纷;
5是工伤事故赔偿纠纷。
社会矛盾纠纷有一个酝酿、萌芽、发展和激化的过程,矛盾纠纷的调处越早介入,各方立场往往越容易调和,越晚介入,越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不能寄希望于“水来土淹、兵来将挡”的随意性,而必须研究其发生规律,并相应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近几年来,我镇从实际出发,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上,科学地把握社会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在社区、农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连续2年在各村及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播放普法教育电影,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减少纠纷发生。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调处机制相比,人民调解有几个特点:一是民间性,来自人民群众,发展于人民群众,经过长期的发展,在群众中有深厚的基础;二是亲民性,贴近群众,深入群众,围绕群众,可以就地发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有法律约束力,通过调委会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效力。人民调解“起于民间,化于民间;起于初,化于初”的纠纷调解方法,有力地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3、畅通民意反映渠道,积极主动地把社会矛盾导向民间处理,导向司法机关处理,减少群体性上访等现象。加强信访工作,经常主动下访,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接触、早处理,积极稳妥消除社会矛盾的负面影响。
4、严格约束政府行政行为,减少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的社会矛盾。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大力建设阳光政府,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
自至今,我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起,成功208起,成功率达98.1%;其中行政调解19起、成功19起、调处率达100%,人民调解193起、成功189起、成功率达97.3%(镇级调委会调处52起、成功50起、成功率达96.2%,村级调处141起、成功139起、成功率达98.6%)。
这些矛盾有跨地区纠纷,如8月12日与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婚约返还财产纠纷及6月29日与镇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债务纠纷;有执行省政府文件关于关闭高能低产的企业而引起的纠纷,如关闭轮窑厂,起初该厂如何也想不通,拒不执行并带领工人到县政府集访,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向党委政府汇报后,就职工安置协商、砖胚补偿、经济合同等方面入手,结合省政府关于这方面有关规定,积极稳妥的化解了一起极可能到省政府上访的矛盾;有殡葬引起的纠纷,如9月23日上午,村一妇女因脑溢血突发死亡,下葬时因距某屋后较近、觉得很晦气而起纠纷,经民政办、两所联合调解从而成功化解了一起极易引发双方亲友参与斗殴案件的发生;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山林权属不清引起的纠纷逐渐增多,如4月15日村一农户与所属村民组因山林权属不清引发纠纷,经林业站、司法所、土地所同志的艰苦努力,成功化解,为林权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随着村村通工程的不断深入,因道路问题引发的田地权属、利益纷争也不断加剧,4月28日,我镇村组某与所属组发生了较大的纠纷,经镇村两级调委会调解无果,镇主要领导遂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剖析,最终圆满的化解了这起矛盾;国家两项重点工程均经由我镇,路线较长、涉及农户较多,因土地补偿标准、田地权属争议等引起的纠纷较多且较难于化解,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综治维稳工作中心、镇村两级调委会及社会方方面面力量的共同努力,有效化解了各起矛盾,确保国家重点工程涉及我镇段的按期进行并顺利完工。
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事关稳定的大事,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最后,我代表镇党委政府衷心的欢迎并感谢莅临我镇的各位领导,来我镇检查指导督促工作,我们将不断开拓进取,绝不辜负领导的期望、绝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二
为了保障首都的社会稳定,维护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为广大求职者、特别是来京务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号)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实施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劳动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人事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欣庆同志任召集人,并于2月10日召开了度第一次工作协调会议。各部门集中研究分析了本市劳动力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手法和特征,以及如何采取统一执法行动,实施有力打2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根据劳动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人事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欣庆同志任召集人,并于2月10日召开了度第一次工作协调会议。各部门集中研究分析了本市劳动力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手法和特征,以及如何采取统一执法行动,实施有力打击的手段措施。同时针对各级各部门上报的难点问题,适时组成市级执法小分队,在相关区县的协同配合下,对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实施重拳突击。
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2号),要求各区县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区县的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街道、乡镇,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落实。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分别下发了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本系统各级相关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强力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各类违法活动。在2月17日召开的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上,劳动保障部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重点部署了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3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区县、各部门对辖区内非法职业介绍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摸清了清理整顿的对象和情况。2月23日,劳动保障、公安、人事、工商、城管监察共同组织,各区县、街道相关部门统一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大检查。统一行动日当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宋丰景带领市区街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丰台区反映非法职介活动猖獗的南曦大厦写楼实施重点突击检查,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战果丰盛,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截至3月20日,全市共出动劳动监察执法人员1304人次、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545家、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133家、当场退还求职者求职费19600元、没收非法所得6000元;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20家职业介绍机构发出责令改正、下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200余份;行政处罚8家,处罚金额25000元。
朝阳公安分局通过群众举报线索,在松榆里御景园1号楼1f号,捣毁了以刘国栋为首的利用职介公司骗取务工人员财物的犯罪团伙。经查,刘国栋等人专门租用商住两用公寓楼以开办“北京阳辰伟业咨询有限公司十里河分公司”为掩护与“北京亿隆恒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华腾盛事公司”、“北京华腾盛长虹企业管理中心”合伙,通过刊登招聘广告,以高薪职位为诱饵骗取应聘者保证金和服装费。现已核实事主30余人,并将刘国栋等14人刑事拘留。2月17日,嫌疑人张宇(女,40岁,黑龙江省人)以在《手递手》报纸上刊登招工信息为名,通过电话对求职者进行招嫖,嫌疑人张宇在上门4提供性服务时,被海淀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抓获,现已将张宇治安拘留。专项行动中,全市公安部门共出动警力1900余人次,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50余次,检查职业中介机构1200余家,审查人员余人次,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60余家,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0人(其中刑事拘留28人、治安拘留2人)。
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职业中介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依据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予以查处,对超范围经营欺骗求职者的职业中介机构做到,发现一户,严厉查处一户,决不姑息。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2415人次,车辆650台次,查处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67户,其中立案22户、结案19户,责令改正52户;罚款2元,没收非法宣传材料800份。
西城区和丰台区分别针对辖区内南礼士路和六里桥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影响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和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多部门集中研讨、综合治理的对策,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供需双方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招聘求职,同时在重点区域安装监测探头,从劳动、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和街道(乡镇)抽调专人加强巡查,实施阵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共清理整顿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20余处,劝阻疏导人员36000余人次;没收招工小广告余份,查处招工小广告窝点8个。
在全市统一行动日当天,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劳动就业报等十余家新闻单位参加了专项执法行动,对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报道,宣传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整治效果,起到了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针对春节后来京务工人员返城高峰,提前编印了《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实用手册》、就业维权服务宣传折页、《北京劳动就业报》(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专刊)及宣传海报10万份和编制宣传片,与劳动保障部编印的维权手册一同分发至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采取到各交通枢纽、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登上火车和汽车等方式,直接向来京务工人员发放宣传材料并引导其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登记求职,避免受到非法职业介绍活动侵害。
北京市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要求,各级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城管部门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其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的工作中,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保持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对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和职业介绍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做到及时发现,随时打击,彻底铲除。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1月10日,银监会召开的20xx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要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的“三套利”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问题,使查处真正成为监管利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庆认为,分业监管的纰漏在于监管的规则不一样,以至于进攻方的“野蛮人”会去找市场监管中薄弱环节出击。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曾就“宝万之争”评论道,宝能使用的金融产品及运作,基本符合目前的法律监管框架,却也暴露出部分保险机构趁资管产品已跨界而监管相互割裂的局面进行合法套利。
再拿票据业务来说,中国《票据法》要求必须是真实贸易背景,但有的企业为了短期资金周转,可能用假的增值税票去“包装”,虚构贸易,骗取银行开票。票据中介在其中就担当了“职业包装师”的角色。
由此一来,一个“空转”的链条形成:企业存入保证金,伪造贸易背景,申请签发行承兑汇票,签发行收取保证金后开出汇票,收款人往往是关联企业,关联企业通过贴现获得银行资金,之后再存入保证金,伪造贸易背景,获得更大额汇票并贴现。
银监会明确今年要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的“三套利”专项治理,这背后注定将掀起一场整顿风暴。
从广义的套利而言,任何金融机构的业务都可视为某种意义或某种程度的套利。比如,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就可以看作是风险套利与期限套利的组合。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四
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保护市民合法权益。任务包括开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展开商标保护等。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开展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共处置了违法行为100余起。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商标的保护和维护,净化了市场环境。
工作难点及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是假冒伪劣商品的隐蔽性和规模较大。这些使我们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上存在一定困难。
工作质量和压力: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受到了压力,但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工作经验和教训:本次专项行动使我们更加明确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更加清晰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工作规划和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管和打击,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效率。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五
“打非治违”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和《xxx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安委20118号)和《xxx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市安委20115号)的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20xx年5月初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将我市“打非”专项行动总结汇报如下:
截止6月底,我市共组织督查组5个,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企业253家次,排查隐患2289个,己整改到位20xx个,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75起、(其中: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12起,取缔非法砂石厂30家,打击黑车78辆,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53起),下达停产整顿(整改)指令书103份,对煤矿实施行政问责12人,实施经济处罚60余万元,按要求封闭设计范围外井口15个,对关闭煤矿和采石厂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落实专人严防死守,确保全市无非法开采现象发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1、成立了以代理市长xxx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xxx、市政府副市长xxx、xxx、xxx、xxx、xxx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x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2、向各乡镇、市级各部门下发了《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20113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打非”专项行动总体目标、重点范围及重点内容、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了各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对“打非”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打非”专项行动总体要求,也分别制订了“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扎实地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3、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了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和部门的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坚持做到查出一处,打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通过专项行动,建立起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了专项行动的实效。
根据国家、省里及xxx市“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我市从5月9日开始,由市“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5个督查工作组,带领各市级相关部门分赴各乡镇集中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形成“打非”强大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了重点执法,在行动中,我市一直把打击技改整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生产秩序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1、煤矿领域。按照国家、省和xxx市煤矿“打非”工作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我市制定下发了《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煤矿、硐采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安办201133号)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安监、经信、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对全市37个煤矿9个硐采非煤矿、2个探矿企业及设计范围外井口关闭情况全面展开督查。截止6月底,我市共计开展执法专项行动42次,出动执法检测人员186人次,检查煤矿35个,合法矿区的非法井口60多个,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423条,督促煤矿落实整改资金400多万元,经复查已整改380条,整改率大达90%;对煤矿实施行政问责12人,实施经济处罚50多万元,按要求封闭设计范围外井口15个,并责成所在乡(镇)政府和驻矿安监员进一步加强专人监管,守死守牢,严防非法矿死灰复燃。
2、非煤矿山领域。市国土、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切实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统一审批准入条件,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颁证。公安部门严格民爆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初步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审批提供民爆物品,从源头上打击非法开采的问题。组织国土、经信、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非煤矿山“打非”专项执法行动7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家,检查发现隐患135处,整改隐患126处,督促落实整改资金92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9家,。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根据xxx省、xxx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监察执法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安监、经委、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全市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16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40家加油站、1个油库、3家氧气充装站和1家燃气供应公司等烟花爆竹和危化品企业进行了“打非”专项检查,共排查整治各类隐患183条,下发整改指令书38份。对燃气公司lng(液态天燃气站)建设进行了“三同时”安全审查;对13户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违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依法进行了取缔,并实施了经济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施跟踪监督,建档登记,随时掌握情况,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真正做到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从根本上提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彻底扭转我市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4、交通运输领域。全市交警、交通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各种违章作业车辆1800台次(特别是酒后驾驶、超速),查处无证无牌车辆78台次,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53起,下达整改指令15份,同时加大了对乡村公路桥梁的巡查力度,排查出道路安全隐患45处,目前已全部悬挂了危险警示标志。6月份,市交通、交警、安监、教育部门联合组织人员,对我市事故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逐点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道路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进行了整治,有效地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5、建筑施工领域。市规划建设部门从5月初到6月下旬,对城区45个在建项目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共开展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检查5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25人(次),排除安全隐患70处,对存在问题工程项目发出了整改通知书7份,通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建筑市场秩序,有力的遏制了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处于可控状态。
6、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市公安局开展了涉枪涉爆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整治非法制造爆炸物品、非法买卖、私藏爆炸物品以及存在非法小煤窑及其他非法矿山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市消防部门抓好易燃易。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六
为切实做好全县民政系统“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我局按照省、州、县统一部署,对全县15家养老机构、救助站、殡仪馆、公墓等集中开展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主要是针对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养老机构建筑是否坚固,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设施配置运行情况,以及老年人宿舍、活动室电气线路铺设,电器设备运行,特别是养老机构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领导带班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构,调整了“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组织、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和行业监管单位。领导小组对当前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二是加强政策传导,提高安全意识。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迅速将省、州、县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位,制定印发了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县民政系统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汪民发〔20xx〕58号),细化目标责任,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制定了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增强全县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能力。
三是加强排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在排查安全隐患时,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做到隐患排查有记录、有签字、有档案。坚持整改零容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分管领导进行包保,做到措施、资金、人员、责任、时限“五落实”。共排查出安全隐患5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是深入排查整改,建立工作台账。按照排查范围,各分管领导带队,成立检查组,深入各民政福利机构、救助站、殡仪馆、公墓及民办老年公寓进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对涉及检查点位的安全防火、安全用电、消防设施设备、涉水、燃气等进行了逐一检查。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县民政局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台账登记,确定整改时限和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部分养老机构存在消防设施过期;食堂生熟食没有分开存放,防火设施不到位,工作人员不着工作服;安全管理责任制不健全,领导带班及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敬老院安全预案不完善等。
一是继续巩固隐患排查整改成果。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整改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管理职责,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对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本着零容忍的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监督隐患单位进行整改,不完成隐患整改绝不放过。
二是构建民政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机制,全面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追究问责机制、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定期上报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三是抓好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重点抓好养老机构、福利院和救助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针对安全管理的重点,强化对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保障的监督管理。对重点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制,对安全隐患层层包保,对重点人群加强监管。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24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七
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任务包括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排查网络漏洞,打击网络犯罪等。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开展了网络安全检查,排查了大量的网络漏洞,在网络犯罪中取得了一些重要线索,成功打击了一些网络犯罪团伙。
工作难点及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是网络犯罪的技术性,有些犯罪手段非常高明。另外,由于网络空间的广阔,需要利用各种技术手段进行排查,工作难度较大。
工作质量和压力: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受到了压力,但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工作经验和教训:本次专项行动使我们更加明确了网络安全检查和打击网络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更加清晰了网络安全检查和打击网络犯罪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工作规划和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管和打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宁稳定,并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监管的执行效率和监管效果。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八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52人(次),警车18台(次),对10个内部单位14处处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整改。对3个施工项目部的.6个工地,进行清查,登记比对施工人员109人,()未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对辖区铁路沿线两侧废旧金属收购点、小型炼钢炉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共检查废旧金属收购点54家,小型炼钢炉1家,登记从业人员110人。在此次专项行动过程中,派出所对各单位值班领导和保安门卫同时进行了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教育,要求加强单位内部安全巡查工作,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切实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了企业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了派出所对辖区的管控能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辖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九
依据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特〔20xx〕160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排查清理“回头看”和整治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农明电〔20xx〕108号)及《蚌埠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农林〔20xx〕249号)文件精神,我区迅速落实,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大棚房”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早安排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这次清理整顿主要包括全区所有借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改变农业用地用途,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的“大棚房”;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变更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问题;包括在建及建成后出售、出租和自建的“大棚房”以及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坚决遏制了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我区于10月12日召开了x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部署会,制定了“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力地加强了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领导。10月31日,召开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再次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镇要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要求各乡镇近期内开展“大棚房”排查摸底清理回头看工作。11月14再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对已摸排出的问题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对回头看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查彻改,不留死角。
(二)全面细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全区各镇都成立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所有农家院、采摘园、生态园、“大棚”进行全面排查,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三)强化工作措施,依法整治整改。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坚决彻底清理“大棚房”和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各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大棚房”,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
二是认真对照“大棚房”整治标准逐一进行排查,要做到排查一宗,确定一宗,整改一宗;各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力、财力,对违法建筑物该拆除坚决拆除,该平整复耕的平整复耕,有效避免土地荒芜,确保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四)认真组织“回头看”,坚持标本兼治。
区农林委、国土分局以及各镇抽调人员组成排查摸底组,在村两委配合下,立即开展“暴风式”回头看检查。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入”的要求,进行全面复查,逐一建档立卡,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现场督察,督促各镇认真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各镇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并派出专人逐点位核验,对是否存在新建“大棚房”以及原有“大棚房”是否存在拆除清理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认真组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针对再排查核查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整改工作。依照清理整治方案的'排查类别和要求,坚持全覆盖、无死角,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全面详细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六)加强协调联动,建立长期监管机制。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源头管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我区在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共排查塑料大棚50435个,面积59340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6个,涉及棚数9个,土地面积8.22亩。
回头看排查中,共调查塑料大棚50581个,面积59465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在回头看检查中,我区对发现的个别小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第三次再排查中,我区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经过前期排查,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7个,涉及棚数10个,土地面积13.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4.72亩。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1、曹老集镇周郢村大棚塑料厂:已经整改到位。
2、吴小街镇刘亮蔬菜整理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3、吴小街镇吴延庭大棚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4、梅桥镇刘德忍织小网厂:已经整改到位。
5、梅桥镇焦乃六农资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6、梅桥镇贾标饭店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7、云尚生态园餐饮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1、继续抓好“大棚房”问题整改,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2、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大“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浓厚氛围,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3、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用地用途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