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全会提出的推进社会事业改革新理念、新部署,就是让全体人民享有民生的保障改善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社会事业改革的根本遵循
自党的十七大以来,改善民生已成为社会的共识,也是党和政府决策的重要出发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事业改革。这是今后我国社会事业改革的根本遵循。近35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生活不断改善,获得前所未有的福祉。然而,改善民生的 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的社会体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特别是我国进入中等收入 阶段,引发了利益分化,加速了社会分层,收入分配差距较为严重,部分民众还没有能够充分分享发展的成果,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问题凸显,并因此导致社 会风险增多。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致力于教育、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其核心是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 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民生从一般意义上讲,就是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子女教养、生老病死等日常之事。这些日常之事,从权利方面看是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本内容,从 需求方面看既是实现人的生存权的主要需求、也是实现人的发展权的普遍需求。随着从追求温饱阶段跃迁到中等收入阶段,人们的需求已经超越简单的衣食之忧,对 生活质量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在更高程度上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实现,更多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更好满足人民需求,愈加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社会是由 人组成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要使所有的人都受益。同时,只要社会中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都改善了,我们的社会也就更加和谐。
但是,如果建设和发展的目标不明确,就有可能使人与社会处于对立状态。例如,如果我们过分关注GDP的增长,忽视对个人的关怀,就有可能使人民 群众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表达和满足,尤其使弱势群体的需求得不到应有的关照。在有些地方,人民群众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长期不能解决,直到积累、演 变成为重大社会问题,才有实质性的行动去解决,很是被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指望一朝一夕毕其功于一役。唯有转变发展 理念,统筹协调经济与社会发展,兼顾并举效率与公平,才能让广大人民共享发展收益,增加生活的幸福指数。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决策,昭示着党中 央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二、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决定》在部署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时指明了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改革目标任务,都体现着统筹协调经济与社会发展,兼 顾并举效率与公平的精神。比如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为例,《决定》将其列为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的第一条。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也是改善民生的奠基工程。教育 既直接影响国家的繁荣和富强,也直接关系个人的命运和幸福。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的教育事业迅猛发展,成就斐然,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问题,特别是教育的发展速度和群众满意度形成较大反差。有关调查表明,公众对教育公平的满意度最低,最不满意的问题是城乡教育、地区教育、校际教育的差距 以及由此造成的“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对考试招生制度也有很多不满和非议。这种反差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要求、新期盼。三中全会提出,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这就是对群众企盼教育公平诉求的积极回应。在当今充满竞争的社会中,结果不可能绝对均等,但机会应该相对公平。而在所有的机会公平中,教育机会的公平是 最重要的机会公平,因为这是人发展起点的公平。
有了公平的发展机会,社会弱势群体才有可能与其他社会阶层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才有可能通过知识改变命运。唯有如此,社会各阶层才能合理流动, 全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必须妥善解决好加快教育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冲突与矛盾,努力实现代价最低、效率最高、体现公平的发展。为此,就 要通过教育体制改革来改善资源配置。改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的基本方向,是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在整体推进教育公平 的过程中,要把统筹区域内、城乡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优先领域。通过制度创新,实行教育信息化建设、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 校重点班,认真解决中小学择校问题等措施,推进办学条件的均衡、教师资源的均衡和生源的均衡,使教育公平落到实处。
三、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备受群众关注的重大改革举措之一,其重点在于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就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来看,我国目前运行 的制度主要有四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中,因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和城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缴费和待遇上存在较大差别,两者“并轨”成为群众一直以来的重要诉求。三中全会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 度。据有关设计,我国的医保制度将被整合为职工、城乡居民两大模块,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结构。包括将公费医疗制 度整合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地农民或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参加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不建立单独制度。这样,原有的不合理、不公平的问题可望得到有效解决。就养老问题来看,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决定》对此极为关注,提出了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任务。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是消除养老待遇差别、解决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地区间不公平、群体间不公平等诸多问题的改革突破口。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可以解决现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解决地区间的支付 能力失衡;消除地方利益,养老基金有结余的省份,可以弥补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省份的资金缺口,财政补贴的规模会下降,而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将会提高。推进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终目标是要消除“双轨制”,这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顶层设计、制度整体优化的核心任务之一。社会保障“双轨制”长期存在, 是目前我国养老金制度下的最大不公平。全国统筹正是消除双轨制契机,所谓“消除双轨制”,就是让机关事业单位也建立起与企业职工一样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并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采取同样的待遇计发办法,真正实现养老权益的平等。
《决定》提出的社会事业改革任务非常繁多而具体,需要我们逐项逐步全面贯彻实施。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事业改革的根本遵循,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机统一,把社会事业改革扎实深化和推进,建设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现代化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