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妥善应对考验、化解风险,运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党员干部做到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将其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认识到在我们的工作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弄清“四问谁”,夯实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党的十八大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指出“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的观念,必须认真履行“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有”的宗旨理念,这是党员干部服务人民、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根本所在。当前要做到这些、做好这些,必须认清、弄明、明白“我是谁、来自谁、依靠谁、为了谁”的“四问谁”。“我是谁?我是官,也是民”,才会自觉地按照党的从政本质要求做人;“来自谁?来自民,扎根民”,才会按照党的从政根基铸魂;“依靠谁?依靠民、服务民”,才会按照党的从政力量依靠民;“为了谁?为了民、献身民”,才会按照党的从政宗旨认真践行。“我是谁、来自谁、依靠谁、为了谁”,这是一个统一体,相互作用的机体。“四问谁”缺一个行不通,模糊一个犯错误,偏离一个会出辙,失去一个站不稳。因此,对“四个问谁”在认识上要把握它的深刻性,在关系上要注重它的相互性,在行动上要兼顾它的协调性,在实践上要开拓它的发展性。真正做到:用权,视人民的地位最高,处处坚持“民至上”;系情,视人民的恩情最深,时时牢记“父母恩”;谋利,视人民的利益最大,事事不忘“民为先”。让我们永远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血脉相连,鱼水情深,团结战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二、明白“四个第一”,确定做好群众工作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享有者。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千方百计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始终坚持“四个第一”,是立场问题、作风问题,也是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问题。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大变革大调整的时代,也是一个资讯发达、信息爆炸的时代,新的事物、情况、问题层出不穷,各种信息、观念、思潮纷至沓来,人们每天要面对的事务、所接受的信息很多,需要作出的判断和选择也很多。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如何才能更好地实施领导、开展工作?在众多的信息中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在众多的选择中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在众多的利益中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在众多的标准中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认真解决群众的难题,努力实现群众的愿望,是根本要求,也是有效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最大限度地减少行动的盲目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三、做到“四个动作”,发扬做好群众工作的优良作风。群众路线是我党的根本路线。走群众路线是机关干部接地气、转作风、提能力的根本之路。只有务实重行,多进群众的门,多知群众的情,多解群众的忧,多办群众的事,才能走好群众路线。进群众的门,就是要建立直接联系基层群众机制,到群众家里去,坚持点对点、面对面、心连心做群众工作,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进村入社;知群众的情,就是要建立吸纳民意机制,多倾听群众意见、关注百姓诉求,全面深入了解掌握基层群众所想、所思、所盼,通过走访座谈,想尽千方百计,掌握平时难以听到、不易看到、意想不到的真实情况,真正把群众最闹心的问题摸准、摸透,找准需要共同探讨和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解群众的忧,就是要建立纾解民困机制,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尽最大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子女上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帮助群众找到创业门路,积极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和项目资金支持;办群众的事,就是要建立惠民长效机制,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实现现场办公制度,把群众的事情办好、落实好。要更加自觉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空谈、重实干、求实效,努力办好涉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赢得群众百姓的信任和拥护。
四、提高“四种能力”,练好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硬本领。公安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公安事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名党员干警,应努力提高四种能力做好群众工作。一是努力提高使用群众语言能力。在群众工作中,要用大众的语言,把深刻的道理用浅显通俗的语言说出来,要学会“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入乡随俗”,努力学习群众的语言,注重说话的对象,让群众不但听得懂,而且听得习惯、听得舒适,听后舒心,只有这样,才能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努力提高团结亲和能力。对群众持有什么态度,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对群众的态度应做到: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办事热情、服务周到、考虑细致、始终保持良好的文明举止。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准确把握群众情绪,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促进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交流与沟通。三是努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做到“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促进发展”,努力提高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基层派出所、警务室综合业务服务能力,提升公安机关接地气、连万家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努力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严格依法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件事情,进一步在提高执法公信力上取得新成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是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对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要提前预防;对已发生的社会矛盾要认真分析,把握动向,及早处置,不可掉以轻心,着重“抓小、抓早、抓苗头”,把可能发现的社会矛盾努力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