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努力提高公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我们将进一步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精心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五类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突出农村基层“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确保“两委”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规定的课时。同时努力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党校法制培训制度、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非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法律知识资格证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向快节奏、广覆盖、高层次发展。进一步丰富“***普法网”的栏目内容和“普法之窗”专栏节目,不断强化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市级“民主法治村”创建办法和创建标准,规范“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
二、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夯实调解工作基础,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司法所建设工作 我们将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规范化司法所工作。
一是结合巩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果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好“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力争使1-**家司法所为“人民满意好站所”。
二是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检查指导。通过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不断促进司法所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规范运行,不断促进司法所工作成效的提高。大调解工作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大调解领导管理体制建设,理顺大调解管理体制,认真围绕建设精干、快速、高效的市调处服务中心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人员、经费、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制度建设,确保大调解机制的高效运转。
在此基础上,广辟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来源,建立多层次、多渠道、覆盖整个社会的纠纷信息网络,努力实现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同时,切实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资源,积极开展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纪调对接等多种形式的对接活动,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努力通过矛盾纠纷的直接调处、分流调处和督查调处等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与此同时,我们还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防止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办法、新路子,力争把大调解机制建成具有xxx特色的大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