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流逝,转眼已到2014年年底。回味这一年的工作,简单总结为"无大过、无创新".下面我就详细例举一二,并对来年工作进行计划。
一、本年度工作总结:
2.工作制度执行:与药械有关的制度如"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处方点评管理、精神药品医学专用药品管理制度"等,执行都的都较表浅,为适应新形式都应提升。
3.工作差错:差错包括"计划差错、发药差错、记录差错"等,虽然差错记录本未记录任何差错,但我相信肯定不是真的就没有差错。滞销药品未及时发现处理、滞销药品不能处理未及时上报、处方药品A错发成B、处方不合理未及时干预、处方未按要求分类装订、中药饮片未按规范养护等等。
4.药械供应:药剂科作为二级科室,同样以患者为中心服务于临床科室,基本保障了科室需要;但基于各种因素,未主动给临床推荐新的品种(患者需求临时购进除外)。总的来说,我科未良好的履行职责和义务。
5.供应商管理:2014年供应商药品类:浙江英特药业、华东医药新特药、浙江上药新欣医药、浙江华通医药、九州通杭州医药公司、浙江福临门医药、浙江豪德雷医药为主;中药饮片有萧山医药中药分公司、杭州本草中药(新增单位);器械耗材类有上海宏昌生物生技、江西迈腾实业(单位名称更换,经营者不变)、河南亚都、河南省人立(经营者为顿俊堂,原河南亚都停止供应)、杭州乐通、宜春大德贸易(新增,经营三类高危器械未提供资质证明)。上述供方中上海宏昌生物超范围经营(无资质经营药品类试剂);江西迈腾、河南省人立均为兼职经营;杭州乐通、宜春大德贸易各方手续应及时和规范(重点监督对象)。
6.科室外声音:主要反馈的问题是"又缺货了!"、"厂家或规格又换了!"、"某药品价格(售价)比别的地方贵多少".
二、新实施药械主要法规:
三、来年工作计划与目标
在今年下半年我参加过几次药监局组织的培训,总结起来主要内容就是"供方资质的审核、药械的验收注意事项、药械不良反应或事件监测与上报、抗菌药物管理".可以看出主管部门2015年的管理重点,因此,我们也必须将这些列入计划重点管理。具体如下:
1.重新审核各供应商资质,以经营药品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重点审核对象;对风险供应商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给出评价与处理意见。
2.加强精神药品、医学专用药品管理: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全院精麻药品购进、保管、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道德、专业技能进行培训。
3.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根据浙江省药物监测结果、抗菌药物目录、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时调整我院抗菌药物目录;及时通报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4.加强处方点评:根据医院处方点评规范每月抽取门诊西药、中药处方各100份进行点评,对点评结果进行通报。
5.加强科室成员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的沟通,避免工作分歧影响整体团体而影响工作。
计划只是一部份,并不能安排所有活动。我希望在2015年这个新起点,我们能做好的更好,医院做的更大。
**医院药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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