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桂政发[xx]64号)的精神,改善##市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市建设委员会制订了《##市建设委员会“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的部署,从xx年9月到同年12月底,我委完成了“城乡清洁工程”的宣传发动工作和集中整治工作,从xx年1月开始进入了长效管理时期。为在新的一年更好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我委制订xx年“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委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容貌标准(试行)》等与“城乡清洁工程”有关的重要文件,使全委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主动投身于这项伟大的运动当中,并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塑造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编制专业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积极开展专业规划研究与编制的各项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中各种管线设施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做到管线入地、同步建设。xx年我委已上报计划,协调规划部门完成公交、燃气、供水、排水等多个行业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委将积极利用现有的宣传方式、渠道,宣传报道自治区、市委、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通知以及本单位“城乡清洁工程”开展情况(包括印发的各种通知、函、上报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各项工作开展的动态),让广大人民进一步了解和充分认识开展城乡清洁运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公民意识,使广大居民群众理解、支持并主动地参与城乡清洁运动,配合做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目前,我委用于宣传的渠道有三条:
1.利用##市建委网站,开辟“城乡清洁工程”专栏或专题,及时上传自治区、市委、政府和我委印发的有关政策、法规、通知以及广西自治区内各地“城乡清洁工程” 开展动态,在条件允许前提下组织网民对目前存在的“城乡清洁工程”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及时处理网民投诉的问题,勇于接受网民的监督和建议,并将有利于转变我委机关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良好建议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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