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方:沈阳神秘树网吧(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沈阳恒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总则
1.1工程名称:沈阳神秘树网络布线综合布线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二、合同范围
2.2乙方负责甲方共10交换机的设备提供,安装和卡接测试。
2.2根据甲方对点位的要求,布线后由乙方负责出详细的网络点位分布图和路由图。
2.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协调双方人员的工作,以使施工顺利进行。
三、价格
3.1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包括以下内容:网络设备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未税)服务器设备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未税)电脑配置报价¥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未税)工程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未税)
3.2详细的工程费用清单见附件一《神秘树网吧网络项目配置及施工价格》。
3.3详细的服务器配置清单见附件二《神秘树网吧服务器配置及价格》
3.4详细的服务器配置清单见附件三《神秘树网吧电脑配置报价》
3.5根据实际材料使用情况,双方进行决算,以决算结果为准,多退少补,并调整尾款付款。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第二条中所述全部工程款项将按下述原则由甲方分期付给乙方。
4.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需将相应的合同总款的60%作为预付款付给乙方。
4.2乙方进驻施工现场,布线工程实施完毕,工程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将合同总款的30%付给乙方。
4.4若有其它事先未预计之费用,双方另行讨论解决。
4.5付款方式为支票,现金或乙方所认可的其它付款方式。
五、工期
5.1工程有效开始日期从合同签定甲方支付首期款后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5.2除去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水灾等),乙方将工程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3甲方在工程完成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并自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本工程进入试运行期。
5.4试运行期由甲方签发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1个月。
5.5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进度实施完成本工程。
5.6如遇特殊情况,需缩短工期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出以书面形式。
六、工程实施和验收
6.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网络施工的环境符合要求。甲,乙双方应各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安排。甲方现场协调人:乙方工程监理人:电话:
6.2具体工程实施计划由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将严格按照实施计划进行工程的实施。
6.3乙方应在工程实施完毕时通知甲方验收,乙方须采用专业的网络布线检测设备对整个网络布线工程进行检测,并出具电子及纸张介质的验收报告。
6.4甲方需在工程完成3日内依据工程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验收合格即向乙方出具工程验收合格证明;甲方超过7日不组织验收,视为乙方完成工程合格。
七、售后服务
7.2乙方对合同项下所有产品提供三包服务,不同产品根据生产厂家规定执行相应的三包政策。如有设备故障需要维修,乙方应及时提供备用设备(原则上在8小时内),使用备用设备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3乙方负责免费培训2-5名网络维护人员,并定期指导维护人员工作。
八,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均应严格恪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选择拒绝继续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有权选择中止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8.2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未付款部分的1‰作为违约金。
8.3乙方如不能按时交工,每延误一日,甲方从未完成工程金额中扣除1‰作为乙方违约金。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9.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署,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即生效。
9.2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问题及非甲,乙方责任造成工程延误,经双方友好协商,将工程进度顺延。
9.3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9.4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有关事宜**条款,应由双方讨论,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虚构合同以外的义务和责任。
9.5本合同附件由双方签章确认,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十、双方通讯和联络地址
甲方:沈阳神秘树网吧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沈阳恒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3号4098室邮编:******电话:*****传真:*******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