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月10日市政府民生工程宣传月工作专题会议及市民生办《关于开展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的研究意见,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大32项民生工程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参与、关心、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促进科学发展,加快和谐石台建设。
二、时间安排
三、措施及要求
(一)县民生办
1、悬挂标语横幅宣传。县民生办统一制作民生工程宣传标语、横幅。
2、利用手机短信宣传。县民生办主动与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联系,利用手机短信业务,编发民生工程宣传信息,对县内手机用户进行宣传。
3、利用民生政策**年历画及有奖调查明信片宣传。目前我县民生工程政策**年历画及有奖调查明信片正在印制,结合宣传月抓好发放工作。
(二)民生工程各成员单位
1、县委宣传部。应加大《池州日报石台版》民生工程专栏信息量,并及时将我县民生工程的创新做法、好的经验、成果等向市内外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县政府网站应开辟“民生工程”专栏。
2、县电视台。应及时成立民生工程采访小组,开辟民生工程专题栏目,做好宣传月期间我县民生工程访谈节目,采访小组应多深入到工程现场或受益群众进行采访,抓好典型宣传、做好舆论监督。
3、县教育局。在宣传月期间,应在全县中小学开设“民生工程一堂课”,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民生政策,扩大民生工程政策宣传范围。
4、各牵头实施单位针对自身承担的民生工程项目,原则上各单位设民生工程宣传栏,并在主要街道拉宣传条幅不少于2条。另外,抓紧完善标识(志)牌,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正在实施的,制作民生工程标识牌矗立于醒目位置;已完工的,制作永久性标志牌固定于醒目位置。标志牌必须统一标明的文字为 “石台县民生工程×××项目”。 对发放到人的民生工程项目,切实做好发放和报销的公示工作,公示首页必须标明“石台县民生工程项目”字样。
5、在民生工程宣传月期间,各牵头实施单位上报民生工程宣传信息不得少于3篇,同时积极做好市级以上媒体稿件报送工作,及时对外报道我县实施民生工程的举措、进展、成效。
(三)乡镇人民政府
1、及时安排部署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有关事宜。
2、要在农贸市场、交通要道等人口密集场所拉过路横幅,不少于2条(横幅由县民生办统一印制)。各行政村应采取制作黑板报、宣传栏、贴标语等形式宣传民生政策。
3、协助县民生办及各牵头实施单位搞好民生工程宣传工作。
4、在民生工程宣传月期间,上报民生工程宣传信息不少于3篇,积极向市级以上媒体投送稿件,宣传本乡镇民生工程好的做法、实施效果和群众的感受。
四、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和县直民生工程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要把抓好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当作一项推动民生工程实施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要明确专人,精心谋划,切实把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新意,办出成效,迎接省市各级对我县民生工程的督查考核工作。
(二)把握重点、统筹兼顾。要重点宣传民生工程政策内容、工程进展、实施成效等方面内容。要根据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既要从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上下功夫,又要在提高省市知名度上做文章;既要结合实际做好本部门、本乡镇的宣传工作,又要积极向上级新闻媒体供稿。
(三)深入宣传、务求实效。民生工程政策多、覆盖面广、受益群体大,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多题材地深入宣传民生工程,提高宣传实效,提升宣传效果。
石台县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有关宣传标语
1、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问题。
2、实施民生工程,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
3、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
4、实施民生工程,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石台
5、实施民生工程,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