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银行卡格式条款的调查报告,多个银行正在使用的银行卡格式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于去年年底成立了包括高校教授、律师、法律研究生等专业人士在内的课题组,通过征集材料、走访调查、实际办卡等形式,对部分银行在办理银行卡业务中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了专题研究,发现其中多项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10个方面:银行涉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的问题;银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的问题;银行侵害消费者的隐私权的问题;银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的问题;银行单方变更合同的问题;银行单方解除合同的问题;银行对不可抗力的扩大解释问题;诉讼管辖权问题;送达方式问题;银行提供的格式条款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天津市消协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天津市消协共梳理出125条相关建议,于3月初向涉及到的16家银行总行致函,就该行格式条款中存在的问题、法律事实、完善建议等进行沟通。截至目前,相关银行总行均向市消协进行了专函反馈,感谢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对银行业的监督和点评意见,表示将借此契机,对所使用的协议、章程等进行分析排查,切实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各银行的反馈意见中,33%的天津市消协建议条款被相关银行接受,承诺将会修改相关格式条款;31%的建议条款被相关银行表示理解,从实际操作层面进行了解释;各银行对市消协提出的其他建议条款也都表示将会更进一步的研究。
天津市消协表示,去年3月15日实施的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将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消费者纳入消费者保护体系,使金融消费者能够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得到与其他市场领域的消费者同等的法律保护。当下,我国并不存在一部专门针对格式条款的立法,规制格式条款的一般法律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它们作为普遍性规范对于格式条款的规制提供了支持,但是无法涉及专业性的问题。
天津市消协建议,一是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强对格式合同条款的规制;二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都要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使其切实发挥作用;三是加强与消协组织的沟通,认真听取消费者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