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对象: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一、考核指标:
1、新引进投资上规模工业项目(100分)
2、当年列入省、市、县重点项目及完成情况(100分)
3、工业项目完成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00分)
4、“四个一百”项目开发(200分)
5、工业平台建设情况(30分)
6、新增规模工业企业个数(每个奖30分)
7、规模工业产值计划完成情况(100分)
8、规模工业税收增长率(100分)
9、山海协作项目注册资本金增长率(80分)
10、山海协作项目中工业项目注册资本金增长率(80分)
11、合同利用外资(50分)
12、实际利用外资(60分)
二、考评办法
1、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创业竞赛考评实行千分制。指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计分办法:引入简单“功效系数法”,即每项指标()标准分值的60%部分作为基本分值,再对40%部分按以最高的值为满分,其它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评分以其指标数值除以最高指标数值,再乘以标准分。计算式:指标得分=标准分×x%(基本分)+指标值最高指标值×标准分×y%(其中x+y=100%)。
3、新引进投资上规模工业项目指xx年新上投资500万元以上,并经县发改局立项和工商注册的工业项目。为鼓励引进新上较大规模工业项目,单个项目投资达xx万元以上的奖励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30分。同一项目最多只能两个单位引进和计算引办项目成绩。
4、引进山海协作项目注册资本金是指xx年11月至xx年10月之间注册的南平市外资金投资新办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以及这一时期老企业变更追加的注册资本金。
5、“四个一百”项目开发考核的对象为列入南平市“四个一百”项目开发考评的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当年投资规模600万元以上的投产、在建、开工、前期(储备)四类项目。
6、上年已计分的新上项目“流失”,应书面说明,并在本年度新上的项目中补上一个。
7、有兴浦路西段延伸建设、220千伏输变电线路建设、工业园区二期建设、下岚路至工业园区道路拓宽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有关任务的乡镇,其工作完成情况列入考核指标第2项进行考评。
8、第1、2、3、4、5项考评指标由县发改局(项目办)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第6、7、8项考评指标由县经贸局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第9、10项考评指标由县农办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第11、12项考评指标由县外经贸局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全县创业竞赛考评由县统计局提供考评结果,报县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审议确定获奖单位。
三、奖励办法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考评总分达到标准分的70%以上才能获得评奖资格。
2、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创业竞赛取前六名,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5万元,第三名奖励2万元,第四名奖励1.5万元,第五名奖励1万元,第六名奖励0.5万元。
3、在创业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除奖金以外,年度优秀公务员指标按单位人数的18%以上下达;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优秀公务员指标按10%以下下达。
4、没有获得先进名次,但已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给予大会表扬,以资鼓励。并准许其根据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初方案和实际,对抓项目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予以适当奖励,奖励额度控制在人均300元以内,经费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行解决。
5、连续2年(从xx年起)获得竞赛前三名的参赛单位,可推荐个人予以记功嘉奖;连续2年在创业竞赛中列为后三名、且连续2年未能完成县里下达的考评指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检查说明;严重失职、领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领导,要作出组织处理。具体由县委组织部拟定实施细则。
四、组织领导
1、全县创业竞赛总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县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考核评比工作。
2、工作要求
(1)创业竞赛旨在推进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务必求真务实,严禁弄虚作假。对任何违规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指标得分。各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制定严密规范的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严格审查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县监察局、统计局、效能办等部门要加强对创业竞赛各项指标数据、成果申报的监督监察工作。
(2)加强全县创业竞赛的()组织领导、检查督促、考核评比工作。县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各系列竞赛进展情况。创业竞赛考核评比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公示,并请人大、政协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