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主要贴牌合作钢厂的分布情况
首先,从可统计的贴牌合作钢厂数据显示,委托方钢厂(下称品牌提供钢厂)属国营企业的占比达到65%,民营企业的占比在35%;而被委托方钢厂(下称贴牌钢厂)基本均属民营企业。同时调查发现,一个钢厂同时委托几家钢厂生产其品牌的比例约占到60%,只委托一家钢厂生产其品牌的比例约占到40%。
目前贴牌钢厂主要分布在华东地区的比例为36%,其次是华北地区的钢厂比例为21%,随后是中南地区的钢厂比例为14%。这与全国生产建筑钢材的钢厂数量分布比例基本相似。
另外,品牌提供钢厂中约占70%的比例属中西部地区的钢厂,剩下约30%的比例属华东、华南等沿海地区的钢厂。从分布比例或许可以看出,沿海地区钢厂因其交通发达,运输成本可控及覆盖面较广等因素更多作为贴牌钢厂的角色得到品牌提供钢厂的青睐。
二、贴牌合作钢厂间产能、产量的比例置换情况
三、贴牌钢厂间的合作期限情况
四、贴牌资源的销售主动权归属及定价模式
而在销售主动权确立的情况下,销售方与市场贸易商的定价模式如图5所示,到港定价的占比为39.29%,出厂定价与网价结算的占比均为25%,一单一议的占比为7.17%,10天均价定价的占比为3.57%。
五、贴牌合作钢厂间的盈利模式浅析
另外,调查中了解到特殊案例:即在贴牌合作中存在三方合作的关系,即贸易公司与钢厂共同参股,钢厂授权贸易公司产生合作费用,然后贸易公司获得钢厂品牌提供权与贴牌钢厂合作,销售权由贸易公司支配的情况。此模式将受制于贸易公司的分布情况,决定其对贴牌钢厂与资源销售区域的选择。
六、后期贴牌钢厂合作可持续性探讨
自古以来,有句话说到困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矣。在近两年钢贸行业压力较大,建筑钢材钢厂寻求转型发展中,目前钢厂贴牌合作的模式应该说已处于困则变,变则通的阶段,但是否能到通则久矣的阶段,笔者有几点看法:
1、在现阶段的钢铁行业中,国营钢厂在拓展高端附加值产品的同时,对于仍有市场需求的相对低端产品,其更倾向于把握自身品牌优势,通过品牌输出的方式来寻求渠道发展。而对于民营钢厂来说,在竞争激烈的建筑钢材品种中,通过品牌效应来保证其增加的销量也是提高其生存竞争力的暂缓之道;
2、建筑钢材品种在准入门槛较低的前提下,贴牌钢厂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需得到重视,避免以盲目盈利为目的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
3、在环保风严管的背景下,贴牌钢厂若未能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则面临停产或淘汰风险,这或将导致品牌提供钢厂经常调整合作钢厂的情况;
4、在钢厂贴牌合作中,若贴牌钢厂的资源质量过关,销量得以上升,则钢厂对于自身品牌的建立更为重视,因此合作期限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