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是全球范围内导致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在儿童和青少年中尤为突出。通过有效的防溺水措施,可以显著降低溺水事故的发生率,从而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2025年防溺水安全倡议书范文,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防溺水安全倡议书1
亲爱的同学们:
您好!
多年来,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特别是随着夏季来临,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季,每年时有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蓓蕾初开,前程无限,却被无情的河水所吞噬,令人痛心。为了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提高我们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避险逃生的能力,杜绝溺水悲剧的发生,保障我们安全健康快乐成长,现特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7、不在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戏水、游泳;
8、不在没有家长接送情况下,私自到河渠、水塘、水库的地方玩耍。
同学们,生命是宝贵的。安全至上,生命为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从今天起,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远离危险,平安成长!让我们的校园更加文明、安全、和谐,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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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防溺水安全倡议书2
各行政村、广大家长和同学们:
进入盛夏酷暑,天气炎热难耐,加之暑假即将来临,又xx镇地处白龙江畔,防溺水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将对个人乃至一个家庭造成沉痛打击,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一直以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此,我们郑重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位家长和监护人要认真履行好监护义务,始终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关于安全的事就要时常挂在嘴上,就要老生常谈,就要千叮咛万嘱咐,就要扯住耳朵说,不断加强对孩子的日常教育管理,孩子外出要清楚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内容、知道归时,对孩子的`安全真正做到“时时放心不下”。
二、各位同学要加强自律和自我约束,在涉及个人安全的事情面前不要有好奇心理、不要有试一下的心态、不要过于自信自己的“水性”、不要玩“大冒险”,一定要谨遵教诲,认真做到“八不”。一是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嬉水;二是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三是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是不到河流、水沟、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五是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六是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七是不到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游泳;八是若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逃离或者贸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叫成人帮助和拨打110、119、120等报警措施。
三、各位村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厚植为民情怀,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充分利用千村千群、防汛喇叭,抓住红白喜事等人员聚集的时机广泛宣传,多频次宣传,切实让防溺水和安全生产意识入脑入心,确保把防溺水和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牢、抓细,抓出成效。
防溺水安全倡议书3
全州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广大家长、青少年儿童及社会各界:
你们好!
炎炎夏日,暑假来临。为防范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让全州广大青少年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健康的暑期生活,共青团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少工委特向全社会发出倡议,请大家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共同关注支持少年儿童安全工作,共同保障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
1、各级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请广泛宣传、丰富活动。全州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充分认识大气希望全州各级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积极行动,大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知识、科普知识、心理健康、家庭教育讲座及主题云团(队)课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青少年及其监护人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遇险逃生能力。举办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青少年儿童假期精神文化生活,培养他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
2、广大家长和监护人,请多点关爱、多点陪伴。希望您切实增强安全意识,重视家庭在安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肩负起孩子假期的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注重孩子心理健康教育,坚决避免孩子长时间脱离安全监护,请在孩子外出前确保“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3、广大青少年们,请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希望你们时刻把安全第一牢记心中,暑假期间要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两会”教育,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未成年人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4、社会各界朋友们,请善意提醒、及时劝导。希望您发现孩子们在危险地方玩耍时,及时给予善意劝导和提醒,您的一句劝说、一次帮助或许就会阻止一场意外、挽救一个生命、拯救一个家庭。发现溺水紧急情况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施救、科学施救,或者及时拨打110进行求助,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各级各有关部门,请齐抓共管、呵护未来。希望各级各部门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在危险水域要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防护装置。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多种渠道普及防溺水知识,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共筑青少年儿童安全防护网。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安全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支持,需要各级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协作,让我们共同携手,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青少年美好的未来贡献一份青春力量。
共青团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少工委
20xx年7月18日
防溺水安全倡议书4
广大家长朋友:
您好!
随着夏季来临,天气变热,涉水、游泳等行为逐渐增多,溺水事故处于易发、高发期。为确保孩子生命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在此,我们倡议:
一.请您做好防溺水的“宣传者”。
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溺水事故往往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和无法弥补的损失。积极宣传“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二.请您做防溺水的“守护人”。
如您的孩子离家外出,请务必做到“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期”。如果孩子在约定时间没有回来,应立即外出寻找;如果孩子想和小伙伴去野外玩水,一定要及时阻止;如果您发现有其他孩子在无大人看护的情况下,在水边玩耍或游泳,请及时劝阻。
三.请您做防溺水的“带头人”。
提醒孩子“六个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提醒孩子“四个牢记”:
1.牢记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2.牢记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3.牢记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4.牢记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水边遇险正确营救方式:
1.碰到有人溺水,不要慌乱,第一时间要大声呼叫,寻求成年人帮助,同时拨打110报警;
2.寻找身边的漂浮物抛向溺水者,若没有合适的漂浮物可以书包、衣物里包裹水瓶、杂草等具有漂浮功能的物品抛给溺水者;
3.寻找竹竿、树枝等牵引落水者,也可以把衣裤打成绳结抛给落水者,牵引时要趴在地上降低重心,避免被拽入水中;
4.禁止盲目施救,如:下水救援、手拉手组成“人链”的方式。即使采取智慧救援也一定要以保障自身安全为前提。
安全无小事,请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我们呼吁一起行动起来,为了自己、家人和孩子的生命安全,为了家庭的和谐幸福,请您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家人、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时刻把家人、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在首位,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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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防溺水安全倡议书5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暑期将至,天气转热,因嬉水、玩耍、游泳等引发的意外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往年同期,我市多发学生意外落水身亡的事故,为有效预防溺水事件的发生,警方提醒各位家长、同学要切实提高自己防范意识,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看管,以防止再次发生意外溺水身亡的事故。为此,特向家长、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家长要切实履行子女的`监管责任,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醒未成年人在无家长陪同下,不得下水游泳或进行其他涉水活动。
二、学生不得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捉鱼等;不随便到野外水域游玩;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不准在无监护人陪同下到池塘、河里等地方洗澡、游泳;若要学习游泳,要到正规游泳场馆,且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三、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四、由于我区河道较为宽阔、水位较深,来往船只较多,要劝导不熟水性的亲朋好友、同事、邻居勿到河道中游泳。
儿童和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作为家长我们责任重大,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身责任感;而同学们一定要珍惜青春,努力学习,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的重任。
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
20xx年xx月xx日
防溺水安全倡议书6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天气转热,因嬉水、玩耍、游泳等引发的意外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为有效预防溺水事件的发生,殿前街道提醒各位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看管,同学们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以防止发生意外溺水身亡的事故。为此,特向家长、学生们发出如下倡议:
家长:
1)履行对子女的监管责任;
2)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
3)提醒未成年人在无家长陪同下,不得下水游泳或进行其他涉水活动。
学生: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在上下学的途中去水库、水塘等危险水域游泳、玩耍、嬉水;
7)不盲目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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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防溺水安全倡议书7
广大市民朋友:
少年儿童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已进入盛夏季节,加之暑期将至,近年来,溺亡已成青少年儿童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幼小生命的逝去,给家庭带来无尽的伤痛。当前,炎炎夏日正值暑期,溺水隐患也随之增加,青少年溺水防范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共同参与,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沾化区妇联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靠近陌生、危险的自然水域,不到河塘、深潭、野塘和溪边等处游泳。同时也要努力做好宣传、监督和说服工作,发现身边同学有私自外出游泳想法时,要及时予以劝阻。
二、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孩子们必须在有家长陪伴的前提下,到安全正规有救生员值岗的游泳场所游泳,下水前要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防范,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严禁在游泳池边追逐打闹、推搡他人等危险动作。
三、严禁在没有家长的监护陪同下私自下河(湖、库、坝、沟等)洗澡,严禁学生私自结群下河(湖、库、坝、沟等)洗澡。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四、掌握相关的防溺水知识和一定的自救技能,如遇同伴溺水,切勿轻易下水,可借助棍、绳和衣服等进行施救,同时千万不要忘记向成人求助。
五、广大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结伴外出游玩时,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效的监护措施做好监管工作,落实家长应负的法定责任。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只有一次,谁失去了生命不仅仅是自已失去了一切,还给活着的亲人留下心灵的创伤。从今天起,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努力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纷呈。
滨州市沾化区妇女联合会
20xx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