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35号)精神,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化打造消防铁军,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从x年x月26日至年底,在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大练兵,基层官兵对辖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岗位业务素质和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
(一)工作任务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年年底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年春节前,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年,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申报。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区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区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公安机关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宣传
(一)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年春节前,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以“普及冬防春运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年,各有关部门在全区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另发),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年3月30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落实职责,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要利用主流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协调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协调市消防科普基地和我区消防站对外开放,加大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和高层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五、集中开展大培训
(一)工作任务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要迅速制定并实施“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另发),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员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年春节前,组织辖区所有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参加省、市公安消防部门对组织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岗位专业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在岗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年春节前,区消防大队要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年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年春节前,区消防大队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市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年春节前,区消防大队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的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年底前,协调有关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4.推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消防培训。年底前,区政府将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
5.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年底前,按照分两年对全区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由区消防大队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六、集中开展大练兵
(一)工作任务
深化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区消防大队要认真指导消防一中队,立足实战需求,落实按纲施训,全面开展执勤岗位大练兵。年春节前,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动等场所和高层住宅、地下建筑、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逐一进行“六熟悉”,着眼可能发生的灾情,确定救人、灭火、破拆、排烟、消防车停靠、可利用水源等路线和位置,消防大队、中队每周要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实战演练。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官兵“六熟悉”训练,消防大、中队要深入辖区重点单位掌握结构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设施及周边道路、水源情况,着眼可能发生的最大、最难灾情,确定救人、灭火进攻路线和破拆、排烟等技战术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强化战斗员训练,夯实体能基础,熟练操作现有车辆装备,掌握各类火灾扑救及其他灾害事故处置程序,防护、救生、灭火、供水等技能达到标准要求。
3.强化攻坚组训练,突出火情侦察、梯次掩护、生命搜救、堵截控火、强攻灭火、关阀堵漏、抑爆排险等实战技能,集中轮训时间不少于30天,提高灭火与救援攻坚能力。
4.强化业务技能训练,年6月底消防大队、中队要进行不少于20天的集中轮训,学习掌握消防监督业务;理论、网上案件办理程序、执法规范化相关知识、灭火救援业务理论,开展想定作业、组织指挥等实战训练。
5.强化实战演练,对辖区重点单位逐一进行熟悉、演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验预案,磨合机制,提高初战打赢制胜能力。
6、加强工学互进,在做好大练兵工作时,不断用理论指导实践,特别是消防大队监督员,要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并做好执法工作,明确执法良好标准,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和责任倒查。
七、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深入部署。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区公安分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消防、宣传、治安、警务督察和公安派出所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狠抓督导,落实责任。区公安分局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