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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7周年之际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老红军活动的建议方案
县委、县政府: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7周年。广大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为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的历史性贡献。按照省、州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今年,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7周年为契机,对广大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老红军进行走访慰问。根据州委组织部、州委老干局的《通知》(甘组通[2016]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慰问活动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慰问对象
1、各乡镇、县级各机关各单位的慰问对象:本辖区、本单位的流落红军,50、67年代参加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工人和全国、省、州劳模。
2、县委、县政府统一慰问对象:流落红军和“丹巴县和平解放年”(195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老工人和“丹巴县民主改革前”(1956年3月31)入党的老党员(原因,我县没有1950年前入党的老党员),全国、省、州劳模,共70名(详细名单附后)。
二、慰问方式
通过上门看望听取意见建议、邀请参加庆祝活动、举办联欢会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老同志转达党中央、国务院对他们的关怀,褒扬他们为中华民族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的重要贡献。对生活困难的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老红军、各级劳模,特别是困难行业、困难单位的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老红军和各级劳模,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在国庆前,对老干部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尤其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8]40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保证老同志的各项待遇落实到位。同时,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深入拓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对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进行走访慰问。
县委、县政府统一慰问的,由联系和分管各乡镇、各单位的县级联系点领导,代表县委、县政府进行慰问。
三、慰问时间
1、各乡镇、各单位慰问工作必须在2016年9月20日前完成。
2、由县级领导干部代表县委、县政府的慰问工作必须在2016年9月25日前完成。
四、慰问资金筹措
1、各乡镇、各单位的慰问资金由各单位、各乡镇自行筹措。
2、县委、县政府的慰问资金由县财政划拔。
五、慰问标准
生活困难的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老红军特别是困难行业、困难单位的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老红军和各级劳模,由县委、县政府统一慰问的,每人给予300元的慰问金。各乡镇、各单位慰问的由各乡镇、各单位自定。
六、相关要求
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走访慰问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展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的走访慰问活动,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和拓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走访慰问。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突出特色,增强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要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老同志的优良传统作风,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多办实事好事,在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中当表率、作贡献,树立良好形象,体现先进性,以一流的工作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7周年。走访慰问活动可集中在九月中下旬进行。
x县委组织部
2016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