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为决策和调整决策提供基本依据。本文将介绍2016年优秀调查报告范文。
2016年优秀调查报告范文一:
20**年机构改革完成,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全新的监管方式出现在公众面前。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也直接关系到社会安定与和谐。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县食品行业发展现状,全面分析食品行业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思路,促进**县食品行业更加健康、稳步、持续地发展,我局对我县食品行业进行了认真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县食品行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共有注册餐饮服务单位910户,未取证的小餐饮店212户;食品流通经营主体1040户,未取证的小食品店621户家;食品生产企业26家,未取证的小作坊201家;未取证的食品流动摊贩100余户;不规则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随着食品产业的快速增长,我县食品行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涌现出了一批名优产品,包括麻辣牛肉、飞龙面、龙女酒、盐皮蛋等;西南商圈著名零售商企业重百商城看中**县消费潜力,在**镇开设两个零售店;印山假日酒店、渝源庄、雪花啤酒风情街等餐饮业领头羊和餐饮服务示范街则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助推我县食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县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
20**年,我局为摸清食品安全现状,抓住食品亮剑行动的契机,集中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后续又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包括食品添加剂、大米、白酒、饮料、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等多个方面,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截止目前,我局共计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127件,罚没款合计23.33万元。同时,为了严防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食品抽样方案和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共计开展民生工程抽样96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7.8%;开展监督抽样55批次,不合格32批次,合格率41.8%;对抽样不合格的产品,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我们清楚认识到,我县食品安全总体现状较往年有所提升,但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一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一是监管人员数量少。按照三定方案,全局共设立编制80个,到位人数46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紧紧23人,食品安全监管面积大、战线长、监管基础薄弱、动态性强,同时食品行业兼具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流动性强的特点,现有监管人员即便超负荷工作,也不能达到监管率100%。二是监管设备缺乏。目前我局共有快检设备2套,只能针对极少部分品种做基础检测,面对琳琅满目、品种繁多的食品,我们执法人员绝大多数时间是采取凭经验肉眼看、鼻子闻、手摸和检查购物凭证等方式来辨别假劣产品,支撑食品安全工作的物质技术力量无法保障,难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办公场地受限。我局共设立6个监管所,为我局的派出机构,办公场所在监管所乡镇府所在地划转,但目前无一个正常运转,监管所缺乏电脑、打印机、执法车辆等一系列办公设备。
(二)食品安全隐患突出。一是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隐患突出。食品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绝大部门来自农村或者是城镇下岗职工,文化水平相对较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未实行进货查验及台账登记、索证索票制度或者记录、索证索票不全,不能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留下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维权困难。在我县很多消费者没有基本的食品安全意识,特别是一些老人、小孩在购买食品的时候,基本不会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这些标识,这就给一些不法经营者可乘之机;而部分经营户往往不会主动提供发票和小票,一但出现问题,维权就会比较困难。三是农村食品市场名目繁多,秩序混乱。农村食品市场上廉价食品琳琅满目、山寨食品品种繁多,因农村消费者普遍对食品安全知识知之甚少,加之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农村食品市场和城乡结合部是低价劣质食品的倾销地,农村消费者也是假冒伪劣食品的直接受害者。
(三)食品经营缺乏有序竞争。一是食品生产经营户分散不成规模。我县食品经营店分布范围相当广,从城区到几人、十几人聚集的农村居民点都有食品生产经营户;但绝大多数规模都不大,有两张桌子就组建一个小餐馆,有几十包小食品、几瓶酒、几包糖果就能构成一个小食杂店,有简单生产工具在简陋的棚户内搭建的小作坊,同时,很多农村地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流通经营户未取得相关的证照,小作坊也未到监管部门实施备案管理,这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较大难度。二是食品行业小、散、乱、差问题凸显。食品行业作为一般的服务业,普遍投入不大,技术含量偏低,尽管完全由市场竞争来选择,但由于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导,普遍存在小、散、乱、差等问题,缺乏有序的竞争力。除进行注册登记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经营户、食品生产企业及已实施备案管理的小作坊外,食品流动摊贩随处可见。因不能对未获证或登记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食品原辅材料、制售过程、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控制,所生产销售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大。
(四)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一是监管依据缺乏。20**年全省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系统调查统计,但针对四小的监管办法依然没出台,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可适用的法律条款不明确,在执法过程中不具有可操作性。二是监管对象数量庞大。我局负责除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整个食品市场的监管,涵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集贸市场的监管,监管对象适量庞大。三是违法成本较低。目前针对食品安全的主要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折射出我国食品行业违法成本较低,获利空间较大,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故意违法现象频发。四是监管责任分工不明。今年毒豆芽事件屡见报端,一度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其主要原因是监管责任分工不明,豆芽监管处于真空地带。
(五)法律宣传效率低下。一是法律宣传惠及面窄。我局虽每年都借助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但是受惠面基本集中在城区和乡政府所在地,广大农民群众未能及时获知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品安全意识低下。二是普法教育未能跟上。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食品经营商家犯了法都不知自己触犯了法律,不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有的认为只要罚点款就能了事,这些都反映了普法教育和宣传力度远远没有跟上。部分经营户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对食品安全电子溯源、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管理制度思想认识程度不够,嫌麻烦,消极应付。有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购买食品时不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不看合格证、不查证验证,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意识也不强。虽然我局每年都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但部分食品从业人员责任心差,操作随意性大,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差甚远。
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分析
我县食品安全问题纷繁复杂,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财、物力支撑不足。一是人力资源不足。机构改革后,我局编制空缺数目大,人员迟迟没能到位,现有人员是多部门整合而来,食品安全监管业务需经历学习期、磨合期、熟练期三个阶段,食品安全问题也会经历一个集中爆发期。二是物力支撑不足。目前我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严重匮乏,严重制约了全县食品行业的监管,为食品安全隐患埋下伏笔。三是财力保障不足。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投入少,抽检经费缺乏,发现可疑食品不能及时开展抽样检验,锁定证据,致使执法监管陷于被动状态。
(二)食品行业管理水平低下。一是食品行业规范化程度低。我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户几乎都采用家族管理,家庭中不同的成员在食品生产经营不同环节担当不同角色,控制着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各个环节,在实际操作中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主要依靠经验,随意性较大,不能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二是食品行业标准化程度不高。食品生产企业虽然都制定相应的产品执行标准及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检查中发现企业受文化素质、成本等各方面的影响,不能按照既定的标准和制度严格实施,主要表现在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工作服鞋帽穿戴随意、购销记录不全面、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记录时有时无、产品出厂检验更是形同虚设,同时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食品安全风险较大。
(三)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平庸。一是执法监管各自为政。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但从多年的监管履职情况来看,各部门联合执法频率低,信息互通量少,震慑效果不佳,不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社会参与度低。现阶段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集中爆发期,特别是部分制假售假窝点为躲避执法检查,隐蔽于居民小区、采取非工作时间或夜里开工,紧紧依靠执法人员的日常巡查难以及时发现,劣质食品流入市场,食品安全隐患较大。大部分群众知晓此事,但不会及时向食品药监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导致违法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四、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充实监管力量,做好安全保障。机构改革后,食品监管范围广、面积大,而执法人员及执法装备却不能满足实际执法的需要,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不能正常履行监管职责。希望上级政府能加快充实食品监管队伍的速度,充分发挥乡镇食安办的作用,并在乡镇、村社区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监管的投入,配备精良准确的食品监管设备,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形成合力,保障食品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安全意识。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另一方面我局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培训及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
(三)构建信息平台,筑好安全防护。一方面要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小企业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互相交流通报,加强沟通协作,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动态管理,共同筑好食品安全监管的防火墙。另一方面各级媒体要引导群众加入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中来,发现问题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让不法分子无容身之地。
(四)加大监管力度,消除监管盲区。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对达不到卫生条件要求的食品单位坚决不予以发放证照,对经营条件十分差、安全隐患十分严重的无证经营单位坚决取缔。二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三是加大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大型商超、承办宴席单位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明确各单位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四是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履行职责全面到位。对违法犯罪分子要用重点治乱,绝不能心慈手软。五是突出重点环节,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过期劣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猪肉冒充牛肉等食品安全重点环节下大力气查处,坚决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五)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监管方式,坚持严格执法和优质服务相结合,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大力强化服务,做到监管于服务并重,寓监管于服务中,通过监管体现服务。为方便食品流动摊贩的监管,建议县委政府在食品流动摊贩聚集地划定一块食品流动摊贩集中区,实行统一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素质建设是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问题,没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执法工作。我们应注重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加强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一是转变执法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坚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核心,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把先进性教育与开展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纪律结合起来,引导每个执法人员都来深入思考:作为食品监管部门的人员,怎样通过做好本职工作来实现中国梦的要求。二是对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法律知识、专业常识以及执法行为规范化的培训工作,把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作为工作中的常修课和必修课,加强对法律深层理论的认识,提高执法质量。三是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实际运用和实践锻炼,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规范和指导工作的实际能力。
(七)加强行业自律,构建信用体系。我局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要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户负责人身上。同时我们要加强行业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食品安全信息披露、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等制度,增强全社会的食品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杜绝故意违法现象的发生。
(八)加大监管投入,构筑安全保障。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解决我局及监管所、检验检测中心无办公场所的实际困难;同时拨付专项资金采购检验检测设备,让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常履行检验检测职责,发现问题,立即抽样检验,检测出问题,及时查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构筑食品安全新防护。
2016年优秀调查报告范文二:
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和纽带,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妇联组织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做好妇女群众工作,不断创新妇女维权维稳工作,积极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迫切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 基本情况
**县地处**、**、**三省交界处,辖19个乡镇309个村,总人口39.77万,其中女性人口19.22万。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一体化和项目建设的推进,涉及到征地拆迁、山林土地承包、医患矛盾、以及婚姻家庭邻里等方面的纠纷日益凸显,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13年,县妇联共接待来访54例62人,2014年为68例76人,2015年1-9月为70例78人,因社会热点问题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增多,维权维稳形势依然严峻。
二、 主要作法
1、强化责任落实,构建维权维稳机制
按照中央、省、市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坚持把维护和发展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真正实现在社会稳定中推进妇女维权工作的发展,通过妇女维权工作的发展促进社会稳定。通过对群体性事件工作制度、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不稳定稳定交办制度、重点人员稳控帮教制度、情报信息预警制度等的完善和落实,坚持工作到人,责任到人,构建强有力的维权维稳工作机制。
2、强化阵地建设 ,夯实源头维权维稳
充分发挥312个基层妇女之家、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关爱中心、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妇女维权热线等阵地作用,通过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合作,建立了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信访维权工作网络,实现了309个村和4个社区100%建立信访维权网点,形成上下级衔接、纵横联系、专兼职结合的工作网络,妇联的信访维稳窗口咨询法律、化解矛盾、倾听诉说、解决难题的场所,特别是处理好了大量的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把不稳定因素的化解在萌芽状态。
3、强化矛盾化解,彰显大调解特色
为进一步完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县妇联在深入基层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妇联工作实际,联合民政局和司法局成立了**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出台《**县妇联系统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五进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为妇联系统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加强维权团队和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妇联陪审员和调解员培训,积极参与案件的审理和矛盾纠纷的调解,着力化解涉法、涉诉、涉边矛盾纠纷积案和非正常上访案件,化解群众积怨,理顺群众情绪,妥善解决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合力诉求。
4、强化宣传教育,拓展维权维稳平台
坚持把普法教育深入到千家万户,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切入点,通过开展妇女姐妹学法律、平安家庭促和谐、家庭律师社区行、农村法制宣传月等普法活动,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刑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培养女性的法律精神、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引导女性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帮助她们建立健康、和谐、文明的现代家庭观念,同时,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开展结对服务,每年对有困难的来访妇女群众开展义务法律援助服务,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当前妇联组织在维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妇联组织在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和维权维稳工作虽然有着良好的组织网络优势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也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但也存在着很多制约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从调研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部门协调力度不够。维权维稳工作需要政法、综治、教育、文化、群团等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需要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目前一些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对社会化维权维稳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支持配合不到位,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存在着回避配合和参与的现象,未能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格局,无法发挥各自的部门特点和优势。
2、妇联组织维权维稳力量薄弱。目前,妇联信访、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矛盾排查化解、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平安家庭创建和普法宣传的大量基础工作在于基层,然而现阶段我县基层妇联干部工作繁重,身兼多职。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乡镇妇联干部配备严重不足,村妇代会主任大多是计生专干兼任,职能削弱,基层妇联干部力量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维权维稳工作需求。同时,基层妇女干部队伍年龄普遍偏大,文化层度不高,欠缺法律专业知识等问题,面对日益凸显的多元化、复杂化的矛盾纠纷,参与维权维稳的能力和水平有限。
3、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因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素养低下,猜忌疑虑等心理健康问题和其他多种多种原因,少数妇女和群众有着重访不法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无理缠诉、取闹,非法上访,越级上访,消耗了各级政府和妇联等有关部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部分偏远山村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导致当地群众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比较缺乏,遇到矛盾纠纷,容易信谣传谣,习惯用闹事、暴力等非法手段解决,使一般的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甚至导致群体性事件。
4、维权维稳工作后勤保障不到位。基层妇联干部以及志愿者从事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既没有专门工作经费也没有固定补贴,开展工作需要的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无着落,同时,办公场所简陋,办公设施缺乏,开展舆情监测、隐患排查和法律援助等工作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滞后,很大程度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妇干参与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的积极性和作用的发挥。
四、思考和建议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社会矛盾激化,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特别是一些重要节点敏感时段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妇联干部只有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磨练,增长才干,通过改进方法、畅通渠道,提升能力,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推进维权维稳工作。
1、部门联动,群策群力。实践证明,维稳维权工作必须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变单打为抱团,不断壮大维稳维权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能、各司其职、优势互补、通力合作,增强各部门领导的大局意识,共同研究解决各自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稳维权工作法制化、社会化和常态化,才能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
2、把握机遇,构建队伍。乡村和社区是矛盾纠纷高发、频发和集中的主要区域,基层妇联干部承担着大量的矛盾纠纷平排查调处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基层妇联要抓住机遇,按照湖南省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主席提出的推进女性进村两委工作的目标要求,加强村妇代会干部的配备。把政治素质高、社会影响力大、工作能力强的妇女选配到村妇代会岗位,并充实发挥巾帼志愿者和法律工作者作用,充实、增强基层妇联化解矛盾纠纷力量,坚持把矛盾问题解决在最基层。
3、平安创建,普法先行。无知者无畏,不学法就不懂法,不懂法就不会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在遇到利益损失时心态就会失衡,易产生过激情绪,发生过激行为,最终导致矛盾纠纷的发生。因此,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单、知识竞赛以及送戏送法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让妇女有维权的意愿。要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增强妇女独立人格意识,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社会生产活动,在新农村建设和妇女创业就业的大舞台中有所作为,并加强对妇女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妇女的事业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妇女社会地位,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4、加强保障,激发活力。要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加大对各级妇联干部参与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费投入和工作补贴。各乡镇妇联也可创新工作思路,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激发基层妇干和维权维稳志愿者参与社会维稳和矛盾化解工作的积极性,着力构建覆盖面宽、凝聚力强、参与度广、基层基础稳固、社会效果明显的维权维稳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