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简单版】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北碚东阳黄桷码头经营沙石需要自卸货车装运,乙方自主拥有一辆渝BD1289十通三环愿承包甲方所有沙、石料装运,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负责沙、石的货源。
2、甲方应负责组织人力上车。
3、甲方从装货场到交货工地单价按每吨每公里0.8元结算。
4、甲方应在每月算清乙方的车运费予以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车辆证照齐全。
2、乙方应保证车辆在良好的车况下正常运转。
3、乙方驾驶员不准酒后驾驶、带病驾驶。
4、乙方必须在甲方运货时随喊随到。
5、乙方在运货的往返全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三、合同期限:2011年1月8日到2013年1月7日暂定二年,一年一签。
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司法程序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