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为贯彻落实xx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意见》(济会〔2017〕21号)和县委县政府“送温暖”活动的要求,努力推动和帮助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现制定201x年元旦春节期间“冬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动员和组织全县职工大力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扎扎实实地为困难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美丽金乡、和谐金乡建设。
二、主要内容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困难职工数量、致困原因和利益需求,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推动建立和完善帮扶解困的长效机制。
2、努力提高工会帮扶工作实效。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积极开展四项帮扶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广大农民工返乡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二是广泛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行动,充分发挥工会帮扶中心的作用,为求助的农民工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三是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四是走访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一线职工和农民工。
4、为先进模范和广大职工群众提供多样化服务。走访慰问先进模范,通过上门服务、保健义诊、座谈联谊等方式体现组织的关怀;依托爱心超市等平台,联合社会力量,为广大职工会员提供优质家政、婚介、养老等生活服务;推动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督促企业加强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特殊工种岗位的劳动保护,促进实现体面劳动。
三、活动原则和对象
(一)活动原则
1、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镇街总工会、园区工会主要救助所属区域内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
2、有困难职工的机关事业及企业要自行组织救助。
(二)活动对象:主要对象是全县困难职工和农民工。
上述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适当的资金救助。
1、纳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
2、未纳入困难职工档案,但确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突发或偶然因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3、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
4、家庭特别困难已经纳入长效帮扶的特困职工。
四、活动程序
1、职工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工会核实签署意见,报县总工会审核;
2、各级工会在接到申请材料7日内对申请对象的家庭困难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3、县总工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研究确定人员名单;
4、春节前集中将救助金打入被救助对象银行卡。
职工须提交的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因病致贫职工必须提供病历及复印件,下岗职工必须提供下岗职工证明及复印件,伤残职工必须提供伤残证明及复印件,劳动模范需提供劳模证件及复印件,低保户必须提供低保证及复印件,并填写困难职工档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县总工会将举办201x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启动仪式。同时,检查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情况。
2、加强帮扶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按照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专款专用,实名制发放,确保款物全部用于帮扶困难职工和农民工。
3、加强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及时发现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和帮助困难职工群体的良好氛围。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注意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注重工作实效。
各镇街总工会、各园区工会要及时形成送温暖活动情况专题报告,并于2月上旬报送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