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学习教育活动方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重要指示精神,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根据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的指导意见》(豫纪办发〔2017〕11号)和省高校纪工委、教育厅纪检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自4月中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参加范围为校纪委委员,纪委、监察处工作人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
二、活动目的
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学习教育活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行动。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讲守做”活动,切实解决并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上言行不一、表里不一、始终不一,遵守纪律上无防线、踩红线、破底线,标杆示范上一般化、过得去、标准低等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绝对忠诚、纪律严明、走在前列的执纪铁军,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为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三、活动主题
(一)讲忠诚,就是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绝对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把绝对忠诚铸入思想,刻在灵魂,见之行动。
(二)守纪律,就是强化纪律意识,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的六大纪律,用铁的纪律打造铁一般的队伍。严守新一届省纪委“五个不准”纪律要求,真正将“打铁的人”锤炼成“铁打的人”。
(三)做标杆,就是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做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标杆,做到从政不忘公仆本色,用权不忘群众利益,修身不忘做人之本,齐家不忘良好家风。
四、活动形式
(一)深入学习
围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的主题,在“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确定学习内容,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监督执纪问责的政策规定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以个人自学为主,与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等形式相结合,重在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同时,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和学习感受撰写心得体会,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校纪委将邀请上级领导或知名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辅导报告,解疑释惑,辅助学习。组织优秀廉政戏剧巡演活动,开展廉政集中教育。
在学习的基础上开展讨论交流,纪委委员要带头参加,在全校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学习讨论共同提高的新高潮。
(二)查摆问题
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开门纳谏,广泛征求师生对学校纪委、监察处及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开展经常性思想交流,深入查找问题。
(三)用好载体
围绕讲忠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开展为党徽增光、为党旗添彩等活动,强化党章意识,永远跟党走;围绕守纪律,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打铁还需自身硬》,用好《典型案例通报》,联系学校及教育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围绕做标杆,组织业务知识测试,开展先进纪检监察干部评选,培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总结提高
对活动进行分析总结,用好活动成果,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不断探索,持续推进,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学习教育活动在学校纪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人人参与,全员覆盖,不留死角。
(二)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形成浓厚氛围。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拓展学习教育成果。
(三)搞好督促检查
学校纪委将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