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2017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2017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雅安反馈《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意见》、《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干部人事管理有关工作自查和整改的通知》(雅组通〔2017〕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开展干部人事管理有关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梳理出全县借调人员共29人,其中按程序办理借调手续且借调期限未满人员12名,按程序办理借调手续但借调期满后未退回原单位人员17名。办理调动(调任)手续,但未及时在编制部门进行实名制登记13名,从参公单位调到七类机关但未及时办理人员身份登记5名。
此外,我县及时废止了本县出台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政策,严令禁止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的出现,不存在不按规定配备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情况。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在第一时间向县委汇报,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我县干部人事管理有关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精心筹划准备,切实保证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明确范围,狠抓核查工作。紧紧围绕省市自查整改要求,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统计核实借调(借用)人员等有关情况的通知》,本着实事求是、不回避、不瞒报的原则,及时对全县借调人员情况,调动(调任)后不及时下编,不转工资和档案关系,不及时办理人员身份登记等情况进行逐一统计清查;对超职数配备干部、土政策等情况进行了再清理,并采取走访抽查的形式对部分单位进行了核查,确保干部人事管理核查数据更加真实、准确、无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全面自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借调期满后未退回原单位人员17名。一是为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确保全县农房建设、城市建设顺利开展,经请示县委同意,借调平小磊、吕静等6名到县重建办,卿欣同志到农村重建指挥部,杨婷同志到城市重建指挥部,借调古雪梅同志到灾后重建资金办;二是由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工作开展需要,借调田小强、田晶2位同志到县委群教办;三是为支持全县重点项目锅浪跷电站建设,借调黄宣诚、刘冀等6位同志到县扶贫移民局。由于工作需要,以上同志借调到期后未按时退回原单位。2.办理调动(调任)手续,但未及时在编制部门进行实名制登记13名。其中涉及民政局福利院高明忠、黄林等13名同志,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中,民政局没有足够编制,故分散占用乡镇编制。3.从参公单位调到七类机关但未及时办理人员身份登记5名。主要涉及从参公单位调任机关单位的高啸、高成旭、任开腹、贾艳峰、刘翼5位同志。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我县将认真开展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借调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借调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单位采取核减编制、招考限制、考核减分等惩罚措施,防止出现借调人员过多、过滥的情况;二是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单位)一把手通气会,明确整改时限,对借调期满后未退回原单位人员进行再审核,确实需要继续借调的要完善借调手续,非必须的借调人员退回原工作单位;三是对办理调动(调任)手续,但未及时在编制部门进行实名登记的人员,尽快在今后的干部人事调整工作中整改消化;四是对从参公单位调到七类机关但未及时办理人员身份登记的人员,采取调任的方式,尽快解决身份登记问题。五是对于超职数配备的2名领导干部,将尽快在今后的干部调整工作中合理调配,并严格把关,确保不再出现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2017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科技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综合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科技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武玉山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实施方案》精神。会后,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和本单位三定规定方案、《机构编制管理证》、工资表、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对单位机构编制、人员、领导职数、编外用人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在单位公示栏内将自查情况进行了公示。
二、机构编制与人员情况
㈠机构情况
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为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农村牧区与社会发展股、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股、知识产权股四个机构。经自查,我局现内设机构数量完全符合规定要求,无擅自提高机构规格,无擅自增设、变更机构等情况,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分工明确,机构运行良好。
㈡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编制1名。经自查,我局现有行政人员10名、工勤人员2名、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科技特派员)17名,行政超编制4名、工勤超编制1名、事业超编制17名。
㈢领导职数情况
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我局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无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高配领导干部情况。
㈣在编不在岗或在岗不在编等人岗分离情况
经对照工资表、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进行自查,我局10名行政人员、2名工勤人员以及17名聘用的科技特派员均在岗工作,没有在编不在岗或在岗不在编等人岗分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