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推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林区人民政府、林区教育局对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中心学校校长、教学点负责人、班级班主任、学生寝室管理员、食堂负责人、校园超市经营者是学校安全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人,对在本校、本班、寝室、食堂、小卖部活动的学生的安全教育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局、中心学校关于安全教育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校、班、寝室、食堂、小卖部的安全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每月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保存好检查整改工作记录。
2、认真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搞好“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增强学生在人身、财产、饮食卫生、放火、防盗、防水、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意识。
3、各校(班)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组织纪律教育,防止因学生违纪违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各校(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认真履行职责。
5、各班组织学生参加的一切外出活动和大型集体校外活动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方案,并报请中心学校批准后方可。否则,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6、各校(班)在校内组织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晚会以及各项竞赛活动,也比促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各校(班)要认真抓好思想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对校(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学生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思想要及时加强教育。
8、各寝室管理员要严格按管理制度加强对住宿生的管理,并定期检查各项项设施的安全性,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9、各食堂负责人要切实做好卫生工作,确保炊具、餐具的清洁卫生以及个人卫生,确保所出售的食物合乎卫生标准,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0、各小卖部责任人要确保所售货物质量。不得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物给学生,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1、各校(班)发生的安全事故,要以书面的形式向中心学校及时报告并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工作;若无安全事故发生,也要实行“零”报告制。
神农架林区阳日中心学校 代表签字:
学校班级 代表签字:
XX年10月25日
学校私家车安全责任书范文二为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的管理目标,依据学校工作分工和安全管理安排意见,特制定并签订各个教育教学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全体教师要依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之规定,依法施教、教书育人、安全健康育人、规范认真地完成好学校分配的领导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全面细致地抓好岗位安全管理工作。
二、学校领导分管工作实行领导分工岗位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学校领导要依据各自的职位分工,认真负责地组织抓好各自的分管工作,确保分管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班级安全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班主任要严格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全面组织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纪律教育、卫生食宿管理、蛋奶领发管理以及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班级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科任教师要依据学校的课表安排实行课堂安全管理科任教师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任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规定,认真规范地组织好课堂教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确保课堂教学秩序良好、课堂教学岗位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五、科室工作人员要依据科室工作职责,实行科室分管工作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室人员要认真坚守科室工作岗位,按时抓好分管工作的检查、巡查、统计、考核等,确保管理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六、安全值日工作实行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护校人员要依据护校工作职责实行护校岗位工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七、全体领导和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恪尽职守、认真工作,要以主人翁的政治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教职员工首问首办制。若遇校园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理或报告学校领导处理,凡因突发事件回避或隐瞒不报而酿成事故者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门卫、保安工作岗位责任书另签。
八、以上各岗位工作人员,凡因工作失职、空岗、工作不负责任等而造成相应失误或安全事故者,均由岗位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全体教师必须恪守教师职责要求,依法规范施教,不得违规工作,凡今后因教师本人体罚学生,教育方法不当,或处理邻里、家庭关系不和而造成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或酿成相应事故者均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民事、刑事责任)。
教师往返校园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凡属公差一律乘坐公共汽车,不得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拖车等,学校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否则造成交通事故者责任自负。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校长与职位领导和科室教师等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名): 职位领导(签名):
教 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