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小学、中学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我市创建森林城市的成果,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请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2018年义务植树活动,并于4月底前全面完成绿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建立春季植树领导小组,以“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主旨,精心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栏、手抄报、广播等形式加强对师生进行城市绿化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同时,通过积极开展“3·12植树节”活动,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春季绿化植树活动,把义务植树作为精神文明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二、把好绿化方向。绿化方向主要以开展植树活动为主,各校按实际情况做好补种、维护、新增和优化工作,绿化时做到乔、灌、花、草有机搭配,造型丰富,保证校园四季长青,使校园绿化更具园林性、景观性和教育性。在做好自筹经费的工作同时,通过认捐纪念树、毕业生纪念林、友谊林、校友荣誉林等广泛发动的方式,扩大校内绿化规模,提升绿化层次。
三、强化后续管护。各学校要与专业育林场所专业人员联系沟通,争取技术指导,保证植树成活率达90%以上,使春季植树活动真正有成效。
四、加强督查落实。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春季植树活动,细化校园绿化方案,统筹绿化植树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教育局将成立督查小组,对各学校春季植树活动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各校应设立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绿化植树资金落到实处。
五、及时报送材料。各学校要做好春季植树活动的计划和总结工作,3月28日前将《2018年xx市中小学校绿化报送表》(附件1)、活动计划总结及活动照片2张电邮至体卫艺股。(体卫艺股邮箱: )
xx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