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市局“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环境的形成。市局决定结合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安排,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继续组织开展法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新要求,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按照市局“七五”普法规划工作部署,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法规宣活动,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时间安排
2018年3月为“315”法规宣传月。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宣传宪法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增强依法履职理念。广泛学习宣传《宪法》,以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论述。通过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推动树立依法行政,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二)学习宣传工商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守法经营、依法维权宣传。广泛宣传工商和市场监管法规,重点宣传新修订的《公司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以法律大讲堂、典型案例、微信公众号、橱窗、普法书籍等为载体,综合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传播优势,增强法治宣传生动性。让经营者诚信守法、依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得到提高,形成共建法治社会的共识。
(三)坚持法律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广泛宣传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人物和法治故事、依法受理投诉先进典型,配合市局“3.15”宣传活动评选10大消费维权案例。引导工商干部从先进典型和事迹中汲取先进思想精华,学习工作经验和做法,提升普法宣传和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单位要高度认识“315”法规宣传月活动重要性,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年度计划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单位法制机构认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要积极配合。
(二)创新方法,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宣传栏、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宣传工具等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气氛。同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
(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单位要在“315”法规宣传月活动后,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附电子版)联通宣传活动照片原件(各单位最少3张)于4月6日前报市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