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们:
大家好!
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感恩的心,其实,我不是很愿意说这个词的,我觉得这个词很矫情,为何觉得矫情呢?因为我觉得,有些人、有些事说出来了就变了味,一变了味,大家就不会对它感兴趣,就会觉得它矫情,不屑一顾。所以我今天站在这儿,感到很为难的。没办法,如果可以,大家就矫情地听我在这儿扯淡吧。
杨思龙同志给我发来的短信里说到感恩父母、学校、社会等等,告诉我最好挑好的方面谈。的确,父母、学校、社会,我们是得感恩,可我却无法拿出多少正面例子去谈,也许正面例子不少,但也无非是某中学某有志青年帮他劳累一天的老爸或者老妈洗脚、某集团董事回馈母校捐款十万块钱、某公司捐希望工程多少多少万,然后是他们拿着写上钱数的纸板互相握手的照片等等。我当然承认这是感恩,我也觉得不得不承认,因为做到这些已经很难,可能,或许,连我自己都做不到,所以我没资格去评判。但我看见那么多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案件、听到那么多社会上反面的事,的确很是气愤。
我不知道大家是否是独生子女,我是家里的独生子,我妈常常看电视,一看见那些子女为争夺财产而对父母不闻不问的事件,就对我说∶哎呀,我就这么你一个儿子,我老的时候,你要是不养我,还有谁管我?我每次都回答说∶妈,没人跟我争财产。因为我没有兄弟姐妹啊。我的意思大家也应该明白,我这人说话就是喜欢拐弯抹角的。我不是说有兄弟姐妹就应该争夺财产或是抛弃父母的。我曾经看过很多,但我就是不明白,为何会出现家里四兄弟,大哥管春天、二哥管夏天、三弟管秋天、四弟管冬天这种用书面约定的这种情况,随后,如果,比如二哥由于某某原因不管父母了,其他儿子也不会伸手,问他们为何不管,他们便亮出那张协议书。
我对这种情况的出现感觉非常不理解,赡养老人不是每个儿女争着做的吗?竟然为了利益想出这样一些招数——有人说,中国人非常聪明,就是聪明都用在了这种地方。好了,这样的事一报导,就可能会有法律的干涉,或者,在报导的一开始,老人就已经将儿女告上法庭。其实,我觉得,有些事,如果只能用法律解决,只能说是一种悲哀。人人都说,孝是传统美德,孝是法律里面的义务,我从某种意义上表示反对,因为把孝放在这些美德、义务等等的位置实在已经降低了孝的内涵。羊羔跪母、乌鸦反哺我就不说了,我只想表达一种想法,我想说孝不应该是人人挂在嘴边的美德、义务,而应该是人或者动物的一种本能、一种属性,没有孝,便没有这种属性,没有这种属性,便不能称之为人或者可以称之为你们口中的禽兽不如。但是,一个人,可以没有美德的,也可以不承担义务。
对于学校的感恩我说不好,丽人湖边正在建的那不知什么时候建好的大楼应该是一方面的例子,另外一方面,我们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感恩自己的老师、同学。并且我也听我曾经的语文老师说过一句他借用的话,他说∶学校是什么,就是在你嘴里骂了千万遍却不许别人嘲笑一句的一方土壤。所以,对于感恩学校就说这些,大家都明白的。
感恩社会,我也不准备讲很多。法律里面要求我们做一个好公民,懂得自己可以干什么、应该干什么、必须干什么,这不难,也不简单。我想大家最低最低的标准应该是不危害社会吧,我觉得,只要不危害社会,就已经对社会有了贡献、感恩了社会。因为这个感恩社会太宽泛,我也只能宽泛地谈,感恩社会就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