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20xx年12月18日双方签订了《生活污水治理协议书》,2#、3#、4#楼三个80m3的化粪池已施工完毕。因房屋施工因素影响,剩下1#楼的一个100m3的化粪池未施工,由于1#楼原设计的100m3的化粪池容易偏小,需另增加一个100m3的化粪池。化粪池顶部需考虑停车,顶部由预制板改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具体见图纸)。因考虑各种价格因素影响,双方协商在原协议的基础上补充协议如下:
一、污水处理池定址,由甲方确定,但必须满足该污水治理的技术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凡牵涉到地界、地面、地下设施等问题,由甲方负责直接协调解决。甲方提供水、电。
二、乙方提供一份正规施工图纸给甲方备案作为施工及验收依据,必须严格按照专利技术和设计图要求施工,确保质量,保证污水处理工程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COD<100mg/L,BOD<30mg/L,SS<30mg/L,并为甲方办理排污许可证及相关手续。
三、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施工中若发生安全问题和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兼顾和处理好与其他施工队的关系。
五、二个化粪池工期为二十天。每超过计划工期一天罚款200元。开工和竣工时间:20xx年9月11日至20xx年10月1日。
六、二个化粪池的总造价费用为柒万贰仟元整。
七、化粪池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结算付款。
八、工程交付使用后,甲方使用人员不得将不易化解的尼龙、塑料、泡沫卫生巾等其他硬件进入池内,以防堵塞。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