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1、把服务型政府视为政府工作的宗旨,寓管理于服务中。
2、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把公路沿线林相林貌改善做为突破口中,完成封山育林5万亩,人工造林1万亩。
4、狠抓集镇功能完善,提高居民素质,全民共创文明城镇,将高湖集镇打造成为精品集镇、明星集镇。
5、按照教育“三个面向”的要求,以建设教育强镇为目标,全面推进素质体育。
6、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体系,合作医疗和医疗保险试点,并逐步在全镇推行。
7、把诚信作为立镇之基,净化社会风气,在全社会形成政府诚信、企业守信、人人讲信的信誉环境。
8、坚持为人民服务,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恢复影剧院,成立艺术团;壮大诗词队伍,提高舞龙水平。
9、争取国家项目投入,新建三至五座跨河大桥;新建两座山塘水库;合理开采沙、石,有效推进河道疏通。
服务内容
1、党政办:来信来访接待,开具证明信、介绍信。
2、林业办:调解山林纠纷。
3、计生办: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咨询,免费发放各种避孕药具。
4、民政所:灾情统计及救灾款物发放;城乡低保和大病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对象调查摸底及资金发放。
5、农医所:审核参合资格发放合作医疗证及参合农民档案的收集、整理、上报;收缴参合农民自缴资金;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报销的审核,并报县复审。
6、劳保所: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登记;负责承办本辖区的社会保险业务;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咨询活动。
7、国土所:农民建房用地规划、勘察、发证;土地纠纷调解;提供农民建房住宅图样;文明村庄规划、编制、实施。
8、农业办:农业新技术推广,沼气工程的实施,农业生产过程中全程服务,农业水利设施的改造和维护。
9、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咨询和援助。
10、卫生院:防疫,医疗护理,妇幼保健。
11、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一次性核定,随用随贷,全额控制,周转使用;文明信用户。
12、财政所: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粮食直补发放,亚行。
13、派出所:办理户口,办理居民身份证,办理边境证,办理暂住证,办理租赁房屋安全合格证。
14、粮管所:坚决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坚持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随到随收;坚持粮食收购现金结算;坚持公平交易,使用标准衡器。
15、供电所:每月5日抄表,当月13-25日收取电费;安装电表,室内线路安装,修理室内外线路。
16、动物防疫检疫站:家禽家畜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注射工作,疫病防控工作,组织落实母猪补贴和保险入户登记核实工作。
服务对象
全镇人民群众
服务承诺
1、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群众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要履行以下职责,①遇有群众当场提出问题时,要认真听取群众提出问题的内容和来意;②如果群众的问题或要办理的事宜属自己工作范围内,应当场解答,需要办理的事宜应立即办理;③如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但又清楚的事项,能答复的必须明确答复或负责指引或带到有关站所办理。
2、实行限时办结制:对群众来办理的事项,由有关站所及时受理,并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完成(一般1—10天内办理完),未按时完成或办结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给予惩办。
3、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群众要求办理的事宜,在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过错行为追究有关承办人和责任人的过错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责成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