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确保储运中心20XX年,以科学、严谨、实效的安全管理体制为载体,紧密结合“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主导思想,以创建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为依托,保障中心物资仓储、保管、发放、配送等主要生产工作任务全面顺利完成。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储运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全年实现中心一般人身伤亡事故、一般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千人轻伤率控制在2.7‰以下;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率100%;
重大危险源点、二级以上风险管控率100%;
隐患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中心安委会要结合新的安全生产实际需求,以完善责任制度管理和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为基础,对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设备、物管、废旧物资负责人和各基层负责人在各自职责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进行深入夯实。并要求做到责任具体、分工清晰,主体明确、责权统一,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储运中心20XX年经济承包责任制中,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点线性、网络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继续实行各级管理干部安全生产包干责任制,即: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具体主管工作性质,分别承包各作业区、科室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区及科室(下辖生产区)主管人员承包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2、切实履行储运中心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中心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监管职能,明确行政执行程序及中心安委会成员职责,并严格把关中心安委会成员资质审核。每月中心将继续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切实把握储运中心安全管理发展方向及解决中心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及意见,真正实现安全管理严谨实效。
3、中心将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管理资质认定,由公司、中心定期进行培训审核。同时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人员任用、考评等管理制度,确保储运中心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以质促优”良性发展。
4、中心继续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补充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检维修施工管理、危险源管理、特种作业管理、危险品存储使用管理、电气管理、危险介质作业使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管理、相关方管理、外用工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救援、安全分析预警与事故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职业卫生管理等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并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更新和生产需要,及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岗位技术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完善。
(二)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设
1、继续深入强化班组安全建设。要求中心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和调动班组长“军中之父”的作用,保证其带领班组有效完成各项安全工作及活动;班组每名员工应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实现“制度落实达标、环境安全达标、设备完好达标、操作程序达标”,依靠“以人为本”为发展思想,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奠定基础。
2、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中心安委会要监督完善各级监督检查责任,采取日常与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以及作业现场的整体受控状态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监督检查必须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层层检查、层层落实”的原则,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内容、检查形式以及检查重点,严肃认真实施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形成台账;在此基础上,各级安全机构定期召开具有针对性的专项会议,统计基础数据,分析研究安全管控状态,采取针对性对策,推动储运中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走向标准化、规范化。
(3)中心所属各生产单位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危险程度较高、易发生事故的生产工艺环节的监督检查,要以化学危险品储存运输、仓储物资消防管理、起重作业、物资车辆配送等为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实施动态跟踪、闭环管理。
3、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1)中心各级安全机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并识别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设施以及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并进行科学评估,着重强化对作业人员行为危险因素辨识及有效控制。
(2)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设施前,中心相关安全机构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预防措施,新建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规范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1)中心各安全机构严格按公司“四级培训”制度对新进、转岗、复岗员工(含临时用工人员)等上岗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合格上岗。
(2)严格按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中心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对未取得上岗资质的人员坚决予以转岗处理。
(3)加强相关方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对从事储运中心生产活动的相关方人员,要按公司规定纳入储运中心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范围,开展入厂安全教育;临时进驻生产作业场所进行技术服务、施工检修、参观访问等相关方单位人员,其所在中心相关安全机构要对其进行危险告知义务,同时实施安全交底和安全监护。
5、规范事故管理
(1)中心安委会要深入完善中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明确报告、调查、处理程序及具体要求。发生事故后,中心各级安全机构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严格开展事故调查,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中心安委会及各级安全机构应针对发生的微伤、轻伤事故切实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明确防范措施和整改要求,保证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完整的文字、影像资料档案。
(3)中心安委会应建立事故警示制度,及时通报同行业、公司、中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开展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的能力。要结合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针对性地辨识岗位事故隐患和风险,及时制定安全措施,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化作业卡,改善现场安全设施,改进管理不足。
6、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同时做好中心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工作及与公司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障新改建项目顺利投产使用。
7、切实开展中心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工作,对职业危害工作场所(粉尘、危化品等场所)中心主管安全部门要制定计划协调公司进行定期监测检测,同时建立人员岗前体检制度,杜绝因身体不适本岗位员工上岗作业,并着重加强员工劳保用品、现场防护设施管理。
(三)稳步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1、根据中心安委会主任陶然同志的重要工作指示,结合公司标准化建设总体推进计划,中心安委会将重新调整原定建设推进计划、细化步骤,以“步步为营”的工作思想,扎实的用三到五年时间完成储运中心标准化工作建设目标。
2、以标准化建设为把手,坚持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稳步创建工作,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储运中心各级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岗位作业标准,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条件、制度执行和人员素质等方面逐项改进,持续改进和提升我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到管理职责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最终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全面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四)促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紧密与国际安全管理接轨
1、中心继续全面深入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工作,真正实现“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机制,强调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全方位控制,切实提高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等管理要素,结合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深入执行公司体系运行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保障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有效运行。
(五)加强作业过程管理,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1、中心各基层作业单位必须严格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工作。要根据每次生产作业特点,全面认真的对此次作业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作业前风险分析的内容要涵盖作业过程的步骤、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作业环境的特点以及作业人员的情况等。并将分析结果及预防措施如实传达每名参与作业人员。形成良好的作业前准备程序工作。
2、各基层作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中心将根据集团公司危险作业相关规定,进一步根据中心实际完善各类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并加以严格监管,保障各类危险作业安全可靠。
3、中心现存四类危险作业基本要求
(1)凡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按程序办理动火审批,取得作业许可证;必须对作业对象和环境进行危害分析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经现场检查和确认后,方可作业。
(2)进入全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下受限空间和地上受限空间等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防护、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机械设备安全可靠,配足个体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等。
(3)从事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在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具;移动式电器具要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4、重点强化交叉作业管理。在正常生产与检维修或建设施工之间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中心受工单位要协调中心安全部门全面负责检维修和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检维修或建设施工承担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同时中心受工单位必须上报中心安全部门与外来承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由中心安全部门及相关部门(设备等)和承工单位共同制定审批检维修或施工方案。
5、中心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严肃规范相关方管理
(1)由中心安全部门对相关方进行资质审查,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方一律停止其作业。同时要求相关方人员按公司规定接受公司、中心、受工单位的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后方可作业;
(2)做好对相关方安全交底工作,由中心安全部门监督指导受工单位制定“零遗漏”安全交底材料交与相关方,并且审核相关方相应措施方案。
(3)由中心安全部门及相关部门对相关方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并指派专人对相关方的作业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的安全责任。
(六)着重中心重点区域及关键部位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存储管理(西部油库、东、西加油站、大油库、药品库等)、检维修作业、起重作业、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等隐患排查整治。中心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和监控等制度,做好事故隐患整改效果复核确认工作。
2、加强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管理。中心各级安全机构建立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管理登记表和检查台账,健全检查、维护、检修及其评价、管理机制,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附件、气体在线监测系统等各类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完善、有效,切实将作业场所各类危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3、加强危险源监控管理。要中心所属辖区存在的各类危险源实行A、B、C三级管理。对于西部油库重大危险源要按公司规定完善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七)根据实际完善值班制度,强化应急管理及处置能力
1、中心安委会要针对储运中心实际,继续完善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急队伍值班制度,加强特殊时段现场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中心各级安全机构应深入健全应急组织和专(兼)职应急队伍,明确职责,力争与周边有能力的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和应急协议,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依据对安全生产风险的评估结果,配置与抵御安全生产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装备、物资,做好应急装备、物资的日常管理维护,满足应急的需要。
4、按国家《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切实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环节的管理,要做好基层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完善要应针对岗位生产、设备及其次生灾害事故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报警报告、生产处理、灾害扑救程序,切实做到一事一案或一岗一案。
(八)强化消防防范措施,有力遏制火灾事故
1、深化储运中心消防设施建设,中心安委会应严格把关落实建设项目(如西部油库三项改造项目等)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工作并同时做好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室内灭火器、墙壁消火栓等)及现场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2、以西部油库为一类重点,其它易燃易爆仓储库区为二类重点,一般物资仓储库区为三类重点。扎实开展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杜绝死角与盲点。同时必须确保其各项防火管理及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心现实消防管理需求。
3、继续深入落实省市“防火墙”系列工程阶段性任务,切实履行“单位全面负责”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提高“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九)继续以安全文化建设为基石,全面提高全员安全素养
1、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举办各类安全文化活动及通过“宣传栏”、“板报”、“横幅标语”、“储运通讯”等宣传平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前沿阵地”班组开展好班前会及周五活动,用以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贯彻落实到底工作。同时储运中心继续积极参与北营公司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评比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带动全中心的安全文化建设,把安全文化建设融入到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形成全体员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2、储运中心各级党组织、工会、共青团齐抓共管,动员广大员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群防群治;同时着重加强对作业长、综合员、班组长等基层管理人员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再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杜绝“轻安全、重生产”的思想,制止“违章指挥,忽视安全”的行为,确保安全管理纵向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