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组织生产。
二、严格产品生产原辅材料管理,建立产品生产、销售台账,建立添加剂和加工助剂进货、验收、使用制度,每批添加剂进厂保证有供应商、生产商的资质和相关检验报告,使用记录完备,确保可追溯。绝不使用违禁添加剂、非食品添加物质生产加工产品。
三、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确定的范围组织生产,不超范围生产产品。
四、不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加工和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生产葡萄酒产品。
五、标签标识符合GB 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和GB 7718—2004《原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六、严格出厂检验,确保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完整齐全,产品销售提供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
七、持续保持和维护生产许可证发证要求的生产必备条件。
八、原酒销售提供生产商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原酒进厂保证有原酒生产商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索要有资质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和验收台账记录。进口原酒提供海关、商检相关证明。
九、如发现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主动提出吊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检查(暗访),并主动配合工作,拒绝检查(暗访)妨碍执法,主动提出吊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十一、严格按照《商标法》自觉规范使用自己企业的注册商标,如实把注册商标在使用上放在显著位置,不得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和知名品牌的包装、装潢。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不得虚假标注和宣传。
十二、在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的使用上如实标明厂名厂址。
十三、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由专管员如实规范地填写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
十四、以上条款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自愿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