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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文明旅游倡议书篇一
游客朋友们:
践行文明旅游,是每个游客应尽的义务。我们在尽情享受美景的时候,请千万不要忘记文明旅游。因为,我们的美好言行,也是这美丽风景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遵守法规秩序、讲究卫生礼仪、爱护环境设施,这些都是公民行为的基本规范,在本地是如此,去外地也应该如此。为促进我县旅游业蓬勃发展,提高市民旅游文明素质,在此,我们发出文明旅游倡议:我们应当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以礼待人,健康娱乐,文明旅游。
我们应当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尊重其他国家、其他地区、其他民族、其他宗教的文化习俗,避免因文化差异而导致的“不文明”行为,防止个人行为给国家和城市形象带来损害,展现我们礼仪之邦应有的风采。
我们应当自觉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出行、文明游览,主动提醒和制止他人在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
全县出游的市民们,让我们共同携手提升旅游文明素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塑造庄浪文明旅游的.新形象!
景区文明旅游倡议书篇二
亲爱的市民朋友和旅游从业者: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美丽濮阳的良好形象,增强文明出游意识,提升文明旅游素质,是旅游从业者和全体市民共同的责任。濮阳是全国文明城市,也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需要有文明旅游。在“中秋佳节”和“十一”黄金周到来之际,我们向全体市民朋友和旅游从业者发出如下倡议:
旅游消费者要知礼守礼,文明游览文明守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每位旅游消费者要从自身做起,遵守法规,恪守公德,讲究礼仪,爱护环境,文明游览。
要尊重旅游地的文化习俗,注意言谈举止,摒弃不良习惯;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互相礼让,不随意插队;要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不得乱涂滥画,不攀爬文物古迹,不乱扔垃圾;要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以文明的言行举止展示自身良好的文明素养,为美丽濮阳增光添彩,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
旅游从业者要履职尽责,诚信规范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遵守《旅游法》,坚持依法诚信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勇于担当社会责任;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遵循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尊重消费者权利;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广文明礼仪知识;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要广泛开展微笑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传播者。
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共树新风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需要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共同营造。
要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树立文明旅游风尚,推动全民旅游素质的提升;要在社会各界中大力褒扬文明旅游的先进典型,对不文明陋习说不;要强化旅游消费监督力度,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推动者。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塑造讲文明、重礼仪,树形象、筑诚信,热情友爱、安全有序的人文旅游环境,把文明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因为我们都是濮阳形象的代言人!
景区文明旅游倡议书篇三
亲爱的游客朋友们:
惠州西湖是惠州城市亮丽的名片、文明的窗口,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爱护。创建文明和谐的游览环境,让文明成为每一位游客的自觉行动,展示西湖的美好旅游形象,是你我共同的责任。当前,惠州西湖已进入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冲刺阶段,特向广大市民、游客倡议如下:
一、树立知礼向善的文明意识。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文明行为规范,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景区管理规定,重礼仪、知荣辱,谦恭有礼,争当知礼向善公民,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
二、践行以礼待人的文明礼仪。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注重个人形象,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使用文明用语,不讲粗言秽语;不喧哗吵闹,不恶语伤人,不打架斗殴。
三、塑造爱惜景区的文明形象。尊重劳动建设成果,珍惜水电资源;主动保护景区的文物古迹,不损坏公共设施;不乱贴乱挂,不乱涂乱画;不踩踏草坪绿地,不折枝摘花取果,不攀爬雕像树木。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乱丢垃圾、不随地便溺;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携带宠物进入景区。
四、自觉维护景区的游览秩序。遵守景区各项规定,听从景区服务管理人员指引,文明游览,耐心排队购票乘坐电瓶车或游船,不推搡拥堵;驾驶机动车进入景区停车场时注意人车互让,不逆向穿行,不乱停乱放;坚决不在景区内游泳戏水、垂钓网鱼。
五、共同保障景区的游览安全。遵守景区安全管理规定,穿着救生衣游船,佩戴安全护具骑行并按照划定线路观光,在危险路段及下坡路段下车步行,不占道或逆行;按照景区划定线路各行其道。
美景供人欣赏,美德让人敬仰,文明旅游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人人争当惠州旅游形象代言人,全力以赴,共同推动5a级景区创建工作,为惠州西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贡献力量,为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谱写辉煌的新篇章!
景区文明旅游倡议书篇四
全体干警及家属:
春天将至,万象更新。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树立文明旅游新风尚,弘扬和谐文明新风,展示文明义马法院形象,特倡议如下:
一、文明出游。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恪守公德、讲究礼仪、爱护环境、文明游览,自觉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珍惜文物古迹、爱护公共设施,就餐时积极践行“光盘行动”。
二、理性出游。干警及家属外出旅行前,要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和景区客流等情况,理性安排出行计划,合理选择旅游线路。在旅游消费时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或电子合同。切勿轻信免费旅游、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旅游产品,避免掉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
三、安全出游。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前往不具备开放接待游客条件的区域,不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野炊。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所有交通参与者要守法遵规、注意礼让,驾驶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占用应急车道、不车窗抛物、不乱停乱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遵守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
四、示范带动。全体干警及家属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做文明旅游、文明出行的宣传员、志愿者、践行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引领全社会自觉做到文明旅游、文明出行。
人人文明、法院文明。让我们携手同行,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践文明行为、共树文明风尚、共展文明形象、共建文明法院。
景区文明旅游倡议书篇五
为了贯彻国家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倡导景区文明旅游新风尚,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景区分会携全体会员郑重承诺:
充分利用全国各宗教名山名寺、名胜古迹和宗教旅游景区的知名优势,发挥全国宗教旅游场所在规范燃香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注重挖掘和弘扬中华民族宗教文化内涵,切实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自身管理,努力成为引领文明旅游的楷模。认真总结规范景区内燃香活动的经验,引领和带动全国旅游景区文明燃香社会风尚,推动全国宗教旅游场所规范燃香活动顺利开展,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宗教旅游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旅游景区长远持续发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积极引导广大游客、进香群众在燃香活动中的文明行为,增强保护资源和环境的自觉性。认真担负起引导游客在旅游活动中保护旅游资源的职责,加强游客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引导游客、进香群众和当地居民明确认识“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是公民应尽义务,树立文明燃香风气,使文明燃香逐步成为公民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争创全国文明旅游景区。
严格执行旅游景区燃香安全规范和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着力抓好燃香产品质量,注重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按照燃香安全与环保标准,规范燃香地点、敬香数量、敬香规格和敬香形式,倡导游客和进香群众选用符合安全、环保的规格要求的香类产品,切实加强燃香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保障旅游安全。
认真维护宗教旅游场所秩序。注重规范重大、大型的宗教活动、节假日、香会期、节庆活动等燃香旺季和高峰时段的旅游秩序。加强燃香活动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违法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旅游景区经营行为和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的规范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在燃香点设置倡导文明和环保的宣传标识、安全警示牌、防火标志和消防指示牌。
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定能为国内外游客创造一个全新的绿色环保旅游环境,为弘扬中华文化、保护生态环境,为中国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景区文明旅游倡议书篇六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出游,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美丽的旅游形象,是广大市民朋友的共同责任。国庆节即将来临,在此,市文明办联合市旅游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每位旅游从业者,应以身作则,做文明旅游的引导者。
各旅行社、领队、导游要遵照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等条例,规范经营,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要搞好礼仪示范和引导,推广文明礼仪知识,对游客进行文明旅游教育,及时提醒和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二、每位出游的市民,应遵德守礼,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
各位游客朋友,要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规范,做到恪守公德,讲究礼仪,在旅游景区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污水。在文物建筑上不乱攀乱踏、乱刻乱画。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习俗,主动提醒、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自觉做文明的'传播者。自驾游的朋友,要做到文明行车,不乱停车、不车窗抛物、不挤占应急通道,自觉做文明的践行者。
三、每位市民朋友,应共同努力,做文明旅游的推动者。构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请广大市民朋友寻找身边的最美游客,记录身边的最美旅游故事,市文明办和市旅游局将开展“最美旅游好故事”评选,期待广大市民朋友记录下最美瞬间和最美故事,并投入到我们的邮箱([emailprotected])。
美景供人欣赏,美德让人敬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提升旅游文明素质,展示文明风采,让文明旅游之花绚丽绽放。
xx市文明办
9月30日
景区文明旅游倡议书篇七
广大游客朋友: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文成的良好形象,增强文明出游意识,提升文明旅游素质,是旅游从业者和全体市民共同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我们倡议:
旅游者要自觉规范在旅游活动中的言行举止,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和公共设施,保护生态环境。时时处处注意自身形象,做好中华文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自觉崇尚文明美德,抵制不良陋习,积极参加体现良好情操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旅游活动,抵制低格调、低品味的旅游项目,杜绝挥霍浪费的旅游消费行为,在旅游活动中,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维护良好的旅游形象,自觉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广大旅游从业人员要积极宣传文明旅游知识,对游客进行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对不文明旅游行为进行提醒、告诫和制止工作。要在做好文明旅游引导者的同时,身体力行地践行文明旅游,以身作则,用自己的文明举止感染和带动旅游者,促进旅游者文明素质的提升。
要抓住宣传贯彻《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广泛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增强民众旅游法制观念,逐步树立文明旅游意识,增强抵制不文明旅游行为的自觉性,推动全民旅游素质的整体提升。
让我们携手提升旅游文明素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塑造文明旅游新形象,共创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景区文明旅游倡议书篇八
广大市民要认真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学习文明礼仪准则,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要识别不文明行为的各种表现,明辨旅游活动中的是非、美丑,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各景区、宾馆等旅游接待行业单位要文明管理、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杜绝粗暴执法、不规范服务等行为;规范经营行为,杜绝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要营造文明旅游的环境,使广大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提升文明素养。
市民在旅游活动中要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乱涂乱刻,拍照摄像遵守景区规定;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不长时间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地风俗习惯。
文明旅游,从我做起!希望全县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市民,无论身在华亭,还是出门远游,时刻把文明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因为我们每一个人的言行举止都是魅力华亭的文明缩影!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景区文明旅游倡议书篇九
(一)创建工作扎实。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重视员工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创建意识强,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做到组织、制度、活动、经费“四落实”。
(二)资源保护完好。有经过科学论证和批准的景区(点)规划,并认真执行,分期建设目标明确;景区内新建和改建的设施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无破坏景观、损坏自然和人文景观的违章建筑,无乱砍树木、捕猎国家保护动物等现象发生。
(三)基础设施完善。景区(点)内供游人游览、休息的设施齐全完好;景区(点)内宾馆、饭店、商业网点等服务设施建设符合要求,配套、完善;供水、供电、通讯、急救等设施能满足需求;各类游艺设施安全可靠并定期检查,应急装置完备有效。
(四)服务管理规范。景区(点)员工言行文明,热情周到,挂牌上岗,服务规范;文明经商,明码标价,货真价实,公平交易,无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商品;经营秩序良好,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强买强卖、坑蒙拐骗、围追游客兜售、流氓滋扰、占卦算命等现象;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与受理投诉体系,投诉处理率达100%,满意率达90%。
(五)环境整洁优美。景区(点)周边环境整洁有序,“门前三包”落实;厕所、垃圾箱等公共卫生设施设置合理,专人管理,及时保洁;绿化工作达标,草木经常修剪:景物造型和谐优美;饮食部门和食品摊点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有关
规章制度
,加强卫生管理,不出售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六)安全秩序良好。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专业人员;各种安全设施、警示标志齐全,安全措施落实,符合有关安全管理标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得力,其人员、装备和设施到位,各类偶发事件处理及时;加强娱乐、服务业的管理,打击黄、赌、毒等社会导恶现象。
凡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参加评选:
(一)领导班子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党政纪处分;
(二)发生严重经济案件或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因人为因素造成严重经济亏损;
(四)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人身及经济损失;
(五)发生严重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六)发生其他上级明文规定的“一票否决”的情况。
四、评选、命名和表彰
(一)肇庆市文明旅游景区(点)是按照明确的创建标准,广泛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两个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经群众评议、社会认可和市文明办、市旅游局严格考核、命名的先进集体,是市级各类景区(点)评比表彰中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二)肇庆市文明旅游景区(点)的评选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
(三)肇庆市文明旅游景区(点)采取自评申报、审查推荐与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在景区(点)对照《肇庆市文明旅游景区(点)考核指标》自查自评达80分以上,即可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办、旅游局申报。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旅游发展局进行推荐。市属景区(点)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初评和推荐工作。市文明办会同市旅游发展局对各县(市)区及有关主管部门推荐的景区(点)进行考核验收,对符合条件者,由市文明办、市旅游发展局进行命名、表彰和奖励。
(四)肇庆市文明旅游景区(点)在非评选年要组织复查,由景区(点)写出复查报告,报各县(市)区文明办、旅游局,市文明办、市旅游发展局会同各县(市)区文明办、旅游局对景区(点)进行复查。经复查凡不符合标准或发现严重问题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荣誉称号。
(五)今后凡申报国家和省的文明旅游景区(点)必须要先获得市的文明景区(点)荣誉称号后,才能向上申报。
2019年青海湖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了实现将青海湖景区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旅游示范景区的目标,提升青海湖景区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生态环境和旅游业健康发展,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联合各旅行社共同发出共建“文明诚信青海湖景区”倡议书:
一、青海湖景区将扎实推进优质规范诚信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二、青海湖景区将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强化对景区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要切实履行对游客诚信服务的承诺,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服务。
三、青海湖景区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景区环境面貌,为游客提供安全、整洁、优美、舒适的旅游环境。
四、青海湖景区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机制,自觉接受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对游客的投诉和举报做到快办、快查、快落实并及时整改,不断提高诚信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各旅行社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导游行为,引导团队和自助游游客服从景区管理,在景区指定的景点、线路上游览,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规范其旅游活动。
六、各旅行社导游要保护游客合法权利和利益,带领游客前往正规景点进行游览活动,劝阻游客不要进入非正规景区而导致利益受损,影响青海湖景区形象、旅行社声誉的事情发生。如属屡犯或造成恶劣影响者,青海湖景区将中断与其签订的各项优惠协议。
七、导游要保证游客在景区的游览项目和时间,正面宣传和引导游客了解青海湖景区旅游资源,做文明游客,爱护生态环境;向游客主动宣传青海湖景区发生的新变化和新成就;积极推介景区新游览项目和新旅游产品线路,共同推动青海湖旅游发展。
青海湖景区是青海省走向世界的一张“金名片”,在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全社会的关爱和呵护,尤其是直接从青海湖受益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更要将维护青海湖的形象和美誉度,提升品牌知名度作为自己的一份责任和义务,为共建“文明诚信青海湖景区”作出一份努力!
让我们共同祝愿青海湖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广大游客及旅游从业者: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是每位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倡导文明旅游,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在首个“中国旅游日”到来之际,我们向广大游客及旅游从业者发出如下倡议:
广大游客应做到: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遵法规、守秩序、讲卫生、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
广大旅游从业者应做到: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
合同
;不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游客,不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不“欺客”不“宰客”;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传播者;及时提醒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尊重旅游目的地文化习俗。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及社会各界朋友们: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好客山东的旅游形象,是全省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在《旅游法》颁布实施之际,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山东省诚信文化促进会特向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及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旅游消费者应遵法守礼,文明旅游。山东是礼仪之邦,文明守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位旅游消费者要从自身做起,遵守法规,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要尊重旅游地的文化习俗,注意言谈举止,摒弃不良习惯;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互相礼让,不随意插队;要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不得乱涂乱画,不攀爬文物古迹,不乱扔垃圾;要自觉遵守《旅游法》等法律法规,以文明的言行举止展示自身良好的文明素养,为“好客山东”旅游品牌增光添彩,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
二、旅游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规范。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遵守《旅游法》,坚持依法诚信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旅游从业者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遵循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尊重消费者权利;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广文明礼仪知识;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要广泛开展微笑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传播者。
三、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共树新风。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需要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共同营造。要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宣传贯彻《旅游法》,增强旅游法制观念,树立文明旅游风尚,推动全民旅游素质的提升;要在社会各界中大力褒扬文明旅游的先进典型,深刻揭露不文明出游的陋习;要强化旅游消费监督力度,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推动者。
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企业及社会各界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塑造讲文明、重礼仪,树形象、筑诚信,热情友爱、安全有序的人文旅游环境,大力展示文明山东、礼仪之邦的风采,为建设“好客山东”做贡献!
景区文明旅游倡议书篇十
全体市民和旅游从业者: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美丽宜昌的良好形象,增强文明出游意识,提升文明旅游素质,是旅游从业者和全体市民共同的责任。
宜昌是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城市需要有文明旅游。
在“十一”黄金周到来之际,我们向旅游从业者和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文明守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每位旅游消费者要从自身做起,遵守法规,恪守公德,讲究礼仪,爱护环境,文明游览。
要尊重旅游地的文化习俗,注意言谈举止,摒弃不良习惯;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互相礼让,不随意插队;要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不得乱涂滥画,不攀爬文物古迹,不乱扔垃圾;要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以文明的言行举止展示自身良好的文明素养,为“爱上宜昌”旅游品牌增光添彩,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
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遵守《旅游法》,坚持依法诚信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勇于担当社会责任;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遵循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尊重消费者权利;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广文明礼仪知识;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要广泛开展微笑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传播者。
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需要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共同营造。
要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宣传贯彻《旅游法》,增强旅游法制观念,树立文明旅游风尚,推动全民旅游素质的提升;要在社会各界中大力褒扬文明旅游的先进典型,对不文明陋习说不;要强化旅游消费监督力度,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推动者。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塑造讲文明、重礼仪,树形象、筑诚信,热情友爱、安全有序的人文旅游环境,把文明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因为我们都是宜昌形象的代言人!
宜昌市文明办共青团
宜昌市委
宜昌市旅游局
20xx年9月29日
景区文明旅游倡议书篇十一
万物复苏、生机盎然!为加快全市乡村旅游发展,宣扬文明旅游,4月9日上午,市旅游局、市文明办和建湖县联合在建湖县登达生态园举办了2015盐城春季乡村旅游季暨全市“文明旅游、你我同行”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来自全市各县(市、区)旅游局、文明办、重点旅行社、媒介代表和100多名游客朋友欢聚一堂,倡导文明旅游,感受“美丽乡村游”。
据悉,围绕“畅游美好江苏感受生态盐城”和“文明旅游、你我同行”主题,此次启动仪式主要包括盐城乡村旅游发展成果展、文明旅游图片展、“文明旅游你我同行”大型签名等。
特色农副产品展销、舞龙、剪纸、杂技、淮剧等传统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等游客参与性、体验性的活动也在现场精彩亮相,吸引了与会嘉宾及广大游客朋友的热情参与和驻足观赏。
活动现场,游客参观农耕农具、垂钓文化长廊、度假木屋、桂花岛、连心桥,体验脚踩水车、观赏洋风车、扳罾捕鱼、游竹艺长廊等,让大家现场体验了四星级乡村旅游点的魅力和乡村游建设成果。
活动现场一派欢声笑语,处处洋溢着喜庆和欢乐。
旅游环境是产业发展的必备要素,为进一步增强公民文明旅游意识,共同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市文明办、市旅游局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了“文明旅游你我同行”主题系列活动,内容包括文明旅游宣传“家家到”活动、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文明旅游“随手拍”活动、中小学生“八礼四仪”体验实践活动、文明旅游“123”推选活动等。
启动仪式现场,旅游行业代表郑重承诺,并宣读文明旅游倡议书,倡导旅游从业人员、旅游消费者及社会公众强化文明旅游意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从业人员文明素质,推动全市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近年来,随着盐城旅游发展快速,新景点、新亮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目前,全市拥有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5家、星级乡村旅游点33家。
其中省四星级乡村旅游点18家。
丰富的旅游资源、精彩的旅游活动和完善旅游设施,使得广大市民旅游热情明显高涨,盐城接待来自长三角的游客及自驾游朋友也显著增多。
为了加快发展旅游产业,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今年,市旅游局联手9个县(市、区)旅游局及重点景区策划了“畅游美好江苏感受生态盐城”2015盐城春季乡村旅游系列活动,主要包括2015中国盐城丹顶鹤国际湿地生态旅游节暨中国海盐文化节、盐城大洋湾樱花节、东台董永七仙女文化节、大丰麋鹿文化旅游季、亭湖枯枝牡丹节、踏青射阳乡村旅游节、建湖登达欢乐乡村旅游节、阜宁金沙湖踏春节、滨海果蔬采摘节、盐都仰徐草莓采摘节、龙冈桃花文化旅游节、响水黄圩风筝节等。
各旅游景区积极策应,推出了乡约恒北国际梨花季、“魅力金沙湖”踏春节、“听鸟鸣湿地观鹤翔蓝天”丹顶鹤旅游节、大纵湖野趣狂欢节、荷兰花海郁金香月等活动。
希望通过这些活动,能够激发全民关注旅游、参与旅游的热情,进一步促进盐城旅游市场繁荣。
景区文明旅游倡议书篇十二
市民旅游,一言一行代表着隆阳的形象,体现着隆阳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文明素质。增强文明出游意识,提升文明旅游素质,是每位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在“十一”国庆节来临之际,我们向所有旅游的公民、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旅游从业者履职尽责、率先垂范。从事旅游业务的所有工作人员(领队、导游等),要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以自身文明言行示范带动游客。
二、广大游客知礼守礼、文明游览。市民旅游不仅体现个人素质,更代表隆阳形象。每位游客都应遵守法律,恪守公德,讲究礼仪,爱护环境,尊重旅游目的地文化习俗,以文明言行举止为自己加分,为隆阳添彩。
三、塑造文明旅游形象,践行价值观。市民在旅游活动中要遵守社会公德,文明出游,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拍照摄像遵守规定,以文明旅游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隆阳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提升旅游文明素质,展示文明隆阳风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隆阳区文明办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