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年初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决心,全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们倡议全市财政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规定,以身作则,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决不替黑恶势力跑腿做事,决不给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决不帮黑恶势力参谋支招,决不为黑恶势力讲情说情,决不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积极检举和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共同扫除社会各类黑恶势力,全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