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县学前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逐年提升,办园条件明显改善,保教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41号),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实现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特制订《冠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具体目标
(一)提高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到2011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到2012年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4%;到2013年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 学前特殊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园率有较大幅度提高。
(二)增加投入,加快幼儿园建设步伐。加强对幼儿园设点布局的管理,纳入本辖区总体规划。加大政府投入,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到2013年底,共新建、改建和扩建幼儿园84处。
1、2011年幼儿园建设目标。全县新建幼儿园12处,即清泉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柳林镇大梨园头幼儿园、北陶镇欧庄幼儿园、桑阿镇吕庄幼儿园、东古城镇田马园幼儿园、梁堂乡李梁堂幼儿园、范寨乡范寨幼儿园、甘官屯乡王二庄幼儿园、烟庄街道办事处赵辛庄幼儿园、万善乡中心幼儿园、城区幼儿园2处;改建幼儿园8处,即柳林镇中心幼儿园、贾镇中心幼儿园、斜店乡中心幼儿园、定远寨乡黎巴嫩幼儿园、辛集乡中心幼儿园、兰沃乡中心幼儿园、店子镇东大幼儿园、商业局联办小学幼儿园;扩建幼儿园13处,即清泉街道办事处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泉街道办事处刘村幼儿园、北陶镇中心幼儿园、清水镇汤村幼儿园、定远寨乡千户营幼儿园、店子镇董当铺幼儿园、店子镇化村幼儿园、店子镇里固幼儿园、店子镇张固幼儿园、万善乡王段幼儿园、冠星幼儿园、实验小学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累计投资2011万元。
2、2012年幼儿园建设目标。全县新建幼儿园7处,即崇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桑阿镇任菜庄幼儿园、梁堂乡安庄幼儿园、烟庄街道办事处后十里铺幼儿园、商业局联办小学幼儿园、城区幼儿园2处;改建幼儿园9处,即柳林镇元造户幼儿园、北陶镇肖城幼儿园、清水镇姚行幼儿园、斜店乡斜店幼儿园、范寨乡沙王庄幼儿园、甘官屯乡张官寨幼儿园、烟庄街道办事处梁辛庄幼儿园、店子镇中心幼儿园、万善乡田平幼儿园;扩建幼儿园7处,即清泉街道办事处代屯幼儿园、贾镇光彩幼儿园、定远寨乡李海子幼儿园、范寨乡西邢庄幼儿园、兰沃乡曲村幼儿园、冠星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累计投资1362万元。
3、 2013年幼儿园建设目标。全县新建幼儿园5处,即崇文街道办事处八里庄幼儿园、贾镇张货营幼儿园、城区幼儿园3处;改建幼儿园9处,即柳林镇乔联幼儿园、柳林镇杨联幼儿园、北陶镇李元幼儿园、东古城镇中心幼儿园、斜店乡南史村幼儿园、范寨乡中心幼儿园、甘官屯乡七姓屯幼儿园、兰沃乡张庄幼儿园、兰沃乡韩路幼儿园;扩建幼儿园14处,即清泉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崇文街道办事处李八里幼儿园、贾镇马庄幼儿园、梁堂乡菜庄幼儿园、定远寨乡定寨幼儿园、辛集乡史庄幼儿园、烟庄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店子镇里固幼儿园、店子镇董当铺幼儿园、店子镇化村幼儿园、万善乡明天幼儿园、清水镇中心幼儿园、冠星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累计投资962万元。
4、做好县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11〕10号)规定,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原则上每5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6~8个班的幼儿园;每10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12~15个班的幼儿园。2011~2013年,建设4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富华苑幼儿园、水韵新城幼儿园、赛雅新型社区幼儿园、金桂园幼儿园),同时,在县城区合理布局建设3处6个班以上规模、符合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要。
5、各类幼儿园园舍建设全部达标。全县各类幼儿园建设要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11〕10号)要求进行。活动室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不低于4平方米(包括绿化面积),基本满足儿童活动需要。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卫生的要求。市级示范园和市级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均要达到6个班以上规模,大、中、小班齐全;村级幼儿园在3个班以上规模,大、中、小班齐全。所有幼儿园班额为标准化幼儿园班额。新建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标准实行三室配套楼房化建设,建设图纸需经县教育局审核。力争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达到省、市级示范园标准。积极推行“两餐一点”全日制办园模式,解决农村家长接送孩子不方便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县教育局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县编委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县发改局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县财政局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县住建局和县国土资源局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县物价局负责《收费许可证》办理,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县公安局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县卫生局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
(二)科学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统筹规划,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一是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建设一所独立的、符合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小学附设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应逐步剥离,独立建园,并合理配置公办幼儿教师。幼儿园服务半径一般控制在1.5公里内,与中小学布局调整、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根据人口、地理、交通等条件,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统一规划。二是制定县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要求。县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竣工后,应无偿移交县教育局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县城区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三是扩大县实验幼儿园办园规模,到2012年底,增加室外活动、绿化、玩沙、玩水场地共计10亩。按省级实验幼儿园师生比(1:6)要求,增加公办幼儿教师57人,力争通过省级实验幼儿园复评验收。
(三)狠抓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1.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县教育局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对符合办园标准的幼儿园进行评估验收,合格者依法颁发《山东省学前教育办园许可证》,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年检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2.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按标准配备园长、教师、安保及其他工作人员,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与指导,完善设施设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掌握本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基本状况,优化新建民办幼儿园布局,积极鼓励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加大引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力度。3.坚持保教结合,提倡科学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制定适合幼儿特点的保教内容和方法,抵制各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商业活动和伪科学行为进入幼儿园;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管理,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建立健全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纠正小学化、学科化、成人化的倾向,保护和培养孩子的创造性、求知欲,寓教育于生活、游戏,加强幼儿园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做好家园共育工作,使幼儿有一个快乐的美好童年。4.开展省、市级示范园创建活动。加强城乡帮扶结对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使学前教育资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科研,培养幼儿教师,加强信息交流,充分发挥省级实验幼儿园、市级示范幼儿园辐射带动作用。
(四)加强师资建设,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素质。1. 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加大专业教师招聘力度,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也可转入学前教育。合理确定师生比,城市师生比按1:10~15,农村师生比按1:15~20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2.加强岗位、学历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水平。县教育局要制订和完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规划,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将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园长、教师培训,严格资格准入、持证上岗制度。3.注重引领,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成长。以幼儿园为主阵地,培训教师的技能技巧、计划记录的撰写、案例分析与反思等。整合县内各园所的优质培训资源,发挥教学能手、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的指导、带动作用,建立促使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选拔出一批优秀教师参加各级骨干教师培训。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督导、检查制度,县政府将定期组织对各类幼儿园的保教和管理水平进行督导检查,对完成情况较好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利的提出通报批评;对不符合整体规划、达不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法予以取缔,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三年规划任务目标,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
1、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分年度计划表
2、公办幼儿园分年度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