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历来注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视纪律检查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组建的中央纪委如何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开展工作,是当时党内外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
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解决了“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使党的纪检工作很快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既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开展纪检工作的方针和基本任务,又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纪律检查职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坚强保证。xx同志指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是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各级纪委要从整体上把握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纪检工作的根本依据。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章还规定了纪委的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违纪案件,受理党员控告申诉,保障党员权利。这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是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纪委的基本职责。
当前,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为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问题,这是党的理论建设的重大课题,但这一研究不应是单纯停留在理论层次中对执政能力的逻辑分析、理论辩析,必须在具体工作中,努力研究工作情况,认真发现工作规律,从而达到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水平。
在执政能力建设中,纪检工作的任务光荣而又艰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指出影响执政能力的问题中,特别强调了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比较严重。《决定》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中明确提出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的要求,这都与纪检工作密切相关。纪检工作面临着双重的任务:提高纪检部门和全体纪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与能力;对各级党的组织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行监督与促进。
一、纪检部门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中自身提高的任务
作为一个组织,往往存在着人员、组织结构、组织活动与工作规则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解决的好,组织的水平与效能就高。
1、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与工作方法的提高
没有正确的工作方法,要完成任务是不可能的。纪检部门的同志,在艰苦的工作条件下担负着繁重的工作,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许多方面都成为表率和榜样。但是从党对纪检工作的高要求来看,特别是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来看,仍然存在着提高的必要。这主要是工作方法的提高。
应当承认,政治立场、思想觉悟与工作方法和能力相比较,前者更加基本,后者是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之上。因为没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高尚的思想觉悟,多么规范和合理的工作方法与能力也是无用武之地的,作为党的工作者,首先是政治立场和思想觉悟。但是,不能由此推论出政治立场和思想觉悟重要,工作方法和能力次要的结论。正确的政治立场是通过做好党赋予的工作来具体表现的,即采取科学方式,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做好纪检工作,正是政治立场的最佳表现。
以信访工作为例,登记制度、交办转办制度、回告制度、审查结案制度、复信制度、综合分析分类统计制度等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方法,有着其具体和特定的规则和要求,要做好信访工作,不但要有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热情,还要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相关的工作方法,才能完成工作要求。我们既要做立场坚定、思想觉悟水平高的政治合格的党的工作者,还要做工作的行家里手。
2、纪检部门工作组织结构的优化
纪检部门的地位与组织结构是既定的,不能任意变通的。但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工作,对工作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和随着工作条件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是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一致的。从工作结构角度看,一般情况下,下一级纪检机关的工作组织结构与上一级纪检机关的结构承“全对口”的样式。从纪检部门整体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看,它与全国的纪检工作是相适应的,但不论从实践经验的角度还是理论分析的层次看,不同地区与不同行业的纪检工作因具体情况的不同,工作组织结构应有所变通。
纪检机关内部各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是需要进行优化研究的另一个方面。在一般情况下,各工作部门之间的协调主要通过工作同志主动相互沟通,工作部门之间缺乏正式规范的协调机制。这一协调工作的好坏,可能会影响到工作成果的好坏甚至成败。从规范与优化的角度看,一个部门的工作应明确到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人、依据什么规范、进行什么工作;同样,当两个部门之间需要进行协调的时候,也应明确到什么样的问题、应由什么部门首先提出、被要求协作的部门、应在什么规定时间内给予回答、什么性质的问题应向分管领导汇报。而这样的要求只有在建立正式的关系与规范的基础上才能得到保证,而不能通过人际关系而达到。
3、纪检工作规则与程序的建立和完善
任何一个组织中的活动,不论是一个岗位,还是一项工作都必须具有明确的规则或工作程序,从工作内容方面规定:做什么,谁做,谁检查评价,在什么时间做,怎样做,依据什么,用什么方法,例外情况如何处理;从工作过程方面规定:工作程序的先后,介入工作部门的先后,请示汇报的先后等等。
当然,建立和完善规则与程序,与应用丰富的经验是不矛盾的,因为一个正确的和完善的规则和程序,正是通过总结实践中的宝贵经验的结果,正是宝贵经验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总之,纪检部门自身建设的加强,直接关系到纪检工作职能是否正确履行,而将自身工作做好,便是为党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贡献。
二、纪检部门履行职能,促进党的各级组织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任务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决定》明确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这即明确了纪检部门在全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纪检部门除继续做好各项工作外,在两个方面应有所侧重。
1、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纪律执行的落实
党纪,是一个政党内部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通过一定的纪律约束全体成员,统一全党行动,增强战斗力。无产阶级政党有着建立在党员自觉服从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它是执行党的路线,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我们党在多年建设中形成了系统的包含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纪律体系,形成纪检部门工作的基本依据。
纪检部门要继续进行纪律工作,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同时,从更高标准特别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出发,纪检部门除继续大力查处违反纪律的情况外,应以更大精力研究,更多的力量工作,对党的纪律执行的程度进行检查。换言之,不单是寻找和发现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如个人不服从组织,少数不服从多数,下级不服从上级的情况)并进行查处,而且是在此同时,对各级组织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程度、水平、效率进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具体地提出检查意见,从而促进甚至保证各级组织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达到迅速、高效、全面执行的良好效果。
2、拓宽纪检宣传口径,将宣传教育的全面性与特殊性结合得更好
当社会上的人民群众讲到纪检工作时,异口同声的是查处了多少大案,挖出了多少腐败分子,这一方面表现了纪检工作的成绩与纪检工作的深入人心,同时也反映了一般人们只对纪检工作的某个方面关注的现实情况;从宣传的角度看,则反映了纪检宣传更多的是廉政与反腐败方面的内容。这种情况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下应有所变化,应将纪检部门的全面工作向社会进行宣传,使人们知道,查处腐败分子,是纪检全面工作的结果,而不是惟一目标,甚至不是最重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