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加“三新”大讨论活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
--参加“三新”大讨论活动学习体会
“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简称“三新”)大讨论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结束了,如何将其贯彻落实到我们的具体行动和实际工作中去,进而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这是当前摆在我们每个司法战线上工作同志的一件重大而又紧迫的课题。认识和落实的好与差,将直接关系着自己能否为司法行政工作做出贡献还是成为包袱的问题;是我们每个同志都必须面对而必须立即做出抉择的问题;也是关系到每个同志丰富思想、充实知识、掌握理论、坚定信念、不断进步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以时不我待的,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责任感、危机感、信心感投入到这场轰轰烈烈的大讨论活动中去,切实使思想上得到新解放,境界上实现新跨越,实力上获取新崛起。
首先,要充分认识“三新”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一是开展“三新”大讨论活动,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荡涤思想上因循守旧,保守不前的需要。尽管解放思想提了好多年了,而且也被历史证明只有思想的大解放,才能带来社会的大发展、大进步,但一具体到某些具体地区、具体领域或者某些人,解放思想的力度和广度就有所折扣和限制,甚至有的还存在着“小脚女人”走路--裹足不前,单纯求稳怕乱,思想上仍残留着本本主义,畏首畏尾,无所适从的残余。此次省委和市委要求开展的“三新”大讨论活动,就是针对思想还不够解放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其目的就是让我们从亦步亦趋,瞻前顾后,按部就班中解放出来,大力发展生产力,大力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彻底荡涤头脑和行为中的惰气、小气、暮气、娇气,增强干事创业的锐气、大气、朝气、志气,共产党员的蓬勃斗志,昂扬锐气和时不再来的紧迫意识,抓住机遇,深入开展大讨论,大创业活动,使思想得到又一次前所未有的解放和升华。
二是开展“三新”大讨论活动,是进一步促进干事创业的需要。就我们许昌而言,叫响“创业在许昌”,打造全省最佳创业基地,既是省委对许昌的要求,也是许昌干事创业的具体诉求。就我们司法行政工作来说,创新工作机制,开创新的局面,赶上标兵,甩掉追兵,继续领跑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则是当前最大的事业。所有这些愿望的实现,都必须依靠解放思想来保证。只有继续不断地解放思想,才能摈弃“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的小农经济意识,才能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挂在心上,为打造好全省创业基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与保障,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三是开展“三新”大讨论活动,是进一步破解社会发展难题的需要。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由于稀缺资源配置的自然缺失和不尽合理,往往会出现发展的“软肋”和“短板”。司法行政工作也是如此。在这方面,容易出现专业的工作重视,社会的责任轻视;条条的要求重视,块块的规定轻视;当前的工作重视,长远的谋划轻视;硬性的工作重视,软件的工作轻视;单纯的业务重视,人文的工作忽视等待。特别是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这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研究、回答和解决的问题。能否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我们思想解放的程度。省委、市委开展的“三新”大讨论活动,为我们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下了“及时雨”,可谓是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一定要借助好这难得的甘霖,依靠大讨论活动推动思想大解放,努力破解社会和工作发展中的瓶颈和难题,为人民谋利益。
其次,要开支脑筋,锐意进取,确实达到大讨论活动要求的效果。一是要潜心学习,在认真研读,武装思想上下功夫。对大讨论活动的思想精髓、时代背景、本质要求、文件资料要认真的学习和研读,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视角、分专题、列课目,有针对性地把它学懂弄通,学深学透。要积极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大会专题辅导,各种问题讨论等,把着重解决好司法行政工作理论和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作为学习和研讨的重点,做到学有方向,有的放矢。二是要查摆问题,在自查自纠,对照检查上下功夫。要把思想观念,科学发展,环境创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深、查细、查透,主动征求群众意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彻彻底底地洗一个“热水澡”。三是整改提高,在对症下药,扎实有效上下功夫。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突出问题,确保不走过场,不图形式。要把自己的弱项找出来,晒一晒,整改成强项,使自己的综合能力和办事水平在整改凉晒中提高。四是持之以恒,在长效机制,保持常态上下功夫。通过此次“三新”大讨论活动,要从自己实际出发,在贫乏的工作中贯穿大讨论活动的精神和成果,制定完善司法行政工作、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和保障等规章制度和措施方法,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长效机制,以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再次,要积极参与,严守规矩,带头完成好“三新”大讨论活动的任务。一是要遵照省委、市委“三个带头”,即领导机关带头,领导干部带头,主要领导干部带头的要求,积极投身于“三新”大讨论活动中去,做到带头学习,带头听课,带头讨论,带头剖析,带头查摆,带头整改,带头提高。二是要严守规矩,做到有事请假,全程参与,不迟到早退,不消极怠工,确保时间、内容、效果、提高“四落实”。三是要善于结合,把大讨论活动与抓好政法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抓好司法系统开展的“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活动结合起来;与确保系统安全稳定结合起来;与提练许昌司法精神表述语结合起来。与抓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与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确保“三新”大讨论活动和其他各种工作多丰收。
最后,要在开展“三新”大讨论活动中,提练好许昌司法行政精神表述语。随着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将“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开放和谐,务实争先”确定为许昌精神,许昌精神就成了全市人民的共同精神品质。我们要大力弘扬许昌精神,把这一继承传统、立足现实、引领未来的共同精神品质发扬光大,使之成为引领我们富民强市伟大实践的强大动力。许昌精神是一个涵盖全市社会的大系统,作为其子系统的司法行政工作,要从围绕中心精神,念好自家的经,办好自己的事,蓄好自家的气,扬好自家的神的入手,精心提练出许昌司法行政工作的“精”、“气”、“神”。一是要突出保障与服务中心精神。许昌精神是全市人民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需要我们共同珍视,大力弘扬。许昌司法行政工作精神要围绕这个大局来做文章。要体现出保障与服务好中心工作。二是要突出创新与和谐。许昌司法行政工作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解放思想,创新工作局面,为许昌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贡献。三是要突出不凡与卓越的追求标准。我们大力弘扬许昌精神,就是要争先创优,这个标准不仅仅是达到了优秀水平就满足了。而要比优秀还要好,要又好又快。所以,要超过优秀,就是个追求卓越。鉴于以上三种理由,我认为,许昌司法行政精神应概括为:围绕中心,服务保障,创新和谐,追求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