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1月9日,在考数学的时候把答案发给了同班同学邓某,过了一会儿,邓某的手机被监考老师(注:此人是吴某的班主任)收了,我以为不关我的事,就交卷了。交卷后到了饭堂,后来邓某说那信息是我发的那条,我便知道出事了。
我马上和吴某把手机卡换掉,陌生人的电话都没有接听,以为这样会没事。然后我继续会课室考英语,考完英语的时候,李某建议我把短信群发,这样做可以弄成以为有人想作弄邓某。
我听了之后,就去找吴某,想把手机卡换回来。上去的时候,吴某的同学告诉我她可能在作弊时被老师发现。
后来吴某出来,我便把手机卡换回来,再把短信群发,我以为这样就没事了,所以就离开了学校。到了下午的时候,德哥把我召唤回校,问我是否有作弊,当时我还是说没有,后来知道事态严重,便把实情都说了出来。
首先,用手机发短信来作弊已经不对了,还群发短信来误导老师和主任,和同学一起隐瞒老师。最后还不承认,一错再错。
这样做不仅害了同学不能真正学到东西,浪费了老师和主任的时间,还会让自己的前途尽毁。非常感谢老师和主任对我所犯的错误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事情发生在我身上,以后不作弊、不隐瞒老师,做个诚实的、用于承认错误的人,同时告诫同学们不要像我们那样,要好好学习,真真正正学懂书本上的内容,也真心希望学校和老师能从轻处理,给我一个改过自身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