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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方案篇一
一、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组织机构工地必须成立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要求。
1、应急领导小组序号姓名电话备注1组长2副组长34组员567891011职责领导小组应根据工地情况制定本工地的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领导、组织、指挥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安排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救助工作,及时控制和科学有效的处置工地内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产生的各类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工人健康与安全,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控制事态发展,把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2、应急工作小组(1)通讯联络组(由xxx负责)职责负责情况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拨打120与医院取得联系,引导医务人员和设施进入救助现场;
负责向上级部门请示和报告现场抢救处置情况。
(2)现场救护组(由xxx负责)职责对病员进行紧急抢救处理,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对患者进行救助。
(3)后勤保障组(由xxx负责)职责保障抢救机动车辆、物资、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必需品供应。
(4)善后处置组(由xxx负责)职责负责工人及工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
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与取证,恢复正常的施工秩序;
联系保险公司,对伤亡工人进行理赔。
二、安全预防措施(1)充分认识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工地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人的思想教育,使全工地了解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特征和正确的预防方法,提高工人的防病意识和自救能力。
(2)制定防控预案,完善应急机制。
(3)项目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保持联系,随时了解和掌握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突发情况并及时向工地领导汇报;
项目部人员要积极参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掌握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临床特征、个人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疫情处置等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应急能力。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健康教育会、班前教育会、宣传栏、网络、电视、广播等形式开展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预防等科普知识宣传;
根据季节的特点和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流行规律加强对工人的疾病预防教育,减少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感染和传播;
教育工人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切实落实各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预防措施,抓好工地卫生工作,消除卫生死角;
后勤部门要加强对食堂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定期对宿舍、厕所、伙房等人群密集地进行消毒,消除有可能导致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传播的各种隐患。
①对项目部的食堂、宿舍、厕所、会议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经常通风换气。
②工地在公共卫生场所应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或消毒肥皂等。
(6)后勤部门要准备好必备的医疗和防疫物品,以应对突发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
(7)严格工地门卫管理,在疫情高发期,坚持来访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和来访人员的体温监测制度,争取将病源隔离到工地大门外。
(8)建立健全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疫情监控和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做好晨检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人异常增多应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及县建设局相关科室,主动协助疾病控制部门进行调查分析。
三、应急处置措施(1)一旦疫情发生出现非典、流脑、麻疹、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性疾病的工人,应及时向工地应急领导小组或班组长上报,不得带病上岗。经医院诊断排除,治愈后才能回到工地上岗作业。
(2)工人或班组管理人员在工地出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要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救援活动。要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患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工地隔离室休息,并由通讯联络组拨打120,通知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医院进行救治。
(3)工地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病人所在班组宿舍、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人密切接触的工人、班组管理人员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感染人群迅速扩大和蔓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请示县建设局和县卫生防疫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工地停工。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组全体人员及工作过的场所,暂停工地一切活动。停止工地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建设局应急领导小组的处理意见。
②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③疫情调查。工地项目部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工友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工地出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病例后,领导小组迅速向全体工人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工人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工地稳定,树立战胜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信念。
(6)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工地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疫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上报。
(7)根据情况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必要时工地减少或停止组织工人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并切实加强对工地人员出入的管理。
(8)加强工地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①对餐厅、食堂、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保证空气流通。
②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人或疑似病人住所和活动过的场所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消毒。
(9)严格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工人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如发现工地工人有身体异常,工地则迅速切断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工地在县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工人(包括与发病工人有密切接触的工人)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工人休班制度,工人经医院诊断确实病愈后方可上岗。
(10)建立工地停工上报审批制度。发现多个班组有工人感染,上报请示建设局批准后,工地方可停工。工地停工放假期间,工地领导及各班组正常上班,加强与工人及家属的联系,掌握疫情事态。
(11)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导向,工地在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科学防治知识的同时,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信息,使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信息公开、透明,稳定工人的情绪、心态,消除工人员工紧张和恐惧心理。
(12)善后处理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四、注意事项1、预防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凡出现发热、呼吸道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人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一般在2小时内以书面信息报县建设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其中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
2、事发过程对外发布消息,必须由工地领导小组统一发布,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消息,以免报道失实,造成混乱。
3、实行责任追究。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奖励。在重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工地项目部将予以表彰、奖励。
xxx有限公司xxx项目部
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方案篇二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挥令第8号及《关于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会新冠指字〔2020〕11号)要求,结合我县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筑工地节后复工人员流动性大、来源广泛、组成复杂,作业、居住等聚集性较强,是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之一,应严格落实赣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关于印发农业、教育、企业、建筑工地、商业网点五个专门工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新完指字〔2020〕17号)文件要求,要严防复工流入疫情,严禁复工扩散疫情。
(二)成立全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罗水养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统筹全县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环卫园林绿化照明等建设项目的节后复工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详见附件1)。
(三)各相关行业要按照“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联防联控”的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各企业、建筑工地要成立项目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加强培训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工地防控一线,全面保障人员配置,防控经费和设施物资,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按照“一个工地一个方案”的原则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区域消毒、巡回排查、人员防护、用工安排、管理机制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在我县建筑工地扩散蔓延,确保工地人员安全。
(一)复工条件
全县各类建筑工地必须具备“五个到位”方可提出复工申请: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已到位;已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了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建立了疫情管理体系,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员;设立专人专岗,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人员排查到位:工地人员必须建立用工计划,逐一登记、逐一排查,原则上只使用县域内人员,部分县域外管理人员、劳务工人应排查其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情况方可返岗,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在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返岗,杜绝疫情输入性、扩散性蔓延。疫情防控管制期间,每天更新人员变化情况。
3.设施物资到位:参建各方已配备不少于一周防疫需求的药品、消毒物品、医疗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和正常施工所需建筑材料;项目已设置单独隔离观察用房,满足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4.内部管理到位:一是工地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已实行与外界围挡24小时全封闭管理,每个封闭区域应单独设岗,每岗设2人以上门卫24小时值班,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对无法全封闭管理的线性工程,应设置施工区域的疫情防控警戒带,并配备专人专岗巡线管控。二是已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并对工地人员(含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务工人员)进行了登记造册,一人一档建立健康档案,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14天流动信息、实时体温等实名信息,实时完善项目人员信息档案台账。三是已对参建单位现场办公场所和工地人员相对集中的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进出车辆进行了全方位的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并保持卫生清洁、通风换气;起重机械等设施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四是宿舍已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4人,不得设置通铺。五是工程项目部应实行分散用餐、错时用餐制,人员配备独立消毒餐具,不得排队打饭买菜,不得集中就餐;工程项目设立食堂的,已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已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工程项目未设立食堂的,已选择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不得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不得在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六是工地生活垃圾已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并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分别运输和消纳。七是已对每个进场单位、人员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和防疫安全交底并监督落实。
5.安全保障到位:一是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已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彻底的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和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等重点施工环节已检查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二是已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换岗、转岗及新招收工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在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分别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三是施工劳务单位已对所属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人员坚决不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四是建筑工地已落实围挡、硬化、冲洗、覆盖、洒水、绿(固)化“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达到《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dbj/t36—051—2019)第5.0.2条规定的检查评定合格等级以上。
(二)复工流程
2月10日起,全县错峰启动各类建筑工地复工申请受理工作。复工申请、报备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建筑工地用工计划表(附件4);企业复工备案表(附件2);建筑工地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5);会昌县房屋市政工程申请复工/联合核查表(附件6);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所有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8);外地返岗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9);节假日未离开我县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10);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具体流程如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会昌县项目复工备案表》。
2.复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会昌县项目复工备案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复查意见。
3.核查评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工复查意见后,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或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疾控等部门对复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评估,核查评估合格向相应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复工。
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重点疫区人员除外)应于计划开复工之日4天前到岗,各项目根据开复工需求,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按需分批逐步到位的原则,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2.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后应统筹安排其余人员有序、分批次返回,要全面排查每名返回人员,建立建筑工地人员健康卡并每日上报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3.具备复工条件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应在计划复工日前4个自然日通过网络等形式向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4.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开复工申请及复查意见后应主动服务、立即组织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或社区管委会、疾控等部门进行核查评估,核查评估合格后,施工单位再向相应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提交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方可复工。
5.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应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的问题,加强指导,待施工单位全面排查整改到位后再予复查。
6.复工申请未经同意前不得召集务工人员返回会昌,对身在湖北等重点疫区、工作地在会昌的务工人员,应告知其在省、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返回,返回后严格按规定集中隔离14天。隔离要求如下:对于有来自于外地返岗工作人员的建筑工地,必须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现场无法设置的可上报工作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投入使用前需通过县疾控中心验收,配合所在村(居)委会和疾控中心,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施工单位应当做好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服务工作,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人在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
(一)实行建筑工地分区段、分时段错峰复工。在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县域外的企业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回或前来我县,涉及疫情严重地区(如湖北省等)的企业(含设计、施工、监理等)和人员(含企业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等)一律暂缓组织复工和返岗。
实行分时段错峰复工的服务措施:2月10日起,县域内施工企业使用本县工人承建的项目原则上可第一批申请复工;2月24日起,县域外施工企业(不含湖北等重点疫区)承建的项目原则上可第二批申请复工。个别项目经排查确认无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管理人员、建筑工人或劳务人员的,可申请局部复工。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湖北等重点疫区企业承建的项目可申请复工。
(二)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采取网络、微信、电话办公等形式进行,避免人员聚集,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促项目早开工;有条件的项目、企业,应安排职工采用电话、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各项目涉及行政许可、专家论证审查、验收、备案的工作事项,可通过网络审查、网络会审等方式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提交纸质文件,申请单位应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一)企业层面
建筑工地在复工后,相关企业应继续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五个一律”要求。一是施工现场采取实名制管理,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出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来自重点疫区人员、车辆不得进入工地;二是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三是现场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区、临时隔离室,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按要求做好隔离和医学观察工作;四是出现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县疾控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五是对出差到重点疫区的,一律严格管控,不得进入工地,并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2.“五个不得”要求。一是项目开复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二是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消毒杀菌不得复工;三是未经复工安全检查、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及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不得复工;四是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得召集员工聚集开会,应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培训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发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病例应立即隔离,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
3.“三加强、两严禁、一优化”要求。“三加强”:一是加强工地环境卫生整治,要严格工地饮食、个人和居住卫生管理,保障饮用、洗漱等热水供应;二是加强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三是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尽量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两严禁”:一是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二是要严禁垃圾偷倒乱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一优化”:优化施工组织,实施分班、分组、分区域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防止交叉感染。
(二)行业层面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对行业内各类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机制运行、防控物资准备、内部管控等方面进行全覆盖巡查、督查。建立驻工地联络员制度,严格督促各方主体落实防疫措施,协调解决域内防疫物资和建筑材料采购的实际困难;督促各参建单位同时严格执行县政府、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疫情防控措施,一经发现有疑似病例,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发现未经核查擅自复工或经核查不具备复工条件擅自复工,疫情信息瞒报、谎报、迟报、不报的建筑工地,对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因监管人员在建筑工地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一线监管人员履职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感染,确保安全。
凡建筑工地人员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企业应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工地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县疾控部门开展疫情防治,需经县疾控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各工程项目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防控上报工作。批准复工后针对本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以及项目每日体温监测情况汇总表人员每日下午3点汇总上报至县住建局质监站。
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方案篇三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1、检查车辆、防疫保障物资由总站统一安排调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总站、审图中心三家单位协助提供4辆公务车辆,每周具体车辆和司机应保持固定不变,报给总站统一安排调配);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附表一:《疫情防控督查表》
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督查表
所属区域检查人员检查时间
工地名称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工地状态复工准备()已复工()
检查项目检查重点检查结论(明确符合、不符合或无此项意见,不符合简要叙述)
人员到岗履职疫情防控小组体系清晰、职责明确,定岗定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
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明确
有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等均到岗履职
关键人员各岗位职责清晰
疫情防控情况工地进口设有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
施工现场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门卫对所有进出场人员进行全登记
施工总包单位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排摸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健康明。要素包含是否来自、去过、经由重点地区,是否曾与病例人员接触等。
施工现场有环境消毒制度,定期消毒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有卫生防疫宣传广告
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交底
施工现场配备有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复工条件和保持《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施工现场留底,并且检查重点、签字、盖章等要素齐全,结论清晰
复工前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落实(重点排查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
复工后疫情管控措施有效保持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交底等
行政文书开具
提示:
1.现场检查应确保自身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并遵守工地防疫管控要求。
2.违反黑体字部分必须开出行政措施单或要求停工整改,并纳入拟通报批评名单。
3.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必须明确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必须明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对现场人员随机抽查(2-3名)并记录姓名,是否人员登记在册、是否有当日体温记录,查看“随申码”。
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方案篇五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 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重点防控区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