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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振兴乡村方案设计篇一
继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全面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对多年“三农”工作的继承与创新,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正在形成。乡村振兴战略的创新之处可以从价值、制度、组织三个维度来认识,意义重大。
明确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文件指出,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明确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明确乡村振兴的长远目标。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的大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文件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任务作了部署。分别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高起点。与新农村建设不同,乡村振兴战略首先从国家层面制定战略规划。《规划》通过与文件对表对标,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包括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等,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在此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高标准。乡村振兴,法制法规先行。一方面,文件提出抓紧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把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多年来,特别是2005年新农村建设以来,中国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政治措施,需要制度化、法制化,同时各地方可以从本地乡村实际需要出发,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文件提出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传统、要求、政策等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这意味党对“三农”的领导法制化了、制度化了。
高质量。乡村振兴的制度性供给,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旨在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全方位高质量地服务于乡村振兴。其中,若干制度创新值得关注:如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上述举措旨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创新性政策举措改变了以往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均取之于乡、用之于城的做法,通过跨省域调节,可以大大提高节余指标的含金量并用以反哺农村。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这些制度创新有助于构建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打造一支新时代“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实施乡村振兴,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证。为此,文件强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打造新时代的“三农”工作干部队伍。
惩治“微腐败”,打造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从基层党组织抓起。文件提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文件首提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上述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的骨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须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文件指出,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积极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国现有两亿多小规模兼业农户,多数年龄偏大,有的是老人和妇女。现阶段的迫切之举,是采取针对性措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使之分享到现代农业发展红利。
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行业组织,带领中国农业“走出去”。文件提出,积极支持农业走出去,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粮商和农业企业集团。农业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能够引导小农户参与系统内的分工协作,使农民由传统的农业生产者向具有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投资意识、风险意识的现代产业工人或农业企业家转变,从而解决土地配置细碎化、生产经营分散化问题,整体提升农业的产业层级和质量效益。农产品行业协会是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以及相关科研、教学和其他组织、个人参加,为维护和增进全体会员的共同利益,在自愿互利基础上依法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可以跨地域、跨组织发展,能够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水平上提高农民和农业经营者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小农户和农业经营与国内外市场对接,降低市场风险和交易成本,有助于带领中国农业“走出去”。
村级振兴乡村方案设计篇二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xx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以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组织建设、以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振兴,着力健全完善乡村组织体系,激发乡村各类组织活力,凝聚乡村振兴的整体合力,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打造乡村组织振兴的xx样板。到20xx年,制约乡村组织振兴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构建起乡村振兴的组织体系和政策框架;2022年,形成领导有力、运转有序、治理有效的乡村组织振兴制度机制。
——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在农村的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健全完善,党的组织有效嵌入、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农村各类组织和群体,党组织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自我革新力得到充分发挥,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到20xx年,五星级村党组织达到30%以上;2022年达到40%以上,基本消除二星级以下村党组织。
——村民自治组织规范有序。20xx年,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推选产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组长,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民政事务等下属委员会,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尽建。村级自治组织相应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分工负责、有序运行。到20xx年,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规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顺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步建立,完善治理机制、健全组织章程,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代表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履行集体资产管理运营职能。到20xx年,全省涉农村(居)全部建立集体经济组织;202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群团组织基层阵地更加稳固。党建带群建、带社建工作推进有力,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在乡村的组织架构健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到位。到20xx年,配齐配强群团组织工作力量,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得到明显增强;2022年,乡村群团组织建设全面加强,组织活力全面提升。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实现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品牌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稳健规范,成为提供农业产前产后服务、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重要桥梁;培育建立一批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和群众活动团队。到20xx年,全省农民合作社数量稳定在xx万家以上;到20xx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xx万家,2022年达到25万家以上。
1.深化农村过硬党支部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细化党组织评星定级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通过定期评定、动态调整、晋位升级,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深化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县(市、区)党委制定量化积分办法和考核标准,区分党员年龄、身体状况、从业、外出流动等不同情况,分类研究细化差异化的设岗定责、积分评价和考核奖惩办法,将评价结果与评先树优、党员民主评议挂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实施农村过硬支部建设“百千万计划”,利用3年时间,省市县三级分别选树500、3000、10000个过硬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
2.推动乡村各类组织健康发展。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落实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制度,支持村民委员会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据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开展群众自治工作,依据职能从事民事活动。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产权制度。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着力推进农村共青团、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基层群团组织阵地;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于群团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吸引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共同参与,引导农民合作社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提高农民群众组织化程度;鼓励党支部、党员领办创办合作社,深入推进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探索建立退出机制,促进合作组织规范发展。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制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鼓励在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鼓励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等,以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参与村级事务、开展为民服务,支持党组织健全规范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优先承接基层公共服务项目。
3.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工作运行机制。推动把加强党的领导有关要求写入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相关组织章程;积极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规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推动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提高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对不服从党组织领导、违反法律法规、履职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探索建立退出机制。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事务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全面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修订完善《xx省村务公开条例》,引导群众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建立村党组织领导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及时反映和处置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到20xx年,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村级协商机制。
4.提高乡村法治、德治水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农村活动,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霸痞等违法犯罪,坚决防止黑恶势力侵蚀扰乱乡村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引导党员面对黑恶势力敢于发声亮剑,组织发动群众坚决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作斗争。加强乡村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雪亮工程”,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智慧村庄(社区)创建,强化安全生产保障,组织开展好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重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综治维稳工作,建设平安乡村。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统筹各类组织和党员队伍、网格管理队伍、志愿者团队等方面力量,构建“多网融合、一网统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行乡村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推动基层党组织把农村道德建设抓在手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好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开展文明家庭和“五好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扎实推进移风易俗行动,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崇德向善,自觉抵制各种陈规陋习、封建迷信,自觉抵御邪教破坏、境外宗教渗透,自觉抵制宗族宗派势力影响,提高乡村文明程度。积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壮大新乡贤队伍,发挥新乡贤作用,为村庄治理和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5.推进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调整。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有序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优化升级、新老交替。根据基层实际和工作需要,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工作基础薄弱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强化素质能力提升,省里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村党组织书记到先进地区进行集中培训;市县分级负责,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遍;依托农业院校、职业学院、广播电视大学、新型农民学校等培训机构以及智慧党建、智慧教育等信息化平台,开展农村干部学历及非学历教育。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规范化管理,健全选拔任用、履行职责、激励保障、考核监督等管理体系,落实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坐班值班、岗位目标责任制、民主评议等制度,督促村干部履职尽责、为民服务。
6.培育乡村组织振兴骨干力量。拓宽农村发展党员视野,对扶贫工作重点村、工作基础薄弱村、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单列,对长期不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进行组织整顿。加强优秀后备人才递进培养,注重从各类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农村实用人才、青年农民、村医村教、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中发现优秀人才,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发展为党员,把优秀党员培养为村干部。坚持和完善村“两委”成员集中轮训、农村党员冬训春训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党员干部进党校、县级以上党校送学下乡村制度,确保5年内农村党员干部全部参加一次县级以上党校组织的集中培训;每个县(市、区)依托本地先进村打造一定数量的乡村振兴培训基地,培育一批乡村组织振兴的“土专家”。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为乡村组织振兴储备人才。
7.推动工作力量向乡村下沉。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从20xx年开始,在实现第一书记对扶贫工作重点村、软弱涣散村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向集体经济空壳村选派第一书记,给予相应扶持政策。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与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通过对口帮包、联系帮带、干部驻村、双向挂职等方式,助推乡村组织振兴。对未选派第一书记和开展结对共建的村,探索以县乡为主体选派乡村振兴指导员,实现对乡村组织的工作指导全覆盖。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农业、科技、卫生、文化、乡村规划等方面人才和青年志愿者到村开展志愿服务,每年选调1000名左右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募xxx名左右“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服务,充实乡村组织振兴工作力量。
8.搭建乡村组织作用发挥的平台载体。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扎实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因地制宜丰富实践载体,加强对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的宣讲普及,全方位了解群众诉求、收集村情民意,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切实发挥效益,使推动乡村振兴成为各类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完善县、乡、村三级为民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等资源,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加强村级服务站(点)建设,积极推进村(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统一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服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组织功能,引导党员在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中发挥带头带动作用,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全面参与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推行包片联户、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制度,实行服务项目认领制,组织有能力的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引导乡村各类组织主动承担服务事项,形成党组织引领、多方参与的为民服务格局。
9.建立乡村组织和基层干部激励关爱机制。积极推动《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十条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基层减负、待遇福利、关爱帮扶、选拔使用、力量配备等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统筹整合乡村振兴各项政策、项目、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等资源,以乡镇(街道)、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承接,带领其他各类组织共同抓好落实,确保乡村组织振兴有抓手、有资源。研究制定并全面落实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扶持政策。探索分类制定乡村组织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评价和激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省、市、县定期推选宣传一批“乡村振兴好支书”;根据乡镇编制空缺情况,每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一批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一批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调动和激发乡村组织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
10.强化乡村组织运行保障。严格落实财政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报酬待遇等政策规定,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每3年调整一次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标准。积极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区域统筹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研究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用好用足农村综合改革、土地规模经营、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增加集体收入,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深化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建立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在线数据平台,逐村确定增收目标和发展规划,跟踪督导、精准推进、销号管理。到20xx年,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收入翻番;2022年,力争村集体收入全部达到x万元以上,其中50%以上的村超过10万元。
1.压实市县党委主体责任。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委要加强对乡村组织振兴的研究谋划和组织协调,结合实际细化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乡村组织振兴各项任务落实。
县(市、区)党委是乡村组织振兴的“一线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全面领导本地乡村组织振兴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推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2)统筹整合各类要素和政策,推动资源力量下沉,强化对乡村组织振兴的支持和引导;(3)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工作力量,提升乡镇干部整体能力水平,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培养;
(4)建立健全抓乡促村机制,强化对乡镇党委的指导考核,督促乡镇党委聚焦主责主业,抓好乡村组织振兴;
(5)合理界定县(市、区)与乡镇的事权边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6)关心关爱乡村党员干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调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县(市、区)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抓乡村组织振兴工作责任清单;县级组织、政法、民政、财政、农业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明确任务目标,形成抓乡村组织振兴的合力。
2.发挥乡镇党委关键作用。乡镇是抓乡村组织振兴的前沿阵地,乡镇党委承担推动乡村组织振兴的直接责任,主要职责是:
(1)领导本乡镇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乡村组织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
(2)依据本县(市、区)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研究细化具体实施办法,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3)全面掌握本乡镇乡村组织振兴的详细情况和动态进展,加强调度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全面推进农村过硬支部建设,确保村党组织对农村其他各类组织实施有效领导;
(5)推动乡镇工作力量下沉,注重发现培养和吸引农村优秀人才,大力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
(6)认真落实关心关爱村干部的政策规定,足额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待遇;
(7)统筹安排使用好上级投入到村级的各项政策、资金、项目等,调动辖区内各类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8)加强对乡村组织振兴具体工作的指导、推动和落实。
3.强化督导考核。把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情况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大经常性督促检查和差异化考核力度,通过集中督导、调研指导、观摩交流、抽查暗访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村级组织在线管理督查系统和村干部队伍信息系统,全面实时掌握村级组织基本信息、活动开展、运行保障、任务落实等情况,通过建立动态维护和数据分析机制,实现对全省村级组织工作的在线跟踪、即时指导,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市县巡察作用,及时发现影响和制约乡村组织振兴的突出问题,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对面上存在的共性问题,分级负责开展专项整治。对因落实责任不力、长期打不开局面,导致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滞后的地方,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4.营造良好氛围。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级积极探索乡村组织振兴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利用3年左右时间全省打造10个乡村组织振兴县(市、区)样板、100个乡村组织振兴乡镇(街道)样板。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推广乡村组织振兴工作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推动乡村组织振兴的浓厚氛围。
村级振兴乡村方案设计篇三
任务目标是:到20xx年底,全县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
工作重点是:抓好“五个突出”。
(一)突出“四化”,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四化工程,改善乡(镇)村屯的公共基础设施。一是实施屯内道路、生活便道、住宅院坝和排水沟路面的水泥硬化,实现群众出行方便、生产便捷。二是在全县公路沿线种植路树,大力提升道路绿化水平,形成道路景观绿化带,同时新建的基础设施道路项目尽量将道路景观绿化带系统纳入设计范畴。三是推广宜居村民住宅工作,对乡(镇)和村落的住房因地制宜进行立面改造工作,使各乡(镇)村屯体现出各民族具有的特色风情,并鼓励村民在住宅周围空地植树绿化、开发微果园、微菜园,实现“绿水人家绕”的乡村画面。四是实施亮化行动,在村屯内安装太阳能路灯,并鼓励各族群众在自家小院安装路灯,实现亮化全覆盖,解决各族群众夜间出行安全问题。
(二)突出“七改”,完善乡村生活设施。通过鼓励和支持乡(镇)各族群众完善乡村生活措施。对厨房、厕所、庭院、电力、能源、风貌、习惯进行现代化改造。逐步打造生态宜人、环境优美的新农村,描绘一幅幅绿树成荫、瓜果飘香、鸡犬相闻等随处可见美丽乡村的迷人画卷。
(三)突出“一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通过依托县级
“5+2”、村级“3+1”产业,打造适合本村特色产业,实现产业兴旺。一是利用本土资源优势,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将“两高工程”沿线村落和“两带一园一区”的产业布局进行有机融合,建设具有本土农业特色亮点的新农村带。二是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规划好田园综合体,注重发挥农业生态、休闲功能,重点发展绿色农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四)突出“三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对各族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引导,逐步改善各族群众生活习惯,实现“畜禽归圈、生活用品摆放归位、垃圾归箱”。注重屋内清扫保洁,实现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回收处理,让居家环境变得干净整洁,切实提升群众生活舒适感。
(五)突出“四治”,实现乡风文明。通过有效推动“党建引领、四治融合(德治、法治、自治、智治合一)”,将农村进行有效治理,推动和谐稳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员干部队伍固本强基,有效增强党员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激情,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组织对农村工作的指导;围绕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村民文明素质的主线,通过以典型引导人,开展一系列活动,评选五好文明家庭、除陋习树新风、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等先进典型,组建志愿者队伍,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建立乡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强法制教育,努力实现农村安全稳定和谐。
工作要求是:加强组织领导,突出优先保障,强化督导考核,营造浓厚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自治县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总,其他班子成员主抓的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落实村联系领导和驻村干部乡村振兴工作责任体系,将工作一杆子插到底,直抓直管到村到屯。落实县直单位和帮扶联系后援村工作力量和体系,筹措和整合各类政策资金,争取县级部门支持,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政策资金和人才支持。
(二)突出优先保障。一是干部配备继续向乡村倾斜。把乡村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战场,不断吸引和选派愿意从事农业、扎根乡村的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工作,让实干担当、奋发有为的干部受到提拔重用,积极鼓励优秀干部在乡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二是公共财政继续向乡村倾斜。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确保投入乡村振兴资金总量持续增加,同时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切实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推动乡村振兴的“杠杆”作用。三是基础设施继续向乡村倾斜。聚焦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力度,建设更多高标准农田,完善水、电、网等基础设施,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四是公共服务继续向乡村倾斜。加大农村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加强乡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持续完善乡村社会保障网络,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强化督导考核。制定综合考核办法,强化督查巡查,建立严格的奖惩问责机制,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择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侵害农民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和等媒体作用,开设乡村振兴专题专栏,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宣传我县推进乡村振兴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展示乡村文明新气象、乡村发展新风貌,提升社会各界对乡村振兴的知晓度和支持度。
村级振兴乡村方案设计篇四
为进一步明确全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建设内容和目标,切实做好“美好乡村”创建村考核验收工作,按照《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任务分解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争创对象为全区所有乡村,69个行政村。
“美好乡村”根据创建成效、示范引领等各类效应,将村庄创建目标分为五个等级。
(一)美好乡村精品示范村:精品示范村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创建村总数的30%,采用末位淘汰制。创建村超额完成《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类区考评标准》示范村各项指标要求,本村具有“可学性、可看性、可复制、综合性”等示范引领区域地位,在乡村振兴方面有引领示范项目、模范做法、独到模式等创建工作内容。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
(二)美好乡村精品村:创建村达到《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类区考评标准》示范村各项指标要求,产业发展初见雏形,乡风文明得到彰显,乡村治理有效可行,乡村建设美度适宜。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
(三)美好乡村整洁村:创建村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村庄产业有一定发展思路。
(四)美好乡村清洁村:创建村在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村庄干净整洁;二是基本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有序。
(五)美好乡村经营示范村:“美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的村庄为进一步提升示范引领效应,将“美好成果”源源不断的转化为“美好经济”,达到增强广大村民获得感为民富,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村强,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景美,形成村庄健康持续发展为人和,可以申请申报创建“美好乡村”经营示范村。
申报“美好乡村”创建的行政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村庄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创建策划、环境提升专项设计。
(二)村级组织廉洁务实,村级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高。
(三)美丽乡村经营工作思路明晰,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潜力大,经营有基础,村庄发展规划科学先进。
20xx年度拟评选27个“美好乡村”,其中经营示范村3个,精品示范村4个,精品村5个,整洁村5个,清洁村10个。
参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
六、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鼓励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积极申报。区振兴办根据当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下达指令性申报村庄目录,各镇(街道)向区振兴办报送指令性申报及自愿性申报村相关资料,区振兴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提出申报的村进行初审,初步确定创建对象。
(二)创建推进。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确定创建对象,各镇(街道)对照创建目标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三)考核验收。区级相关部门对确定的创建对象开展考核验收,形成考核验收结果,报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
(四)资金拨付(按进度)。分阶段拨付创建奖励资金(详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0年度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袁敏为领导小组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详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德市旌委办〔2020〕24号)相关责任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振兴办,负责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创建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创建工作要坚持面向群众,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进来,通过多种媒体渠道积极宣传,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全力推进工作。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美好乡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