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重点岗位人员承诺书范文篇一
一、凝心聚力抓党建工作。大力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创新干部管理机制,加强镇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协调发展。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三、坚持依法行政。在项目建设、惠民工程、民事纠纷调解等工作中,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干部法制观念的培养,深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全面做好本职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提升镇域产业经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民生保障;加强社会管理,努力维护群众基本权益,为全镇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以上承诺望全镇干部、群众予以监督。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重点岗位人员承诺书范文篇二
承诺内容:
1、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分管部门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3、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中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4、在公务活动中不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购物卡、各种奖金补贴和吃请;不用公-款请客送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不借乔迁、节日、生日、婚丧嫁娶等敛财敛物。
6、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不参与各种赌博活动,不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利用上班时间参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8、进一步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掌握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指导、督导制度工作计划,抓好落实。发现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及时找其谈话,督促其检查、纠正,并按规定向镇党委汇报。
9、及时发现和解决分管部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决支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0、积极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及时解决群众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重点岗位人员承诺书范文篇三
为认真贯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壮产业、兴城镇、夯基础、强保障、构和-谐”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好“以路兴县、以水兴县、以城兴县、以业兴县”的发展战略目标,古宋镇就行政区域规划范围内负责的四个重大项目工作对广大群众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代表古宋镇党委、政府作如下承诺:
一、光明新城开发建设项目
拆迁工作:5月底前完成纵一路建设、恒阳国际8、9号楼建设和1#安置点范围内的拆迁任务;7月底完成3#安置点和光明小学二期工程拆迁任务;11月底完成2#安置点和光明中学拆迁任务;12月底完成“两化”互动连接线和光明新城中医院建设范围内的拆迁任务;按时完成c、d地块范围内的拆迁任务。
二、旧城改造建设项目
水悦城邦项目建设:整体规划,分批实施,力争年底启动建设。
石海广场升级改造工程:6月底完成拆迁座谈工作,7月底协助启动广场建设。
五期工程项目建设:6月底拆迁工作初见成效;10月底协助工程启动建设。
景春寓小区:6月底拆迁工作初见成效;10月底协助启动工程建设。
纺花溪上游段(含甘洞湾):6月底协助启动完成方案设计;10月底协助摸底调查。
传经街改造:6月底协助完成摸底调查,10月30日前完成征收方案。
客运站搬迁:8月底协助完成选址、环评、土地预审、设计等前期工作;12月底协助启动工程建设。
三、香水山佛教文化保护利用建设项目
6月底协助完成项目方案的设计修改工作和确定投资建设业主,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
四、华瑞基大酒店建设项目
督促业主加快进场施工,力争10月底启动工程建设。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古宋镇就行政区域规划范围内负责的四个重大项目工作,秉公办事,公 开公正,忠于职守,不徇私情,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团结协作,严明纪律,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干扰;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目工作。
我相信在全县人民的关注和监督下,我们会更加有力、更加有序、更加和-谐的推进古宋镇就行政区域规划范围内负责的建设项目工作。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