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行,始于足下。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对所有车辆不文明、不规范的停放行为说“不”,自觉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以实际行动共同营造文明、安全、有序、整齐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关于文明规范停车的倡议书范文,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篇一:关于文明规范停车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
你们好!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区车辆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停车行为较为普遍,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点击查看相关内容),X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城区道路两侧或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停车泊位上,停放时请做到车辆入框停车,确保一车一框。图片
二、自觉将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有序规范停放在人行道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并做到统一、归位停放。
三、临时停车上下客时,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行车安全,不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停车,临时停车做到即上即下即走。图片
四、告别车辆乱停放的陋习,践行文明礼让,建议广大车主及驾驶人朋友在车内放置移车电话卡片,以方便联系。
美丽江城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营造文明规范、畅通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一起努力。
篇二:关于文明规范停车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停车行为仍然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不断规范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广大驾驶员、车主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1、请自觉将车辆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或划有临时停车位的地方,杜绝乱停乱放行为。
2、车辆(含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不一车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
3、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快上快下。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从点滴做起,对所有不规范、不合理、不文明停车行为说“不”,告别一切不文明行为,人人争做文明标兵,个个争当文明创建先锋,携手共创美好家园。
篇三:关于文明规范停车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480万辆。停车管理事关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势在必行。我们将通过群策群力、综合施策,下决心疏堵点、通断点、治难点,实现从管理向治理的跨越式转变,让城市运行更智慧、更高效、更安全,为辖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为此,我们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位停放,规范停放,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环境。
二、坚决杜绝“多排停车、斜向停车、垂直停车、快车道停车、道路中央停车、十字路口50米内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停车、公交车站停车、客运场站周边停车”等乱象陋习,用文明有序扮靓城市风景。
三、非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划定的非机动车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
四、临时停车上下人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并做到快上快下。不得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
五、沿街企业、单位、商户要自觉引导员工、顾客将车辆规范有序停放,不得私自占用机动车位,不得在机动车泊位上摆放锥桶、非机动车及其他物品。
停车管理,需要群防群治,也希望广大群众做文明交通的示范员、监督员,对不文明停车行为,可通过XX交警微信公众号“违法随手拍”功能举报,我们将予以曝光,依法查处。
车畅于路,人悦于行。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停车规定,依法规范停车,拒绝乱停乱放,安全有序出行,共治共享更通畅、更安全、更文明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篇四:关于文明规范停车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窗口,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停车现象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及驾驶人员文明停车意识,不断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助力“双城同创”,我们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并做到“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专用停车泊位,不车占用多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禁止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及绿地停放车辆。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公交车站前后50米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即停即走。
四、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五、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坚持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导家人及朋友“多走200米”,以实际行动摒弃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六、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做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的引领者、志愿者、践行者。
XXX是我家,文明交通靠大家。广大市民要充分理解文明交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宣传,让倡议活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局面,把文明意识和规范停车的良好行为习惯传播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让我们共同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五:关于文明规范停车的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
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的体现。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机动车的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少数车主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不仅破坏市容环境,还严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导致道路拥堵,甚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为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不断规范市区道路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宝鸡交警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侧划定的机动车临停泊位内;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并做到“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
二、禁止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人行道、盲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禁止在停车位旁双排、逆向停放车辆,禁止在主干道、路口转弯处临时停放车辆。
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四、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坚持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导家人及身边的朋友多走几步路,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五、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积极配合交警工作,在日常交通行为中带头实践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以文明出行为荣,摒弃乱停乱放等交通陋习,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对所有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说“不”,让我们一起为建设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为创建文明美好家园和巩固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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