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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应急预案篇一
全街道范围内因寒潮及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引起的有可能给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影响的各类问题。
1、保安全。针对寒潮及雨雪冰冻天气,要加强对特殊群体、老软病残等人员的帮扶工作,确保人员安全。要加强交通、消防、建筑等领域以及危险地段、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坚持整治,全力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防止发生群伤群死。
2、保畅通。卫都街道、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寒潮及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队伍的装备,及时组织做好铲冰除雪等工作
3、保民生。寒潮及雨雪冰冻天气一旦发生灾害,要加大救灾资金、物资投入,做好灾害救助准备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各行政村、太和社区、相关口线要积极准备落实救助措施,切实做好查灾、核灾、救灾工作,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为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指挥协调畅通、通信联络畅通,特成立组织指挥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行政村、各相关口线要于每天上午9:00前向卫都街道联络员报告,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联络员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报告,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24小时值班电话:xxxxxxxxx。
建筑业应急预案篇二
为加强全镇防范应对低温寒潮天气工作,提高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正常、生命财产安全、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红坊镇应对寒潮灾害应急预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作为低温寒潮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单位联动、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做好应对低温寒潮天气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低温寒潮灾害天气预防和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救援、灾后重建。
(一)领导机构成员
镇政府设立低温寒潮天气应急指挥部和工作机构,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低温寒潮天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组长:张智明红坊镇人民政府镇长
第一副组长:谢富鹏红坊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廖志超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员:各下村领导、各下村工作组组长、各村主干、镇直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低温寒潮天气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确定全镇低温寒潮灾害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确定灾害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根据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指导全镇应对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和救助工作。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传达上级应对低温寒潮天气的决定、指导,负责全镇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灾害应急信息综合收集上报体系,及时掌握分析重要灾情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负责镇应急指挥组相关决定的传达以及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与各单位进行联系,处理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党政办:负责各类灾情的收集上报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处置灾情;协助对外信息发布和新闻媒体搞好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协助指挥部指导开展寒潮灾害应对工作。
派出所:负责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和社会治安工作。
财政所及财务室:负责安排救灾款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劝导、收容、给予相应救助;组织、协调做好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低收入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防寒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安监站: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受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及灾情的核查和上报。负责应急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农技站: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作物低温寒潮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农户给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协助受灾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畜牧水产站:负责制定和实施畜牧业应对低温寒潮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因灾被困畜禽的紧急转移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动物疫情发生,及时对因灾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林业站:负责制定和实施林木及林业设施应对低温寒潮天气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林木进行评估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红坊卫生院:负责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综合管理;开启绿色通道,组织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供电所:负责所属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集镇和农村生活用电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要。
各行政村:负责本村内困难群众的防寒救助工作,重点做好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的帮扶救助,及时调拨发放食品、饮用水、衣被等生活必备物资,视灾情需要及时转移受灾群众;负责对本村内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低温寒潮天气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处置。
(一)加强信息预警预告。加强对低温寒潮天气的监测、预报,完善工作措施,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指导和帮助。将采集的准确、客观、真实的信息,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
(二)加强值班工作。各值班组、各村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责任制,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对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而影响工作的相关人员,要追究相应责任。
(一)指挥与协调。本方案启动后,镇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镇灾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各村、各单位要遵照镇指挥机构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现场控制。险情发生后,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区域、地段、重点人群和财物进行保护。
(三)交通管制。灾情发生后,根据灾情的需要,镇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得到指挥部同意后,依法采取管制措施,限制车辆和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路段),对确需进入或通过的,要严格手续并保障安全。
(四)抢险救助。遇重大灾情,领导小组各成员立即集结各领域抢险队伍迅速到达现场,应急小组、派出所干警、应急分队等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组织灾害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卫生院应紧急派遣医务人员,为因灾致病致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五)安全防护。在处置灾(险)情事件时,要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要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当灾(险)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造成威胁时,要及时疏散人群。
(六)调集征用。根据当前灾害性寒潮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七)信息报道。领导小组要将灾害监测预警和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按规范程序及时准确向上级汇报。并及时通过广播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一)善后处置。领导小组要依法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在出现卫生、环境事件的事发现场,相关部门要做好污染物收集、清理。征用了物资、设施、设备或其他财产的,要及时归还或按规定予以补偿。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制定计划并恢复重建。
(二)社会救助。镇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社会倡议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三)调查总结。应急工作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调查和总结,包括:因灾事件的影响范围、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原因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及其间存在的问题,今后应改进的措施建议,需表彰或追究责任的单位、个人等,报上级应对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灾害性寒潮天气应急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党委、政府联合表彰,并报上级应对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党支部、村委会及镇属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能,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所有镇村干部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请假;主要负责人离开辖区的,必须向镇领导小组组长报告;若系人为因素致使急险事件未得到妥善处置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镇应对寒潮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建筑业应急预案篇三
(一)编制目的
按照“保生活、保生产、保设施”的原则,建立低温天气应急机制,提高灾害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保证低温天气应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范应对能力,有效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福建省气象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上杭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上杭县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应急预案(暂行)》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按照“部门负责、属地为主、上下联动、相互协作”的原则,把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由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应对寒潮低温灾害组织指挥体系、修订完善预案、细化对策措施,各村(居)、部门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寒潮低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发生寒潮低温灾情时,及时启动响应,调集各方力量,科学、有序、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古田镇行政区域内低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一)组织指挥体系
依据《上杭县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应急预案(暂行)》(杭减委〔2022〕1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古田镇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由政府镇长任总指挥,应急安全部门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对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指挥办),设在镇应急安全部门,由应急安全部门负责人任主任,承担指挥部防范应对寒潮灾害天气组织领导中的日常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二)指挥体系职责分工
1.镇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减灾委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本行政区域内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拟订本级规章制度,依法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级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检查,指导监督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寒潮低温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组织、领导寒潮低温灾害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统一协调组织寒潮低温灾害信息报送和发布。
2.镇指挥办职责
镇指挥办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传达上级减灾委和本级党委、政府防范应对低温寒潮灾害天气的决定和指示;提出防范应对低温寒潮天气的工作措施等建议意见;掌握本行政区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动态,收集汇总灾情信息和防范应对工作动态,根据镇指挥部指示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加强与镇指挥部成员单位沟通联系,组织协调镇指挥部有关部门和村(居)的防范应对工作;组织协调应急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县减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镇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同时,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及时主动向镇指挥部(指挥办)报送本系统、本行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提出分析研判意见和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并按照镇指挥部(指挥办)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党政综合办:根据县气象局发布的寒潮低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向各村(居)、各成员单位发布降温、雪灾、霜冻和道路结冰预警信息;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应急安全部门:负责协调危化、非煤矿山及有关监管企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申请、调运、下拨;组织指导开展受灾群众防寒救助。
科教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和幼儿园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业企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牵头组织煤电油保障工作;负责保障灾区主要应急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稳定供应;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救援物资设备的调运。
古田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受灾路段交通秩序;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劝导、安置、临时救助;组织、协调做好敬老院、低收入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防寒工作。
财政所:负责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应急救灾资金。
村镇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指导保障集镇供气设施;组织协调在建工程做好建筑工地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公路部门做好全镇主干道的除雪除冰工作,保障全镇主干道交通畅通;指导各村(居)做好乡道、村道的除雪除冰保畅通工作;支持抗灾救灾人员物资运输。
水利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集镇、村(居)供水设施等水利设施的防冻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生活、生产正常用水和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农技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畜牧兽医水产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畜牧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做好禽畜的防冻保暖预警、宣传工作,严防冻死冻伤牲畜。
文旅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旅游景区和旅游行业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和景区人员疏散工作。
卫健部门、古田卫生院: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
古田林业站:负责组织指导林业系统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和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移动、电信、联通通信部门: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
国网古田供电所:负责加强对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三农保险站:及时组织开展受灾区域查勘理赔工作。
村(居)委会:根据气象部门和镇指挥部等相关单位发布的低温寒潮灾害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传达预警信息;组织做好本村(居)辖区低温寒潮灾害宣传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灾情调查和善后处置,及时上报本村(居)辖区灾情;完成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其他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镇指挥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气象部门发布的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报和上级相关部门发布的降温、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息,将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提前精准预报到各单位。
接收到寒潮低温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和预警级别后,各单位、各部门发挥本系统通讯平台(如短信平台、微信工作群、led)作用,快速传递预警信息,发布与低温天气灾害有关的风险提示防范信息。
镇指挥办依据上级气象部门发布的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提出防范应对低温寒潮天气的工作措施、建议意见,及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机制。按照低温(霜冻、冰冻、雪)寒潮天气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ⅳ级预警:预报我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同时全镇有1个以上行政村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ⅳ级预警。
ⅲ级预警:预报我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3天以上,同时全镇有1个以上行政村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3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预报我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7天以上;或全镇有2个以上行政村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7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ⅱ级预警。
i级预警:预报我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10天以上;或全镇有2个以上行政村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10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ι级预警。
镇人民政府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标准启动气象寒潮低温灾害预警响应后,镇党政综合办、应急安全部门要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宣传,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增强全民防灾避险意识,提升防灾避险成效;各单位、各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职责,在重要领域、重点人员群体、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重要交通线路等实施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警示提醒,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引导行业领域内寒潮低温天气期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做好防事故灾害宣传措施;各村(居)充分运用“村村响”应急广播、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高频次发布寒潮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知识,加强群众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一)会议
由镇指挥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镇指挥长主持会议,各挂村领导和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分析寒潮低温灾害形势,传达上级有关防范应对寒潮灾害的精神,部署本级防御工作和应急救援措施。
(二)会商机制
镇指挥部应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和防范应对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商会议,会商研判寒潮低温灾害防御情况,通报寒潮低温灾害形势和工作动态。会商包括防御形势会商、险情处置会商和灾情应对会商等不同专题。
会商会议由县减灾办组织,每两日召开一次会商(或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适时召开会商),镇指挥长主持会议,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可提级会商或加密会商次数。
气象部门解除低温天气预警和县减灾委终止应急响应后,由镇指挥长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时,着重落实重点领域防范,确保寒潮天气期间全镇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
(一)保道路交通安全通畅。各村(居)、交通管理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组织力量做好道路交通设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古田派出所与交通管理等部门加强联动,加强力量调配,维护交通秩序,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及时处理交通拥堵,组织道路交通事故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应急运输安全畅通。
(二)保证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村镇建设部门要加强对集镇公用基础设施的巡查、维护、抢修,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水利部门要组织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网巡查维护和应急抢修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古田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市场监管,组织好粮油、蔬菜副食品等保供稳价工作,维护市场秩序,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农技、畜牧兽医水产部门、古田林业站要组织做好农作物、林果苗木花卉、水产畜牧防寒防冻工作,指导群众及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保通信、供电等设施正常运行。通信、电力等部门要做好相关设施设备防灾减灾工作,加强辖区范围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加强通信、供电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及时采取除冰融冰措施,确保寒潮低温灾害期间的通信畅通和群众生活用电。
(四)保寒潮低温灾害期间生产安全。各村(居)、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安全稳定,做好在建工地、交通客运、工业企业、旅游等安全工作措施,加强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防止因取暖引发火灾、煤气中毒等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文旅部门和景区管理单位要做好寒潮重点影响地区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警示、游客劝返、紧急疏散和救援救灾工作。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做好学生御寒、视情停课等工作。
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时,镇指挥办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准备,并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和造成影响程度,及时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一)应急管理部门要协同发改(粮储)部门做好本级救灾物资盘点,并做好应急生活救灾物资调运、调拨相关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群众受灾,根据部门职责组织好受灾群众冬寒救助。
(二)民政部门要加强街面等流浪人员可能出现的场所巡查,及时做好劝导收救,切实做好流浪人员防寒救助工作;加强养老机构集中救助人员防寒保暖救助工作。
(三)应急管理、民政、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等部门按职责,组织对受灾困难群众、低保家庭、特别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实施全覆盖、一户不漏的御寒能力全面的排查,及时做好困难群众防寒防冻保障和生活救助工作。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时期的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期间灾害事故的收集统计,严格落实灾害事故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同时,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审核,各村(居)、各有关部门上报灾害事故信息时,要向挂村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按程序报送,并报送镇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启动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应急响应后,镇指挥部应成立指导服务组,对重点地区防范应对寒潮天气工作开展指导服务,保证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落实,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有序运行。
(一)指导服务方式。指导服务组采取查资料、实地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指导服务,检查受寒潮低温影响村(居)、各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情况,并检查养老院、部分避灾点、学校、景区景点、道路等重点场所。
(二)指导服务内容。检查指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批示和部署、防范措施,落实寒潮低温天气影响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强化预防性检查、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等工作责任措施情况落实。
建筑业应急预案篇四
(一)编制目的
按照“保生活、保生产、保设施”的原则,建立低温天气应急机制,推动我县低温天气应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范应对能力,有效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福建省气象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龙岩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龙岩市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应急预案(暂行)》《连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层级响应”原则,对寒潮低温灾害应对工作实施分级管理,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应对寒潮低温灾害组织指挥体系、修订完善预案、细化对策措施,分级分部门负责本区域寒潮低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发生寒潮低温灾情时,及时启动响应,调集各方力量,科学、有序、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连城县范围内低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一)组织指挥体系
连城县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在市减灾委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减灾委”)负责组织领导,对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减灾办”)承担县减灾委防范应对寒潮灾害天气组织领导中的日常工作;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县减灾委可请其他有关部门参与低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各乡(镇)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参照县级组织指挥体系,在县减灾委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各乡(镇)减灾委负责组织领导本乡(镇)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二)指挥体系职责分工
1.减灾委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减灾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本县内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拟订规章制度,依法组织制定和实施县级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检查,指导监督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寒潮低温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组织、领导寒潮低温灾害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统一协调组织寒潮低温灾害信息报送和发布。
2.减灾办职责
县减灾办承担县减灾委工作,主要职责:传达上级减灾委和县委、县政府防范应对低温寒潮灾害天气的决定和指示;提出防范应对低温寒潮天气的工作措施等建议意见;掌握我县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动态,收集汇总灾情信息和防范应对工作动态,根据减灾委指示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加强与减灾委成员单位沟通联系,组织协调减灾委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的防范应对工作;组织协调应急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市减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
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同时,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及时主动向县减灾委(减灾办)报送本系统、本行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提出分析研判材料和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并按照县减灾委(减灾办)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寒潮低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降温、雪灾、霜冻和道路结冰预警信息;及时向县减灾委提供气象信息,为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危化、非煤矿山及有关监管企业防
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调运、下拨,组织指导开展受灾群众防寒救助。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和幼儿园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
县工信科技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业企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牵头组织煤电保障工作;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和调运。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受灾路段交通秩序;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劝导、收容、临时救助;组织、协调做好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低收入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防寒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应急救灾资金。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保障城市供气市政设施;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做好建筑工地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保障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和城市道路的正常运行。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公路的除雪除冰工作,保障交通畅通;支持抗灾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向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上被困车辆及人员提供应急救援。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供水设施等水利设施的防冻工作,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农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保障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稳定供应;按程序动用县级商业储备稳定市场。
县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景区和旅游行业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和景区人员疏散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林业系统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和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县粮储局:负责采购、调拨和储备管理救灾物资。
县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参加寒潮低温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县铁路建设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辖区铁路单位开展低温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受损铁路设施;妥善安置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
龙岩(连城)冠豸山机场:组织本机场防范应对低温天气,妥善安置疏散滞留旅客。
县电力公司:负责加强对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人保财险连城支公司:及时组织开展受灾区域查勘理赔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一)预测预报
县气象局要建立和完善气象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体系,加强会商分析,做好预测。本县可能出现寒潮灾害天气时,要加强分析会商研判,提高对寒潮低温天气预报精准精细度,并将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提前精准预报到乡(镇);寒潮低温灾害性天气期间,要加强寒潮低温天气形势与发展趋势跟踪分析,及时、准确发布降温、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息。
(二)报告及信息共享
县气象局要及时将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情况报告以专报等形式将气象信息及时通报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为启动防范应对机制提供决策依据,减灾委牵头建立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报告和信息共享机制,相关部门建立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预警、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为各有关部门精确做好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预警信息发布
气象寒潮低温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统一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气象部门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和向社会发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发布本部门与低温天气灾害有关的风险提示防范信息。
气象部门发布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县减灾委按照气象部门预测的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要及时向县政府提出防范应对低温寒潮天气的工作措施等建议意见,及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机制。按照低温(霜冻、冰冻、雪)寒潮天气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ⅳ级预警:预测有5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同时有1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ⅳ级预警。
ⅲ级预警:预测有5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3天以上,同时有1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3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预测有9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7天以上;或有2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7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ⅱ级预警。
i级预警:预测有9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10天以上;或有2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10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ι级预警。
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标准启动气象寒潮低温灾害预警响应后,宣传部门要协调各类媒体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宣传,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增强全民防灾避险意识,提升防灾避险成效;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职责,在重要领域、重点人员群体、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重要交通线路等实施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警示提醒,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做好行业领域内寒潮低温天气期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做好防事故灾害宣传措施;各乡(镇)要充分运用“村村响”应急广播、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高频次发布寒潮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知识,加强群众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一)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为:分析寒潮低温灾害形势,传达上级有关防范应对寒潮灾害的精神,部署本级防御工作和应急救援措施。
县本级会议机制:
1.县本级启动ⅳ级响应,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办主任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气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股室负责人。
2.县本级启动ⅲ级响应,且寒潮影响5个乡(镇)时,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委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气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设立分会场。
3.县本级启动ⅱ级响应时,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委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气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设立分会场。
4.县本级启动ⅰ级响应时,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委主任主持会议;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各乡(镇)设立分会场。
各乡(镇)参照县级会议机制落实会议制度,涉及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的有关乡(镇)将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部署情况,以书面形式由乡(镇)减灾委报送县减灾办。
(二)会商机制
县、乡(镇)减灾委应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和防范应对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商会议,会商研判寒潮低温灾害防御情况,通报寒潮低温灾害形势和工作动态。会商包括防御形势会商、险情处置会商和灾情应对会商等不同专题。
县本级会商机制:
1.县本级启动ⅳ级响应,无造成寒潮灾害,一般不召开会商会议,如需要召开会商,按ⅲ级响应会商机制实施。
2.县本级启动ⅲ级响应,会商会议由县减灾办组织,每两日召开一次会商(或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适时召开会商),县减灾委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同县本级启动ⅳ级响应会商机制参会单位)。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可提级会商或加密会商次数。
3.县本级启动ⅱ级响应,会商会议由县减灾委组织,每两日召开一次会商(或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适时召开会商),县减灾委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会议,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
4.县本级启动ⅰ级响应,会商会议由县减灾委组织,每日召开一次会商(或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适时召开会商),县减灾委主任主持(或根据情况由常务副主任主持),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
各乡(镇)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自行制定会商机制。
(一)气象部门解除低温天气iv级预警后,由县减灾委副主任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二)气象部门解除低温天气ⅲ级预警后,由县减灾委副主任决定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三)气象部门解除低温天气ⅱ级预警后,由县减灾委主任决定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四)气象部门解除低温天气ⅰ级预警后,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终止ⅰ级应急响应。
本县范围内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时,应落实重点领域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寒潮天气期间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
(一)保交通运输安全通畅。交警、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要把保安全、保通畅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类交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控,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增加保障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公路、铁路设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加强力量调配,维护交通秩序,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及时处理交通拥堵和道路安全事故,视情采取提前关停、限速行驶、强制分流等措施,严防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二)保城乡生产生活秩序正常。住建、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设施防冻措施落实,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供水、供气保障。水利部门要组织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网巡查维护和应急抢修工作。商务、粮储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蔬菜副食品等保供稳价工作,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市场监管、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组织做好农作物、林果苗木花卉、水产畜牧防寒防冻工作,指导群众及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保通信、供电、供水等设施正常运行。工信科技、通信、电力、自来水等部门要做好相关设施设备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加强通信、供电、供水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及时采取除冰融冰措施,防止因寒潮低温灾害造成通信、供电、供水等大面积长时间中断现象。工信科技、电力等部门要加强电网运行调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确保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用电。通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断电和线路中断情况下的通信保障。
(四)保寒潮低温灾害期间生产安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在建工地、交通客运、危化品企业、旅游等安全工作措施,加强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防止因取暖引发火灾、煤气中毒等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文体旅游部门和景区管理单位要做好寒潮重点影响地区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警示、游客劝返、紧急疏散和救援救灾工作。教育部门要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学生御寒、视情停课等工作。
本县范围内出现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县、乡(镇)减灾委要组织、协调行政区域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准备,并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和造成影响程度,及时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一)应急管理部门要协同粮储部门做好本级救灾物资盘点,并做好应急生活救灾物资调运、调拨相关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群众受灾,根据部门职责组织好受灾群众冬寒救助。
(二)民政部门要加强街面等流浪人员可能出现的场所巡查,及时做好劝导收救,切实做好流浪人员防寒救助工作;加强养老机构集中救助人员防寒保暖救助工作。
(三)应急管理、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按职责,组织对受灾困难群众、低保家庭、特别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实施全覆盖、一户不漏的御寒能力全面的排查,及时做好困难群众防寒防冻保障和生活救助工作。
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时期的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一)县级启动寒潮低温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时,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气象局等)要加强值班值守,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的乡(镇),根据本乡(镇)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情况落实应急值班值守。
(二)县级启动寒潮低温灾害ⅲ级应急响应时,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气象局等)及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安排1名领导值班,县级要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的乡(镇)要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带班,村(居)要安排村主干值班。
(三)县级启动寒潮低温灾害ⅱ级(含)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县级要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安排1名领导值班,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的乡(镇)要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带班,村(居)要安排村主干值班。
(四)县减灾办要加强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值班值守督导,适时调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值班值守情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期间灾害事故的收集统计,严格落实灾害事故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同时,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审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灾害事故直报信息,要第一时间通知主要领导,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程序报送,并报送本级减灾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报送的较大以上灾害事故,减灾办要及时报送减灾委领导。
本县启动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应急响应后,县减灾委成立指导服务组,对重点地区防范应对寒潮天气工作开展指导服务,保证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落实,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有序运行。
(一)指导服务方式。指导服务组采取查资料、实地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指导服务,检查受寒潮低温影响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情况,并抽查部分养老院、避灾点、寄宿学校、景区景点、道路等重点场所。
(二)指导服务内容。检查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批示和部署、防范措施,落实寒潮低温天气影响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强化预防性检查、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等工作责任措施情况落实。
建筑业应急预案篇五
为进一步做好特大雨雪、暴风、寒潮等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保证特大雨雪、暴风、寒潮等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寒潮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寒潮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执法局部门职责,制定本预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济宁市委、市政府和兖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城市管理部门作用,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一指挥、整体联动。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确保全区社会安定和经济及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发生寒潮恶劣天气应急处置时,或在人口密集处、机关、学校、医院、社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发生寒潮恶劣天气造成危害时开展的应急处置活动。
成立由区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肖炳涛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寒潮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执法局二楼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一安排部署,确保责任落实。
(一)南城区:东御桥小学、东方中学南校区及其周边区域。
牵头负责人:肖炳涛查铮赵凯
责任单位:鼓楼南中队酒仙桥中队机动二中队
办公室机关党建科研究室车辆中心
责任人:王仰忠王建商勇魏錾飞赵凯刘亚宾张玉印徐宁波魏超雷鸣
(二)北城区:中医院、文化路小学、干休所及其周边区。
牵头负责人:杨鸿松杨威陈镇
责任单位:鼓楼北中队白衣堂中队文化园中队
人事编制科行政服务科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汤继强徐海涛孟宪国李西健
丁建营尹兴民盛雷宋新峰
(三)西城区:兖州行政办公中心、兖州一中、东方中学西校区、实验小学西校区及其周边区域
牵头负责人:王小奇陈彪张雷
责任单位:龙桥中队机动一中队
法制科规划科市容科安全科
责任人:苑文喜吴凤水李彬张玉刚代军王梅易恒辉
结合执法局部门职责,密切关注寒潮恶劣天气预警信息,根据寒潮恶劣天气预警分级分别启动相应应对措施。
(一)ⅳ级蓝色预警应急响应。根据恶劣天气发生区域的情况,进行危害估算。协同公安、住建、环保、交运、市政、环卫、镇街、社区等相关部门加强城区路面管控,做好城市交通疏导。
(二)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在蓝色预警的基础上,协同公安、住建、环保、交运、市政、环卫、镇街、社区等相关部门加强值班备勤,规范执勤执法。加强对人口聚集处、机关、学校、医院和社区等重点路段的巡逻密度和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小寒潮恶劣天气造成的影响。
(三)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协同公安、住建、环保、交运、市政、环卫、镇街、社区等相关部门加强执勤巡逻,要求所有应急执法队员必须到岗在位,确保政令畅通,配备雨衣、雨鞋、扫把、铣、镐、铁锹等必要装备,按照工作分工配合交运、住建、市政、环卫等部门单位进行清理疏通。对寒潮恶劣天气引发的道路积水、积雪、影响道路通行等情况,及时上报寒潮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应急执法力量开展清理和救援。
(四)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寒潮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恶劣天气后果及可能发展趋势进行判断、评估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协同安、住建、环保、交运、市政、环卫、镇街、社区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组织执法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行动。从源头上杜绝恶劣天气及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和经济损失。
各科室、中队接到寒潮恶劣天气预警后,应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应急人员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寒潮恶劣天气预警发生后各科室、中队要统一按照寒潮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根据各自职能和责任区域开展相应的防灾抗灾工作,同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经济不受损失。
建筑业应急预案篇六
为规范全镇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提高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唐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寒潮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作为灾害性寒潮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坚持防灾和救灾并重;坚持单位联动,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寒潮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救援、灾后重建。
(一)领导机构成员
镇政府设立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工作机构,负责全镇范围内的寒潮雨雪冰冻灾害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指挥长:赵腾飞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
成员: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负责本行政村防灾及灾害救援工作)、各站办所中层正职、镇直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贾艳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寒潮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确定全镇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确定灾害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根据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指导全镇应对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和救助工作。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传达上级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的决定、指示,负责全镇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镇应急指挥组相关决定的传达以及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与各单位的联系,处理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党政办:根据气象部门对天气的实时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协助指挥部指导开展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党建办(宣传):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和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派出所、交警二中队:负责灾区的交通管制与疏导工作,及时组织因雪灾堵塞道路的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和社会治安工作。
财政所:负责安排救灾款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等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所):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等;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单位向上级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乡村振兴办:负责全镇受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及城市道路、地下管网、排水和污水处理、供热、窨井盖等基础设施、社区、燃气、建筑施工领域等方面的灾情的核查和上报,督促各天然气公司对辖区天然气管道、阀门、供应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做好隐患排查,确保天然气尽快恢复正常供应,确保供气安全。对道路、学校、居民区、河道、塘坝、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农贸市场、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垃圾、积水、杂物、淤泥物进行全面清理。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领域(含畜牧、林业)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大棚等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农户给予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协助各行政村组织受灾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组织因灾被困畜禽的紧急转移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动物疫情发生,及时对因灾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林木进行评估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制定和实施全镇供水系统、水库(大坝等)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供水系统的管道隐患。坚持先通后畅原则,与相关委局对接,一事一策制定应急方案,确保全镇道路、桥梁有序修缮重建,尽快恢复正常通行。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提醒企业做好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温工作;做好工业企业灾情的核查和上报。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辖区内各个地质灾害点灾后隐患排查、除险工作,以及新增地质灾害点的排查、上报工作,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安全事故。
卫生院:负责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综合管理;开启绿色通道,组织灾区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灾后防疫消杀、疾病监测、健康培训等工作;协调卫生院保障安置点群众身体健康。
镇供电所:负责所属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及镇村生活用电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要。
(一)加强信息预警预告。加强对寒潮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报,完善工作措施,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指导和帮助。将采集的准确、客观、真实的信息,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
(二)加强值班工作。各村“两委”、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严格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责任制,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情,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对值班制度不落实而影响工作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一)指挥与协调。本方案启动后,镇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镇灾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各单位要遵照镇指挥机构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现场控制。险情发生后,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区域、地段、重点人群和财物进行保护。
(三)交通管制。根据灾情的需要,灾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得到指挥部同意后,依法采取管制措施,限制车辆和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路段),对确需进入或通过的,要严格手续,并保障安全。
(四)抢险救助。遇重大灾情,领导小组各成员立即集结抢险队伍迅速到达现场,唐庄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小组、派出所干警、民兵应急分队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组织灾害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镇卫生院应紧急派遣医务人员,为因灾致病致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五)安全防护。在处置灾(险)情事件时,要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要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当灾(险)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造成威胁时,要及时疏散人群。
(六)调集征用。根据当前灾害性寒潮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七)信息报道。领导小组要将灾害监测预警和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按规范程序及时准确向上级汇报。并及时通过广播报道,把握正确论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一)善后处置。领导小组要依法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在出现卫生、环境事件的事发现场,相关部门要做好污染物收集、清理。征用了物资、设施、设备或其它财产的,要及时归还或按规定予以补偿。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制定计划,恢复重建。
(二)社会救助。镇民政所要积极开展社会倡议活动,引导广大人民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三)调查总结。应急工作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调查和总结,包括:因灾事件的影响范围、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原因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及其间存在的问题,今后应改进的措施建议,需表彰或追究责任的单位、个人等,报上级应对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灾害性寒潮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党委、政府联合表彰,并报上级应对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能,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所有干部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请假。主要负责人离开辖区的,必须向镇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领导组长报告;若系人为因素致使急险事件未得到妥善处置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镇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