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范文网 >> 2023年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大全9篇)

2023年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大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3-25 10:47:46
2023年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大全9篇)
时间:2024-03-25 10:47:46     小编:zd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篇一

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资料载入中...

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持续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7.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9.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安全管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篇二

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 微生物 室, 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 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 确保报告准确无误。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7、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并 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篇三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会议记录》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篇四

3.1.13.1仪器用电: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一次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各专业组委派专人与电工共同完成。

3.1.13.2高压设备:为保证高压设备的安全,应由专业电工维护。

3.1.13.3地线: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3.1.14化学危险物品安全

3.1.14.1临床化学实验室存在有许多腐蚀性、毒性、易燃和不稳定试剂,属化学危险物品。实验室工作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向有关机构备案,并遵守相应管理规定。所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都应有清晰标记。存放地点应通风透气,保管应双人、双锁、出入登记。

3.2临床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3.2.1为了增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必须经过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每半年一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新近人员要进行单独培训。

3.2.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进入。

3.2.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工作服和手套等,要离开实验室,必须脱掉工作服和手套等,洗净双手,才能离开。

3.2.4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3.2.5移液器禁止口吸标本。

3.2.6严格遵守锐器使用管理办法,防止锐器刺伤,如受锐器刺伤,按“医学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3.2.7试管离心前,观察试管有无破裂,离心管套底有无缓冲垫,以避免离心时试管破裂,造成实验室污染。

3.2.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污染物质溅出后要及时消毒,具体方法参照“实验室消毒、灭菌措施”。

3.2.9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实验室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具体方法参照“实验室消毒、灭菌措施”。

3.2.10工作人员应每年接受一次健康检查,尤其是hbv、hcv、hiv、tb等血源性和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对无免疫能力者,给与预防接种,并每人建立体检档案。

3.2.11要充分认识气溶胶对实验室的污染和对工作人员健康的危害,在标本离心、剧烈震荡、混匀、开启、放置过程中均可产生气溶胶,所有标本分离、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对强传染性的标本处理,工作人员需采取面部防护措施,如:目镜、口罩、面罩或其它防溅装置。

3.2.12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试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带手套。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也不宜到实验室外。

3.2.1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手应远离口、鼻、眼及其他粘膜,减少实验室感染的危险。

3.2.14人员暴露于病毒或其它感染性微生物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同时参照“医学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应急程序”进行处理。

3.2.15强致病性微生物,如sars病毒、结核杆菌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参照“sars病毒、结核杆菌等强致病性病原菌标本检测的消毒灭菌及防护”。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篇五

一、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培训、考核。

三、对上岗人员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实验室是否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五、实验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六、实验室应当按要求如实记录,保存档案、报告。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条例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主管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对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实验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承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维护实验设施、设备,控制实验室感染的职责。

第七条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第八条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以公布;动物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

(二)具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

(三)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

(四)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

采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工作人员在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第十条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通过陆路运输;没有陆路通道,必须经水路运输的,可以通过水路运输;紧急情况下或者需要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往国外的,可以通过民用航空运输。

第十一条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容器或者包装材料上应当印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或者运往国外的,由出发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分别报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检验检疫过程中需要运输病原微生物样本的,由国务院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批准,并同时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通报。

通过民用航空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除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取得批准外,还应当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关于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即时批准。

第十二条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由不少于2人的专人护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

第十三条需要通过铁路、公路、民用航空等公共交通工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承运单位应当凭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批准文件予以运输。

承运单位应当与护送人共同采取措施,确保所运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安全,严防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事件。

第十四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指定的菌(毒)种保藏中心或者专业实验室(以下称保藏机构),承担集中储存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任务。

保藏机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并向实验室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

保藏机构应当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应当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

保藏机构储存、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经费由同级财政在单位预算中予以保障。

保藏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保藏机构应当凭实验室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批准文件,向实验室提供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并予以登记。

第十六条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

保藏机构接受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应当予以登记,并开具接收证明。

第十七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护送人所在单位和保藏机构的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发生被盗、被抢、丢失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或者包装材料,应当及时向附近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八条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三级、四级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并依法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二)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三)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五)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与其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

前款规定所称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制定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并应当召开听证会或者论证会,听取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

第二十条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应当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认可;实验室通过认可的,颁发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二十一条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三)具有与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四)工程质量经建筑主管部门依法检测验收合格。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的实验室,需要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应当向原批准部门报告。

实验室申报或者接受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科研项目,应当符合科研需要和生物安全要求,具有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三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动物防疫机构在实验室开展检测、诊断工作时,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需要进一步从事这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同意,并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实验室中进行。

专门从事检测、诊断的实验室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二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需要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开展进一步实验活动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时起2小时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2小时内未作出决定的,实验室可以从事相应的实验活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为申请人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提供方便。

第二十五条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将备案情况汇总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汇总并互相通报实验室数量和实验室设立、分布情况,以及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的三级、四级实验室及其从事相关实验活动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已经建成并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的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其他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对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相关实验活动。

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需要从事前款所指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批准部门指定的专业实验室中进行。

第二十九条实验室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符合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保证生物安全和操作者人身安全的要求,并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经论证可行的,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需要在动物体上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在符合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三级以上实验室进行。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的设立单位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实验室负责人应当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三条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采取安全保卫措施,严防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保障实验室及其病原微生物的安全。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报告。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有关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实验室或者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当每半年将培训、考核其工作人员的情况和实验室运行情况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应当有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

进入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实验室应当为其提供符合防护要求的防护用品并采取其他职业防护措施。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还应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每年组织对其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应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接种。

第三十六条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只能同时从事一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

第三十七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档案,记录实验室使用情况和安全监督情况。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

第三十八条实验室应当依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废水、废气以及其他废物进行处置,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三十九条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

第四十条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当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向该实验室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病原学、免疫学、检验医学、流行病学、预防兽医学、环境保护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承担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设立与运行的生物安全评估和技术咨询、论证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病原学、免疫学、检验医学、流行病学、预防兽医学、环境保护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本地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承担本地区实验室设立和运行的技术咨询工作。

第四十二条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承担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应当具有与该实验室中的病原微生物有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并定期调查、了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

第四十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时,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报告,同时派专人陪同及时就诊;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将近期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如实告知诊治医疗机构。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救治;不具备相应救治条件的,应当依照规定将感染的实验室工作人员转诊至具备相应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具备相应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接诊治疗,不得拒绝救治。

第四十四条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并同时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报告。

第四十五条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接到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人员对该实验室生物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发生实验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报告,并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防止扩散。

第四十六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接到关于实验室发生工作人员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的报告,或者发现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造成实验室感染事故的,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构依法采取下列预防、控制措施:

(一)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三)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

(四)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五)进行现场消毒;

(六)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扑杀等措施;

(七)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或者兽医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患有疫病、疑似患有疫病的动物,诊治的医疗机构或者兽医医疗机构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通报实验室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接到通报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第四十八条发生病原微生物扩散,有可能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分工,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实验室是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主要通过检查反映实验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记录、档案、报告,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病原微生物泄漏或者扩散现场调查取证、采集样品,查阅复制有关资料。需要进入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的,应当指定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实施。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一条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对实验室认可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文明、高效。

第五十三条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出示执法证件,并依照规定填写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等文书经核对无误后,应当由执法人员和被检查人、被采样人签名。被检查人、被采样人拒绝签名的,执法人员应当在自己签名后注明情况。

第五十四条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不依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属于下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处理的事项的,应当及时告知该部门处理;下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及时处理或者不积极履行本部门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直接予以处理。

第五十六条三级、四级实验室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已经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但是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有关活动,监督其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并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资格证书的,应当吊销其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开展进一步检测活动,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有关活动,监督其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并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二)未向原批准部门报告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的;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未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

(七)未依照规定建立或者保存实验档案的;

(八)未依照规定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备案的。

第六十一条经依法批准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卫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被盗、被抢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该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该实验室设立单位的主管部门还应当对该实验室的设立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或者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托运单位和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验室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活动,监督其将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同时从事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的。

第六十四条认可机构对不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予以认可,或者对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不予认可的,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其认可资格,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该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以及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的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依照规定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设立单位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拒绝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等活动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有关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或者承运单位、保藏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保藏机构未依照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菌(毒)种和样本,或者未依照规定提供菌(毒)种和样本的,由其指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收回违法提供的菌(毒)种和样本,并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监督检查职责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篇七

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防止发生实验室感染事件,保护实验环境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同时包括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物安全委员会

3.2单位法人

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负总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与颁布,负责生物安全防护设备、防护用品的保障,负责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资源的保障。

3.3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査。

3.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修订,应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3.5人事管理部门

负责实验室新上岗人员的上岗培训,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和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负责实验人员的免疫接种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3.6教育培训管理部门

负责实习进修人员及课题项目合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3.7实验室主任

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专业技能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落实部门生物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实验室人员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实验活动;负责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安全管理。

3.8实验人员

应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自觉学习和接受相关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展实验活动和操作仪器设备,有做好个人防护和对他人安全负责的义务。

3.9其他部门的职责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4管理要求

4.1培训要求

所有实验操作人员、实验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必须经过传染病防治知识、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培训要有计划性和可持续性,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应对被培训者和培训者进行考核和评估。经考核合格者方有上岗资格,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生物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中途发生换岗的,上岗前应再次接受专业技术培训,部门应做好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资料统一交培训管理部门备案。必要时应对培训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

4.2准人要求

4.2.1人员控制

只有在告知潜在风险并符合进人实验室条件要求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在开展涉及有关病原微生物的工作时,实验室负责人应禁止或限制人员进入实验室。一般情况下,易感人员或具有免疫缺陷、过敏史或感染后会出现严重后果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对工作人员是否有上述情况,应事先进行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容许其进入实验室工作,并负有最终责任。

4.2.2项目准入

实验室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审批,未经许可不得超范围开展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不得在低于防护要求的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开展实验活动前实验室应组织相关实验活动项目的风险评估,并经生物安全负责人批准。

4.3安全计划

实验室必须制订年度安全计划,实验室负责人每年对安全计划至少审核和检査一次,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修订。

4.4生物安全自查要求

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情况组织进行自行检査,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后应形成书面的检查记录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并及时整理归档。

4.5个体防护要求

所有实验人员必须经过个人防护的培训,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使用前应仔细检查,不使用标识不淸、破损的防护用品,按不同级别的防护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及类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进人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动物实验室,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手套等防护用品。个人应根据从事实验活动的性质、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进行相应防护,不得随意降低防护等级。实验人员不得穿拖鞋、短袖工作服进入实验区域从事实验活动。严禁穿着实验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到办公区域和其他公共区域。

从事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时应当有2名或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参加(但建议不要超过3人),禁止单独一人从事高危险度的实验室检测工作,以防发生意外。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只能同时从事一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

4.6实验准备要求

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在进入前,需做好充分的实验准备工作,填写实验材料清单,禁止实验过程中随意频繁出、入实验室,而导致生物安全实验室以外场所的污染及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4.7实验清单要求

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工作前应准备实验清单,内容包括实验操作内容、实验器材和物品、消毒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及要求。

4.8记录要求

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自觉按照规定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操作程序,同时做好相关的实验记录,包括记录实验室使用情况和安全监督情况,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记录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记录要求字体工整、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用记号笔、铅笔等不能长久保存的笔记录。

4.9消毒要求

实验人员完成实验后,在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并对实验室台面及空间采用可靠有效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进行充分的消毒,要求详见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版,确保消毒规范有效。

4.10废弃物处理要求

病原微生物实验废弃物处理严格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未经消毒灭菌处理的实验废弃物和实验器材、设备严禁带出实验室。

4.11设施设备要求

实验室应根据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对不同的病原微生物采取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实验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物安全柜安装后或每次检修后,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和专业人员对每一台生物安全柜的运行性能和高效过滤器完整性进行验证,每年至少—次。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施和设备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对生物安全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验证。

4.12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管理要求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按《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要求执行,相关材料应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相关部门应定期及时地将新近分离、采集的有保存价值的菌(毒)种、阳性生物样本每季度办理一次交存手续,按期交菌(毒)种库、生物样本库统一保存,并做好交接记录。接收部门应制备菌(毒)种和生物样本清单,并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科(所)应加强对工作毒种的安全管理,应对工作毒种的去向进行监管,形成过程性记录,定期归档备查。不得以任何形式的个人名义接受、保存和馈赠、交换菌(毒)种和生物样本。

4.13责任落实

单位每年应定期和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书,各实验室和实验人员签订生物安全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人和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4.14外来人员管理

外来人员需要参观、考察生物安全实验室时,应事先经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持准入证在相关人员陪同下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入实验室。实习、进修人员应接受实习进修单位的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安全承诺书,在指导老师陪同或指导下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不得独自从事髙风险检测、研究工作,原则上不给予门禁授权,确实需要授权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以保证其生物安全为前提。

物业保洁人员禁止进入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pcr实验室、净化实验室、生物模拟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内部从事保洁活动。确因需要进入的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并在所在部门业务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所在部门对物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外来设备维修人员需要进入实验室时,应事先办理准人手续,进入实验室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并由所在部门派人陪同下进行。严禁营销人员进人实验区。

4.15门禁管理

实验人员进、出实验室应从更衣通道进入,走廊门禁止授权给所在部门负责人,严格遵照物流、人流分开,实验废弃物从污物电梯通道拿出实验室。

实验室人员进、出实验室时应随手关门,使实验室门禁处于正常关闭状态,对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的门应随时关闭,以免使实验操作区域受到外界影响而导致实验结果的不确定性或实验室操作区域气流外溢而污染其他区域。

4.16实验人员能力评估

实验室负责人每年定期组织对从事实验活动的检测、辅助人员的专业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评估材料及时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17责任追究

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实验室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所在责任部门负责人、生物安全监督员的相应责任。

4.18应对实验动物及感染动物实验室进行安全管理,实验室、实验人员应具备相关部门的资质才能从事相关实验活动,严禁从事超范围的动物感染实验活动。

4.19本制度由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监督,未尽事宜由院长(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5依据

5.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5.2《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45号令)。

5.3《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篇八

1、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病理科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9、在压力容器、大功率用电设备、高速旋转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看守,并有处理事故的相应措施及设备。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1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14、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篇九

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7、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

最新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5篇)
发布时间:2023-08-07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
2023年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汽车大全
发布时间:2023-08-05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0篇)
发布时间:2023-09-13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1篇)
发布时间:2023-06-05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流程 安全生产法规章制度(六篇)
发布时间:2023-08-06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
2023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15篇)
发布时间:2023-02-25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
最新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实用(14篇)
发布时间:2023-06-03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最新(六篇)
发布时间:2023-02-11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八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质
发布时间:2023-05-13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21篇)
发布时间:2023-04-28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
安全治安管理制度 宾馆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大全6篇)
发布时间:2023-09-13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
2023年建筑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物安全管理制度(十九篇)
发布时间:2023-03-07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14篇)
发布时间:2023-08-06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
2023年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4篇)
发布时间:2023-04-26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
2023年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流程 食堂安全规章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07-13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食堂安......
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高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4篇)
发布时间:2023-05-17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
员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3篇)
发布时间:2023-02-10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
最新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七篇)
发布时间:2023-08-05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04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04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办公室负责对卫生、安全、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管理。(2)各部室要保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每天上班前10分钟要完成清扫、整理工作,并注意卫生保持;室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09-26
第一章 总则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十一篇)
发布时间:2023-08-05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19
(1)办公室负责对卫生、安全、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管理。(2)各部室要保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每天上班前10分钟要完成清扫、整理工作,并注意卫生保持;室内不得存放与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04
第一章 总则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24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钝.........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12-07
制度的存在,才会让直行者更加的有约束,才会把事情做得更好。第一章 总则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
校园保安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管理制度6篇(大全)
发布时间:2024-03-24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七篇)
发布时间:2023-08-05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十五篇)
发布时间:2023-04-05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
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3篇)
发布时间:2023-02-23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安全生......
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篇)
发布时间:2023-02-22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
最新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目的(5篇)
发布时间:2023-08-04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
最新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发布时间:2023-03-12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
2023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八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清单14篇(大全)
发布时间:2023-05-13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11篇)
发布时间:2023-01-28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安全管理制度总结 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四篇)
发布时间:2023-01-13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
网吧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网吧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13篇(汇总)
发布时间:2023-07-07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
最新玻璃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流程 玻璃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九篇)
发布时间:2023-08-11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
2023年输血规范制度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大全9篇)
发布时间:2024-04-16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
最新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书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9篇)
发布时间:2023-08-07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
最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4-06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
2023年安全管理及规章制度(11篇)
发布时间:2023-03-16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发布时间:2023-08-06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今天查字典的小编为您精心挑选了几篇关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优秀范文,感兴趣的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3-25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
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16
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正规化管理,端正学风,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学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长必须在上课之前将学生送进教室大门,在下课之后于教室大门口将学生接走,防止道路交通.........
最新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6篇)
发布时间:2023-08-12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
2023年工地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大全6篇)
发布时间:2023-09-12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
最新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心得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十三篇)
发布时间:2023-02-26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
小学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30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
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24
为加强寄宿生安全管理,确保寄宿生在校及家校往返途中的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特定此制度。 一、寄宿生往返家校之间的安全 1、寄宿生每周星期一早上按时返校,周五放学后由学校组织放学.........
2023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培训内容实用(五篇)
发布时间:2023-04-10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5篇)
发布时间:2023-02-04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生......
食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食堂安全制度管理制度(二十一篇)
发布时间:2023-08-05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锅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篇(大全)
发布时间:2023-06-28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30条(七篇)
发布时间:2023-08-07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
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9篇)
发布时间:2023-09-13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八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总结(19篇)
发布时间:2023-02-17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
安全的生产管理及制度(七篇)
发布时间:2023-02-04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
2023年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十篇(优质)
发布时间:2023-08-05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
最新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内容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大全(13篇)
发布时间:2024-03-22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安全生产......
最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2篇)
发布时间:2023-08-05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最新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8-23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
物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4篇)
发布时间:2023-08-06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
2023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基本的制度(十篇)
发布时间:2023-01-26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
2023年小学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五篇)
发布时间:2023-02-12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
饭店安全管理制度 饭店安全管理制度或规定四篇(汇总)
发布时间:2023-08-08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
2023年库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十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大全6篇)
发布时间:2023-09-12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
2023年热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篇)
发布时间:2023-08-06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氧气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九篇)
发布时间:2023-08-05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安全管理规程(七篇)
发布时间:2023-08-05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
2023年气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心得体会(优质15篇)
发布时间:2024-01-06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
最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十一篇)
发布时间:2023-08-07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
小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小学安全规章制度(4篇)
发布时间:2023-03-01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
2023年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11篇)
发布时间:2023-02-04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涵盖范围通用
发布时间:2023-08-04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
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作用 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4篇(优秀)
发布时间:2023-04-10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十九篇)
发布时间:2023-03-02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
最新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流程(五篇)
发布时间:2023-04-20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考试试题通用
发布时间:2023-08-05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
最新安全管理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汇总(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4-06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9篇)
发布时间:2023-01-16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图片 安全管理制度标准13篇(通用)
发布时间:2023-05-07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培训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发布时间:2023-01-23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篇)
发布时间:2023-07-07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
最新安全管理制度台账 安全管理制度标准(12篇)
发布时间:2023-02-04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
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内容 各种安全管理制度(10篇)
发布时间:2023-08-07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2023年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8篇)
发布时间:2023-08-14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05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发布时间:2023-02-16
一、 ......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8-17
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终是整个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务。各楼层生活老师、教官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者;各班生活委员和各寝室室长兼任安全委员,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报告与防范,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水电安全及时关水、关灯、关空调、关饮水机,禁绝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生活老师、教官,学校派水电工维修。消防安全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