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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篇一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主要包括:社会环境因素与青少年犯罪相关、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教育体制与对青少年犯罪的防范、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方法。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思考和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青少年犯罪并寻找解决之道。以下是对这些问题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社会环境与青少年犯罪密切相关。社会环境的恶化和不公平往往会导致一些青少年选择犯罪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当社会失去对青少年足够的关爱和积极引导时,他们很容易被外界的诱惑所吸引,进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关注,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机会,以帮助那些身处困境的青少年,从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其次,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影响。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和父母的关心和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础。缺乏家庭温暖和父母的教育不仅容易导致青少年犯罪,而且可能使犯罪现象延续到下一代。因此,家庭教育应注重情感教育、价值观培养和人格塑造,以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正确的行为准则,从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第三,教育体制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作用。教育是社会化的重要途径,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手段。学校应当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生活态度和核心价值观。此外,学校课程应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增强他们抵制社会诱惑的能力,从而降低青少年犯罪的风险。
第四,法律制度的完善对青少年犯罪的控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立法机关应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打击立法的调整,完善青少年犯罪法律制度,严厉打击青少年犯罪行为。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建立更加完善的青少年犯罪监管与康复机制,帮助那些已经陷入犯罪的青少年重新回归社会,实现二次健康成长。
最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方法应包括多个方面。一方面,要通过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家庭和社区教育,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健康行为。此外,还需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帮助青少年缓解压力,提高他们的情绪管理和应对能力。
总之,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共同解决。加强社会环境的改善、家庭教育的加强、教育体制的优化、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多方面的预防策略是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才能为青少年打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帮助他们远离犯罪,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一员。
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篇二
摘要: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研究清楚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从而找到预防措施尤为重要。本文首先分析青少年犯罪的概念以及影响因素。影响因素分为宏观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因素,微观因素包括个体、学校、家庭等影响因素。本文重点分析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从家庭的结构与功能、氛围、父母的示范作用以及家庭的教育方式等几个方面来说明。最后,根据这些因素给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开展家庭教育咨询;二是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这是进行教育引导的先决条件,环境对人的道德观念、行为模式的养成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三是树立良好的家长形象,为子女树立一个好的榜样。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因素;预防措施。
(一)概念。
青少年犯罪是指青少年这一特殊主体所实施的犯罪。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青少年犯罪的概念,也未对青少年作出明确的年龄划分,而是作出了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十四到十六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八类犯罪负刑事责任;十六周岁以上,承担完全刑事责任,但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我们所使用的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社会学、犯罪学的角度提出的。在犯罪学中,青少年这个词指已满14周岁,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括了少年和青年两个年龄阶段的人。在学术界,关于青少年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是指14-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违反刑法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以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14周岁为起点。广义的青少年犯罪是指10-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违法行为,并不仅仅是违反刑法的行为,还包括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理和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在我国的司法统计上,青少年犯罪包括14—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和18-25周岁的青年人犯罪。本文采用这样的观点,青少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行为,包括了少年和青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
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因素诸多,可分为两种类型: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宏观因素主要包括:1、政治法律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法律制度的完善、方针政策的巩固、国际政治思潮等因素都会对青少年犯罪问题产生影响。2、经济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市场经济体制下贫富不均,对青少年犯罪产生的落差驱动。市场经济体制下就业状况,对青少年犯罪产生的压力驱动。3、文化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异质文化的冲突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文化因素。我国文化冲突在时间和空间上主要分为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以及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冲突。异质文化的冲突容易导致价值观念的不确定化,进而产生家庭功能的失调、学校教育偏颇,青少年亚文化的贫困以及社会主体文化的内在分裂等方面的问题。4、社会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城市化进程引起的人口大规模流动,使得不同价值观常处于对立的冲撞中,流动青少年脱离了原有非主流文化(相对于当前生活场所文化)的成长背景和生活轨迹,原有的价值观念失去规范,新的生活秩序和价值观念尚未形成,加之城市丰富,物质文化生活的外在刺激与诱惑容易造成流动青少年心理失衡(流动青少年在就学、就业等方面仍然存在客观的限制),同时青少年从“熟人社会”进入了“陌生社会”,相应犯罪行为的社会监督力量削弱,犯罪机会增加。
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微观因素包括个体因素,学校因素以及家庭因素。家庭是青少年社会化的首属环境,也是青少年生活、成长的主要场所,对青少年人格的塑造具有奠基作用,家庭的作用表现在对其他外部因素影响的强化或削弱作用上。家庭因素对于青少年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家庭的结构与功能、氛围、父母的示范作用以及家庭的教育方式等方面。
(一)家庭结构与功能。
我国在传统社会中,家庭作为一种经济单位,其功能主要表现在生产工作中,家庭以父权制度下的主干家庭作为基本结构,家庭关系相对简单和稳定。随着现代家庭的发展变迁,传统的家庭模式受到冲击,家庭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小家庭日益取代大家族、城市双职工家庭普遍、夫妻分居两地增多、部分家庭因历史原因(文革等)受到创伤等现象在客观上造成青少年家庭教育的弱化现代家庭中,情感要素变为家庭追求的第一需要,家庭成为了和社会相对隔离的个人和生活场所,家庭出现了小型化、核心化的趋势,最终导致家庭结构瓦解、家庭功能弱化等问题,家庭结构、家庭伦理、家庭教育等方面出现了危机。
家庭结构自然解组(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和人为解组(父母离异)导致的家庭结构残缺会对青少年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诱因。针对青少年犯罪的实证调查大都显示犯罪青少年中来自残缺家庭的比例较大。离异家庭对青少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自我评价、价值观念和社会交往等方面而在两种家庭结构残缺的类别中,人为解组对于青少年的影响更大、更深远,相应的在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作用也更大。对于家庭变迁的另外一种形式——家庭重组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当中的重要因素,因为重组家庭中缺少家庭教育必备的人际关系,因而容易产生畸形的教育而使青少年偏废。
家庭功能对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具有显著的预测作用,家庭生产功能、家庭消费功能、家庭娱乐功能、家庭生育功能、家庭情感功能、家庭宗教功能、家庭教育功能的异化和失范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家庭成员之间(特别是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较大,家庭成员间松散甚至敌对的关系是家庭缺乏内聚力和控制力的表现,犯罪青少年的家庭氛围多表现为家庭困难、结构不全、缺乏沟通、亲情隔闻、教育缺损、情感矛盾、亲密度低等,父母教育则体现出教育内容偏差,教育方法不当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父母过度保护、过度偏爱、消极表率、拒绝否定、严厉惩罚等方面。
(二)家庭氛围。
家庭气氛是家庭成员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营造的一种家庭氛围。家庭气氛紧张是青少年形成犯罪心理的直接原因。美国学者abrahamsen于1944年提出了家庭紧张(familytension)对犯罪行为的作用,他发现犯罪少年家庭比非犯罪少年家庭存在着更普遍的不健康的情绪气氛,即家庭紧张。青少年罪犯的双亲感情失和、争斗不断以及他们与父母间关系紧张的比重远高于父母离婚的概率。这类家庭紧张对儿童来说是非常有害的,儿童得不到关注和照料,情感需要和欲望得不到满足,从而抑制了儿童的成熟。儿童情绪的不成熟和被忽视构成了反社会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基础。敌对、仇视、争吵会使青少年感到不安全和不满。长期的家庭紧张会削弱家庭的凝聚力并影响家长营造教育青少年的氛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国内唐正芬引入系统家庭动力学概念研究其与青少年犯罪的相关性,采用系统家庭动力学自评量表,该自评量表包括四个纬度,家庭气氛、个性化、系统逻辑、疾病观念。研究结果表明,和谐愉快的家庭气氛为个体提供了良好的人际条件,使家庭成员在遇到困难时有良好的求助环境和支持系统,有助于个体较多采用求助、解决问题的应付方式,而较少采用自责回避的应付方式,家庭动力学特征直接或间接通过应付方式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易感性。
(三)父母的示范作用。
父母仅重“言教”,口头上遵循正确的准则,但自己行为倾向上所示范的都与社会公认的准则不协调,行为不端,生活不检点,结果“言教”败于“身教”,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家庭教师”。家长及家庭成员的各种违反道德、违法乱纪的不良行为,都会对青少年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使他们对社会认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产生怀疑,使正常的规则内化过程遭遇障碍而出现偏离。西方学者对于父母行为不良与子女犯罪关系的专门研究表明,绝大多数犯罪青少年的父母自身都有犯罪行为。英国教育家尼尔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少年是问题父母的产物。”大卫法林顿在经过对365名青少年犯罪进行调查研究后指出:“父亲没犯过罪的孩子有犯罪史的仅占8.4%,而父亲犯过罪的孩子犯罪的比例高达37%。同时,母亲犯了罪,小孩犯罪的比例则更高„„”。1992年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对8个省市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调查。调查按照社会学抽样方法进行,样本取自监狱、少年犯管教所、劳动教养所、工读学校,共2000多人。调查的结果显示,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占20.5%,其中正服刑的占10.7%。在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记录的青少年中,约有50%的人认为,犯罪家庭成员对他们有意识地传授犯罪,或有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亲属犯罪后的处境又会使他们产生自卑、自暴自弃和无所谓的心理。可见父母的不良行为与子女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四)家庭的教育方式。
家庭教育主要包括家庭教育能力、教育水平和教育态度及其方式方法等方面。教育能力、教育水平和教育态度。家庭教育能力主要决定于家庭教育投资、可用于教育的时间、父母的文化素质。父母的文化素质低,认识社会事物的能力也就低,难以给予子女正确的教育和引导。父母也是家庭教育的实施者,他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通过言传身教,使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能够被其子女内化。家庭素质高低是家庭教育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当然这里所指的素质是一个综合的概念)。但由于父母的教育态度、方式、方法存在问题,往往使家庭教育的效果违背家长的初衷,从而使家庭子女社会道德感的形成一开始就存在缺陷,以致影响青少年日后的违法犯罪。
教育方式、方法不当是造成家庭教育失败的主要方面:1娇惯溺爱。娇惯溺爱对家庭子女无原则地、过分地迁就溺爱,使子女养成娇横、任性、自我中心等不良个性品质,造成这些子女社会适应困难。2简单粗暴,这种教育方法使子女缺乏得到科学教育的机会,经常会受到莫名的责骂甚至体罚,它也最能反映出家庭教育的低下和无能。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体罚的唯一功效在于只能暂时制止孩子的不良行为,使其成为在家长或其他权威人物面前老实而背后放任的表里不一的人;同时一味地体罚,只会疏远家长和孩子之间的亲情关系,增加孩子的孤独感和判离性。在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中生长的孩子,心灵会遭受创伤,倍感家庭的冷漠,甚至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到家庭以外寻求同情与温暖,有时因此被坏人引诱而违法犯罪。另外,父母的简单粗暴还会使子女从中学习、模仿暴力,容易使他们变成一个冷酷的、残忍的、好打斗的人。一些暴力犯罪案件中的青少年犯罪者往往就是在父母的暴力性管教下离家出走,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常常情绪不稳、残暴、缺少同情心,具有反社会倾向。
三、
(一)开展家庭教育咨询。
马卡连柯曾指出:我们应当组织家庭教育,而作为国家教育代表者的学校,应该是这种组织的基础。因此学校应与家庭配合起来。聘请一些专家及在家庭教育方面有成功经验的家长进行指导,给家长提供咨询,使父母充分认识正确科学地教育子女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懂得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为教育子女,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在理论上、方法上提供帮助和指导。政府也应在开展家庭教育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设立家庭教育辅导或咨询机构,帮助家长掌握教育子女的正确方法,增强对子女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思想上转变对子女教育的旧观念。观念上的引导十分重要,要树立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家庭教育理念。同时,要给孩子适当的发展自由和空间,正如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所说:“解放他们的头脑,让他们自己想;解放他们的双手,让他们自己干;解放他们的眼睛,让他们自己看;解放他们的嘴,让他们自己说;解放他们的空间,让他们到大自然大社会取得更丰富的学问;解放他们的时间,让他们干自己喜欢的事情。”
(二)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
这是进行教育引导的先决条件,环境对人的道德观念、行为模式的养成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良好的家庭环境,民主、和谐、愉快的家庭气氛,是促使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有了良好的家庭气氛,父母与子女就能平等相待,家长就能经常与子女谈心,能及时了解其心理状况和行为变化,以进行正面地教育引导,及时纠正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正在成长发育时期,思想上的迷惘,心理上的苦闷,乃至生理发展上的困惑,经常需要有人来指点和帮助。通过交谈,父母可以了解孩子们在不同场合的不同心态,了解他们内心的欲望和要求,帮助他们分析现实的可能性,以排解其不良的情绪,促进其身心的健康发展。其实,青少年优良品德的形成,行为方式的培养,不仅需要父母正确的引导,更需要严格、科学的管理。营造家庭和谐氛围并不意味着对子女娇纵放任,更不意味着对子女过错行为的一味迁就和袒护。在和谐的家庭环境,中强化管理是父母履行法律责任的具体表现。对子女的不良行为必须进行管制约束,使子女的任何越轨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真正做到不姑息迁就,不包庇护短,从而使孩子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
(三)树立良好的家长形象。
孩子具有天生的模仿本能,不是任何人的行为他们都会模仿,对他们来讲,与他们最亲近的,他们最尊崇的人的行为是他们模仿的主要对象。在家里,这种模仿对象就是父母。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不仅仅靠说教和训斥,而是靠直接引导和行为影响,在青少年社会化过程中,其道德观念的形成、行为模式的获得、生活习惯的养成主要是从父母那里模仿而习得的。在言谈举止中,父母切不可做“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使“言教”败于“身教”。父母的社会角色、家庭主要成员的日常生活习惯、文化素质、生活态度、价值目标和思想道德修养,夫妻对爱情的忠诚与责任,家庭内部的凝聚力等,都直接影响着家庭成员,尤其是青少年的未来和发展。因此,家长的榜样作用、家庭道德文化环境的优化十分重要。家长要为孩子树立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家庭责任感等榜样,营造良好的家庭风尚,增强家庭的亲合力,为子女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
参考文献:
1、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2、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4、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达尔文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8、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陈寿1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
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培根。
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篇三
青少年犯罪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项严重问题,打架犯罪成为其中的一大部分。作为一个青春年华的年轻人,我们应该对这种现象有所认识,并意识到其严重性。本文将从个人经历、社会因素、家庭教育等角度分析青少年打架犯罪,并提出相应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个人经历。
作为一个曾经犯下打架犯罪的人,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在之前的生活中,我经常因为一些琐事与人发生冲突,难以控制情绪,最终沉腰而落入法网。回想起来,我觉得当时自己的行为就像是一个被莫名其妙刺激到的动物,不知所措,为所欲为。因此,我想告诫广大青少年朋友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被消极情绪支配。
第三段:社会因素。
社会的环境对青少年打架犯罪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一些看似微小的因素,例如贫富差距、不公平待遇等等,都会让青少年对社会产生不满和不信任感。有些人还可能会因为觉得被排挤或加入不到某个群体而心生怨恨,从而以此来宣泄自己的情绪。因此,我们认为社会应当关注这些社会因素,为青少年提供更合适的教育和成长环境。
第四段:家庭教育。
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家庭教育。家庭是一个人成长的最初阶段,如果家庭教育不好,那么这个人将来的行为也会受到影响。一些家长可能会采取暴力来纠正自己孩子的错误,但这样做并不会有什么好处。相反,它可能导致青少年反感家庭和社会,进而形成一种对打架犯罪的认可。所以,家长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应该采取开放式、理智式、引导式等更加合适的方法。
第五段:结语。
总之,青少年打架犯罪的现象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作为一个青春年华的年轻人,我们应该关注这一问题,并从个人、社会、家庭等多方面入手,采取适当的行动,防止自己成为犯罪的受害者或加害者。让我们共同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篇四
通过学习《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我知道了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有利于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对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具有重要意义。未成年人成长受到社会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深入事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采用未成年人喜文见乐的,多种多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为人民的思想,要帮助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促进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形成,要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
目前一些地方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不容乐观,一些非法经营者利用网吧、电子游戏机房、录象厅、非法盗版出版物散步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引诱毒害未成年人,家长、社会对此反映强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要一手抓文化市场的管理,一手抓活动场所的建设。针对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越来越大,而网吧经营次序混乱的现象,有关部门要对网吧加强管理。地方人大可及时推出相应条例,以规范网吧经营次序。要建设好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所、公园等场所,应当优先成为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教育是培养“四有”新人的主要途径,要充分保证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并提高教育水平。近几年来未成年人教育事业发展很快,求学机会空前增加,教育质量大大提高,但还有一些农村义务教育率有所下降,贫困地区未成年人失学,特别是辍学现象还比较严重;中小学生有很多闲暇时间,但效外活动场所设施严重不足,形式单调贫乏;有的家庭过分溺爱子女,有的家庭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关方面抓紧研究,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要着力做好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工作。像离异家庭里的、残疾的、失足的未成年人,尤其需要社会给予特别关注。要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上学有着落。对立异家庭,要减少家庭破裂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对残疾未成年人,要在人格上予以尊重,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引导他们自强不息;对失足未成年人,要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变。
此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维权工作决不能放松。一方面要使未成年人投诉有门,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维权方式,另一方面要对未成年人进行自护教育,引导他们学会依法维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各及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在农村、乡镇等一些薄弱地区和城市中的流动人口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对制黄等毒害青少年、绑架和拐卖未成年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好希望工程等群众性活动。家长要以健康的思想、品行熏陶未成年人,以科学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方式,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行素责教育,以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发展,新闻媒体也要为营造人人爱护未成年人、个个帮助未成年的舆论环境多做一些工作,这也是正是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篇五
20_年6月9日,泊头市第一中学副校长王青生来我校做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专题报告会,与大家分享了参加工作以来的一些经历和感悟。听到王青生校长的精彩演讲,我的心情十分激动,感触颇深。
谈到王青生校长,我对他再熟悉不过了。他是我的恩师,是我的高中班主任。时光荏苒,岁月蹉跎,仔细想来高中毕业已有五余载。今日再次见到恩师,听到恩师的声音,高中的点点滴滴仿佛历历在目。王青生校长是一位良师,在教学上,王老师传道授业解惑;在生活上,王老师关心爱护同学;在思想上,王老师教会我们做人、做好人、做有用之人。他带领的我们1204班更是获得了河北省优秀班集体,对恩师王青生校长一直充满敬佩!今日听王青生校长教学工作经验报告会,受益匪浅。我要以王校长为榜样,像王校长学习,争做一名努力的教师!
做一名努力的教师,认真钻研,不畏辛苦。作为一名青年教师,我要认真钻研课程,具备扎实的,良好的教学基本功。认真对待平日里的每一堂课,为课堂上的每一个环节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应多向老教师虚心请教,交流经验,多听取他们给予的理论指导,多听老教师的课堂教学,吸取老师们的优点,融合到自己的教学中去,不断的提升教学业务能力,促进自己更好的成长!做一名努力的教师,时刻自省,不断进步。自省是一种十分美好的品质,通过自省,可以在不断的自我纠错中逐步完善自身。在政治思想方面,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格要求自己,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方面,时刻反思教学方法,加强与学生交流,找到问题所在,不断地更新完善教学方法,不断进步。做一名努力的教师,要多读书,丰富头脑。朱永新说过,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史,读书不一定成就,但读书一定能促进教师实现专业成长,读书的教师内心一定是平和而幸福的。读书还可以让人保持思想活力,让人得到智慧启发,丰富我们的知识储备,有助于我们成长为优秀教师。做一名努力的教师,努力实现人生价值。既然选择了教师职业,我便要热爱教育工作,教书育人。作为一名泊头市第二中学的青年教师,我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打造和谐二中、活力二中,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篇六
我国于19xx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于11月1日起实施。通过几次的法制报告和学习,使我对此法深有感触。
通过学习此法,使我懂得了如何明辨是非,更使我懂得了自己在某些方面的不足。
目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不少。由不久前浙江金华的某高中生杀害亲生母亲一案,实在令人心惊胆颤。作为一位当代青年,竟能把生他、养他十几年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我想这在有着尊老爱幼优良传统的中华民族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吧!这给国人敲响了警钟,特别是我们这些未成年的青少年们。我们如今正处在黄金阶段,思想正在逐渐成熟,可是性格又较鲁莽,容易冲动,搞不好便出乱子,甚至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必须首先摆正思想作风,学习好此法,搞清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其次,做事前想一想,此事该不该做,这样做好不好,克服一时冲动;再次,把错后多做自我批评,分析把错原因,及时改正;最后得学会忍让并且搞好同学、朋友间的关系,互相帮助、纠正错误,这样可以达到最佳的预防效果。
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篇七
_年,_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条主线,成立了“预防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的职能,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和活动,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_上半年组织召开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组会议,研究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特点,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强了各单位的联系,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从街道团委到各基层团支部都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针对各社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计划措施,深入细致,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
二、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正确辨别事物的能力不够,非常容易受到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街道团委曾次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从小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非常重要。_年,我们通过各级团支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学校报刊、社区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滋生的因素。
三、以学校为重点,加大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渠道,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为此,我们特别重视对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今年,我们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依托学校,积极推进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根据青少年自身的特点,营造符合他们认知规律的学习环境。继续大力推行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的做法,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都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街道内七十五中学在今年上半年邀请镇派出所民警到学校给学生进行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青少年自我防护知识及交通知识讲座,本校600多名学生受到了教育。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篇八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综治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部署,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相关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
2、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配合的防范工作机制;坚持半年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交流信息、研究对策、布置工作、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3、落实目标责任,建立考评机制,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鉴定责任书,并与部门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4、结合“六五普法”活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讲座、培训、竞赛等活动,对青少年开展有针对性、实用的法制教育,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
5、各学校要坚持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要定期举办法制报告会,针对青少年的特点,以案例说法理,给青少年学生敲警钟,做到防微杜渐。
6、落实帮教措施,开放“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扶,做好单亲家庭、后进和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转化工作。
7、大力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建立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向青少年普及防范侵害的自护知识,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的能力,提高他们对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8、加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矫正青少年的心理误区,化解青少年的心理矛盾,帮助学青少年树立良好的心态。
9、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建立以县级为中心,覆盖各乡(镇)、相关单位、学校等的青少年维权网络。
10、净化、优化校园教育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清除校园周围治安隐患。
11、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提高家长对青少年的教育和监护能力。
12、本工作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具体解释、落实工作由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