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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两次死刑的日本驻港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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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两次死刑的日本驻港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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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喻为“东方之珠”的香港,全境土地面积约为上海的六分之一,其中香港岛及周围小岛屿为78.12平方公里。香港在开埠前是一渔港。1842年起,香港土地分阶段被割让和租借予英国,至1997年7月1日香港政权移交大陆为止,历任英籍香港总督有28人;此外,自日本侵占香港后,也历经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其中有矶谷廉介、田中久一两任日本战犯为香港总督,而这两个战犯均在抗战胜利后被关押在上海,其中田中久一先后在上海和广州两处被判死刑,最后在广州执行枪决。

一个凶残的战犯

田中久一,1888年3月生于日本兵库县姬路市。1910年5月,毕业于日本士官学校第22期。田中久一从下士起入伍,不到一年就当上步兵少尉、连队副,后来他又进入陆军户山学校学习,学成后留校任教官、教育总监部副等。在此后的日子里,田中久一一路坦途,历任参谋本部副勤务、参谋本部部员、陆军大学教官、陆军省军务局课长、陆军步兵学校教官、近卫步兵第一联队长。1937年晋升陆军少将,次年2月就任台湾军参谋长,参与侵华战争,同年9月调任第21军参谋长,10月参与指挥第21军在广东大亚湾登陆,然后攻占广州,命令出动飞机百余架对广东各地狂轰滥炸,仅广州一地就焦土M地,死伤平民达10万人。1940年8月,田中久一升任中将参谋,次年攻占香港,在进攻圣斯蒂芬学院时,日军发现校舍内住着90多名英国军队的伤病员,即用刺刀捅死60多人,并强奸医院的女医生、女护士,不服者尽数杀死。1944年12月26日田中久一兼任香港总督,直至日本投降。

侵华战争后期,田中久一一直是日军侵略广州的最高指挥官,被日本军人奉为“华南之虎”。1943年3月,田中久一任第23军司令,主管华南军事,并驻在广州中山大学。1944年他参与指挥进攻广西、湖南的湘桂作战。在战区内肆意屠杀平民,破坏财物,奸淫掳掠,强拉夫役,滥施酷刑,无恶不作。1945年初,田中久一下令将汉粤铁路沿线南端抓到的几十名中国士兵扒光衣服,捆绑在树上,毫无人性地用刺刀一块块地割肉,直至鲜血淋漓,肢体分离,白骨显露。由于田中久一的一系列暴行,曾被日本裕仁天皇授予金A三级勋章。

日军投降后,在广州接受审判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16日上午10时,广东地区日军投降仪式在广州中山纪念堂举行。纪念堂外悬挂着中美英苏四国国旗。中国战区陆军第二方面军司令官张发奎上将、参谋长甘丽初中将等180多人出席。田中久一作为日本驻华南军队的代表,向张发奎等鞠躬请罪,并在投降书上签字,标志华南日军10.12万人正式投降。同年9月28日,驻潮州、汕头地区的日军第10师团之一部约4460人(内病员约300人),也由田中久一等人代表向第七战区司令官余汉谋将军投降。

1946年3月,田中久一列为战犯被国民政府拘捕,关押在广州南石头日本俘虏集中营的一间小洋房内,法庭请来一名来自台湾的客家人充当翻译。后由军事法庭审判长刘贤年会同审判官廖国聘、叶芹生、许宪安、关振纲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广州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主任检察官蔡丽金对田中久一的战争罪行提起公诉,主任书记官黄炎球担任记录员,曾广科担任翻译,指定薛祀光为辩护律师。

被美军军事法庭提解至提篮桥监狱再次接受审判

在广州开庭审判的过程中,1946年4月,田中久一因涉及到美军飞行员一案,被美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由美军驱逐舰提解至上海,关押在提篮桥监狱,一起被押解的还有21军的参谋长富田直亮(过去有的材料译为福地春南)少将以及久保口外、渡边昌盛等人。

田中久一涉及的案情主要是:1944年秋天,美国军队第14航空队派飞虎队员轰炸香港,约翰・荷克少校驾机失事,他跳伞降落地面后,被日本军队抓获,后遭日军多方虐待,后由日本军队组成军事法庭审判,把美军飞行员荷克在赤柱沙滩上行刑致死,并对营救该美军飞行员的村庄进行血洗。田中久一作为香港总督,对日军虐待、杀害美军俘虏的罪行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1946年8月13日,由美军军事法庭在提篮桥监狱“十字楼”公开审讯田中久一和富田直亮等人;法官、检察官、律师、翻译、记录员均由美军军官担任。在法庭上,田中久一沮丧万分,双眉紧锁,玳瑁眼镜之下,两目无光,在两小时的审讯中,始终未抬头。富田直亮少将也以同样的罪名被指控,在极度不安的处境下,他仍不能掩藏其内心的愤懑,在法庭与诸人怒目相视。同时受审的久保口外中佐、渡边昌盛少佐、山口教一大尉、浅川弘子大尉等,也多呈凶相,他们都给人以“杀人犯”的印象。到主审官询问各犯的罪行环节时,田中久一等六人都高声回答“无罪”,气焰非常嚣张。

设在提篮桥监狱的美军军事法庭是抗战胜利后中国境内第一个审判日本战犯的地方,早于国民政府先后在北平、沈阳、南京、上海、台北等十个城市设立的专门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为国民政府各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提供了可借鉴的审判实践。但是该法庭有很大的片面性,他们主要追诉日本战犯对美国飞行员及盟国菲律宾的罪行,而对他们给中国人民犯下的罪行却避不调查和追诉。

美军军事法庭对当年一起参与该案的田中久一等人进行关押审讯,主要追究田中久一等人对美国荷克少校驾机失事后,被日军虐杀的罪行。法庭经过多方搜集证据后曾多次开庭。并经过律师辩护后,同年9月3日,美军法庭认定,田中久一作为香港总督,系该地区的最高领导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富田直亮作为参谋长,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法庭对他们两人都判处死刑。同谋者久保口外中佐为当年开庭审判荷克少校的主审官,因亲笔判处荷克死刑而被判无期徒刑。渡边昌盛、山口教一少佐作为当时法庭的陪审法官,渡边昌盛被判终身徒刑,山口教一少佐被判处有期徒刑50年,浅川弘子上尉被判无罪。当美军军事法庭在提篮桥监狱宣判时,田中久一和富田直亮少将故作镇静,而被判50年徒刑的山口教一,十分伤心,双泪几欲夺眶而出。当时上海的许多媒体,对此判决结果也作了简要报道。 罄竹难书,在广州接受中国人民的审判

田中久一在中华大地上犯下的罪行,较之杀害一个美军飞行员更为深重。他必须为他曾经统治下的日军暴行负责。为此,死刑在身的田中久一,经过国民政府与美军军事法庭的交涉,又从上海提篮桥监狱押回到广州,继续接受广州军事法庭的审判。经法庭查证田中久一在华南犯下多起战争罪行,如1942年1月,田中进攻惠州时,屠杀平民2000余人;出动6架飞机,对惠州一家医院进行灭绝人性的狂轰滥炸,造成许多病员、医生伤亡。1944年7月,田中派人到台山县勒索粮食,遭到民众反抗,日军杀死乡民240多人,日军进攻开平县,对俘获的中国7位平民守军,进行屠杀肢解。同年10月攻占广西蒙墟后,将俘获的国民政府的士兵集体屠杀。田中久一所率的日军在华南为祸之烈,史无前例。平民遭其歹毒者,不知凡几,财物损失难以数计。面对法庭的讯问,田中久一一再抵赖,谎称自己不知情,是部下的胡作非为,不应把账算在自己的头上。他还诡辩“几十万军人难免有不受控制的行为”。经过广州军事法庭长达4个月的十几次庭审,任凭田中久一巧舌如簧,也无法改变他罄竹难书的罪恶,最终他也不得不低头认罪。

1946年10月17日,广州广卫路广州行营军事法庭开庭。审判长刘贤年少将宣读判决书:“田中久一,住日本兵库县拒滨市五轩邸第31番地,日本第33军司令陆军中将……判处死刑。”审判长宣判后,继由上校翻译曾广科重新用日语宣读了一遍。田中久一被押回广州凤凰冈战犯拘留所关押。

宋楚瑜堂叔亲手执行枪决

1947年3月27日下午3时,田中久一从战犯拘留所提押至广州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田中身穿黄色军衣,原以为法庭对他提审,手里还拿了一叠纸头,准备在法庭上进行最后的挣扎,事先并不知道他死期来临。到庭后,曾翻译官首先问田中是否饮酒?田中感到很奇怪,一时脑子还转不过弯,随口答道:“可饮少许。”后由主任检察官告知,今天你将被执行死刑,田中脸色顿时大变,闭目低垂。隔了一两分钟后,田中发问,自己死后尸体如何处理?曾翻译官回答,中国对日军将领都能以礼相待。身后事可请放心。监刑官蔡丽金开庭验明正身,询问田中有什么遗言。田中答:无遗言。

监刑官又问,遗物如何处理?田中答,交家属。监刑官又说,如有遗书可以当庭书写。田中久一摇摇头,长叹一声,连连说,人之将死,书写这些文字有何用处?

田中久一继而提出要一支香烟,并提出要喝点酒。对这日本战犯的特殊要求,主任检察官也网开一面,立即吩咐法警,为其点燃了一支日本产的香烟。法庭遂以日本大礼用的酒杯,倒下半杯日本产的白瓷蓝樱花的“御酒”。在满足他的要求后,田中在死前露出一丝苦笑。法庭没有对田中捆绑,也没有在其背后插上写有名字的“斩条”。那时田中久一头戴一项日本军帽,身穿土黄色又带青色的军服,身子笔挺,风纪扣扣得严严实实。脚蹬一双咖啡色尖嘴底薄皮皮鞋。坐在一张椅子上,左右各有两名宪兵看押,被押到敞篷卡车上游街示众。卡车顶上高悬着白布横幅,上面写着“枪决日战犯华南最高指挥官田中久一中将”18个大字。敞篷卡车巡游广州城一圈,万人空巷,争相围观,市民拍手欢呼;在刑场周围观看者成千上万。

下午4时20分,敞篷卡车到达刑场。押解田中久一的那辆敞篷大卡车尾挡板打开,田中久一下车后已瘫痪,不能走路,由两个彪形军汉一左一右,一只手抓住他的手,另一只手抓住他的肩膀,把他推向前行,来到铁路旁边的一块草地前。田中久一在宪兵指定的地点跪下,他面朝东方,也就是日本的方向,连磕了三个头,表示他是在拜别天皇,还在告别父母。一声令下,手握步枪的广州市中区宪兵队队长宋扬昭,朝田中久一的背后连开四枪,第一枪中其胸部,第二枪中其头部,第三枪中其手上,第四枪,也就是最后一枪中其胸部,地上污血横流。经检察官验尸确认死亡后,在司法执行文书上签字,以告执行死刑完毕。同一时刻,摄影记者也拍摄了相关的照片。余恨未消的群众一拥而上,向这个大恶魔吐唾、脚踢。粤光殡殓公司几个殡葬工,排开人群,抬着一副盖有“柏福长生”字样毯子的棺木到来,田中久一的尸体由四位殡葬工拖至附近一处洼地铲土埋葬。

对恶贯满盈的田中久一执行枪决的执行人宋扬昭,系后任台湾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的堂叔,他身体硬朗。在抗战胜利70周年的前夕,他曾接受过有关媒体的采访,叙述起当年的情景。《人民法院报》2015年9月3日的“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特刊第44版上,还登载了一张晚年宋扬昭接受媒体采访时的照片。

遗骸被带回日本

25年以后,即开始中日邦交正常化的1972年,田中久一的后人来到羊城广州,请求协助寻找当年田中久一的遗骸。经有关部门批准,两年以后,即1974年,广东省外事部门寻找到了当年参与掩埋尸体的唯一健在的一位殡葬工(其余三人己去世),在他的引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到当年埋葬田中的地方寻找。随后终于找到一具人体的遗骸,遗骸出土后,除骷髅头坚实完整外,其余肢体一碰就散。该遗骸是否为田中久一?谁也说不清楚。而后田中久一的儿子一席话,为尸体的身份的验证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其父生前口腔中左右两颗大牙坏脱,换过两颗金牙,金牙上刻有“田中”两字。于是挖掘人员就弄来工具小心地清理了骷髅头骨中的泥土,果然看到口腔中有两颗金牙,于是专业人员从遗骸的牙床上拔出金牙,经过清洗干净,在放大镜下,果然看见了模糊的“田中”两字。田中的后代确认该遗体就是田中久一的遗骸,对参与挖掘工作的有关人员非常感激,深表感谢,连连拱手,深深作揖。他们还在遗骸挖掘处慎重地挖掘了一些原土,带着中国人民“以德报怨”的情谊,连同骷髅头骨一起装进一个金属容器内,乘飞机离开广州带回日本。这犹如曲折离奇的故事,真实地发生在广州,距今已有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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